新疆伊春美溪分局“群众选警长”创新社区警务模式
2011-12-06 09:29:02 作者 : 映君 来源 : 中国广播网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美溪分局积极积极探索并大胆尝试新型社区警务运行机制,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社区民警和社区警务工作的最高标准,推行“群众选警长”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提高了服务群众水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1月,美溪公安分局聘请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大队对2010年度各派出所和28名社区民警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6名民警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其他均达到90%以上,4个派出所的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2010年,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9.22%,创历史新高,同时,全区共发生刑事案件28起,同比下降74.1%,发生治安案件46起,同比下降69%,被评为全市“最平安区”。
针对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美溪公安分局结合林区警务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美溪公安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和林场(所)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区民警工作规范》,明确社区警务工作的警力配置、职责范畴、运行机制、监督考核、福利待遇和奖惩措施。同时,依托镇内5个社区建立5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设警长1名,同时兼任社区副主任。该人选由社区群众依据《选举法》和《基层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该社区民警中投票选举产生,在派出所和社区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纠纷调解和服务群众工作。2009年6月,美溪分局聘请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大队深入全区各个社区、各个阶层开展了一次群众对公安工作和治安状况满意度调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依据。
2009年以来,伊春市美溪区先后举行了两届社区警长暨社区副主任选举,每次都有万余名社区群众踊跃投票参选。当选警长们表示,将以百倍的信心和干劲,扎根社区,视社区群众为衣食父母,全身心地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之中,不遗余力地做好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服务群众工作,全力维护社区稳定,打造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努力以振奋的精神和优异的业绩回报社区父老乡亲的信任和重托。
据了解,“群众选警长”制度极大地调动了社区民警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每一名社区民警都迸发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紧迫感和忘我的工作热情,他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想方设法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千方百计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2009年7月13日晚,美溪区骤降暴雨,社区民警以雨为令,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挨家挨户查看水情,叫醒熟睡的居民,组织居民排水自救,及时将危房中的居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经过一夜的连续奋战,镇内16个社区民警共走访社区居民1685户,转移危房居民12户31人,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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