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实用手枪射击训练“三元组合模式”
2011-12-09 10:43:31 作者 : 映君 来源 : CPS警装网1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警察实用手枪射击训练主要有国际警察手枪实用射击(简称)和模拟实战训练等方式。PPC是:POLICE(警察)、PISTOL(手枪)、COMBAT(战斗)的英文缩写,直译为:警察手枪战斗射击,也可意译为:警察手枪应用射击或警察手枪实用射击。它是欧美警察设计,流行于国际警界的一种射击教学训练的模式,因其易于形成共同的测评标准,所以也常被选做为实用射击比赛的模式。由于“PPC”已被我国每年一届的公安系统手枪射击比赛所采用,所以全国各地都在以此为警务技能培训中的射击项目。目前在我国“PPC”有成为警察手枪应用射击代名词的趋势。但经过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PPC”的训练也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如:训练耗弹量大、耗时长、目标固定等缺点。而模拟实战训练即通常我们叫做的战术射击训练,则在对实战案情的简单模拟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如“反抢劫银行”、“反抢劫运钞车”、“解救人质”、“高楼搜捕”、“楼宇战术”等训练内容。显然,此类内容很难穷尽每个特定时间、空间条件的下实战场景。“ISPC”训练方式也因受训练设施以及耗弹量的限制同样面临着难以推广的局面。 [1]总之,从日本、香港警察的手枪射击训练与我国警察目前所开展的手枪射击训练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日本警察、香港警察的手枪射击训练,主要注重开展接近实战的应用射击训练,强调培养、提高警察的手枪应用射击能力。而我国警察的手枪射击训练,由于“PPC”和“ISPC”训练在公安教育系统地无法普及,所以,大部分警校的射击训练停留在初期的基础训练,对符合实战需要的应用射击训练方式缺乏研究,更缺乏开展适应公安实际工作需要的射击技术的训练。我们应从实战需要出发,在突破传统的教学训练模式中,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我们的警察射击技术、战术,以使我们的射击教学与训练更加接近警察实战射击的要求,加快同国际警察射击训练方法的接轨。
2组合训练模式的界定
2.1 组合训练模式训练目标
依据公安教育系统现有的教学和训练条件,综合“ISPC”“PPC”训练方法和“模拟实战”训练方法的优点,建立一套既符合实战需要,又符合我国警察训练的实际条件警察实用射击训练模式。其特点是耗弹少、训练内容因繁就简、丰富多样、组合形式易于变化,几乎涵盖警察实战过程中的所有景况。在这套训练模式中,根据实战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将会出现多种目标靶形,如半隐蔽、乘车、头形、部位形和劫持人质等靶形;变化目标与射击位置多种距离,如25米到5米各种距离,力争使受训射手在行进间能够应付多种情况进行合理射击。建立起一套体现了既有掩体隐蔽物,又不固定射击位置,并利用光线变化变换射击环境等实战特点,使射手学会运用战术动作保护自己,发现、接近罪犯,运用射击技战术消灭罪犯的本领的三元组合训练模式。
2.2三元组合训练模式定义
三元组合训练模式是在一个或若干个训练单元中,依受训对象的训练阶段、水平、项目要求及个人特点等因素的差异,科学地运用训练学的原理,合理地选择和安排不同性质和比例的训练内容,把“受训者主体动作”“实战场景中介”“目标客体”这三个决定着警察实战胜负的基本技术元素,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组合训练,以获取最佳整体效应的训练方法。“受训者主体动作”指受训对象在各种实战场景中需要完成的各类动作总称,其具体内容见表1;“实战场景中介”
是指受训对象完成所有动作发生的外界环境,即所有射击动作实施到目标的中介环境;“目标客体”是指受训者在一定的战斗环境中最终所射击的目标,作为一个客体存在,包含多种状态、形状等内容。
另外,三元组合训练模式不同于“PPC”和“ISPC”训练,更不同于模拟实战训练,它不是将各种单一训练方法简单地相加,而是以一定的交叉组合的方式,将各种单一训练方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它能灵活地调节训练内容,有利于拓宽训练内容,把“PPC”训练法和模拟实战训练法的优点和功能集中在一起,起到事半功倍的功能放大的效益,是综合运用这些方法的功能的具体体现。总之,三元组合训练模式是以实战决定因素作为基本体系,以全面发展的思想作为依据,多种手段互相结合,以达到最佳训练效果的训练模式。
3三元组合训练模式的控制
3.1 三元组合训练模式内容分类
警察实战的所有场景都是由“受训者主体”“实战场景中介”“目标客体”这三个基本元素构成,其主要内容分类如下:
按照表1所示,如果制定一套加强受训者反劫持射击能力训练,可以从三个元素的内容体系中分别抽取:快速位移+跪姿+速射;依托窗台掩体;单个目标三个内容进行组合训练。当然,也可以抽取另外三个元素进行随机组合。这样,选取的内容既符合实战过程中瞬间万变的规律,也丰富了训练方法和手段,避免了按照单一模拟案情模式而形成的动作的思维定势。[2]
3.2 三元组合训练模式实施
3.2.1多元素间变换训练手段
手段选择的原则是:训练手段所产生的训练效果与实战要求相符合,其训练内容与受训者的训练水平相适应。三元组合训练模式可以按照训练目标及受训者所处阶段,选择一元、二元或者三元组合训练。例如,慢射阶段,可以参照“受训者主体动作” 元素内容进行重点训练,然后逐步变换为有目标的二元组合训练。
3.2.2元素内变换训练手段
在三元或者多元的变换训练手段实施过程中,依据手段选择的原则,在各元素内可以进行随机组合后,再和其余元素进行组合训练。例如,可以组合成下面一套由易到难、便于在训练靶场教学条件下、适合大规模教学的警察应用射击常用技能组合模式:
a.原地立姿15米固定单目标速射(受训者主体动作元素+静止状态但数量目标客体元素)
b.急跑急停原地多目标速射(受训者主体动作元素+多个数量目标客体元素)
c.多弹匣原地转身固定单目标速射(受训者主体动作元素+静止状态目标客体元素)
d.多体姿变换固定单目标速射(受训者主体动作元素+静止状态单数量目标客体元素)
e.原地单目标弱光速射(受训者主体动作元素+弱光环境元素+静止状态单数量目标客体元素)
f.利用掩体搜索单目标速射(受训者主体动作元素+有掩体实战场景元素+静止状态单数量目标客体元素)
g.移动中单目标速射(受训者主体动作元素+有掩体实战场景元素+静止状态单数量目标客体元素)
3.2.3利用元素介入数量的变化建立渐进式训练模式
遵循由一元到二元组合再到三元组合的规律,建立警察实用射击的渐进式训练模式。也可以各有侧重,例如以 “目标客体”元素为侧重的训练,将目标置于多种距离上进行射击。训练中,在25米到5米等各种距离间设置目标,锻炼射手在不同的距离条件下,根据手中武器的弹道规律选择正确的瞄准点(区)进行准确射击的能力。这样做,不但可以使射手对不同距离的目标景况反复进行熟悉,而且还可促使射手必须记住和熟练使用手中武器的弹道高规律,同时知晓各种条件下应该选择精确瞄准还是概略瞄准进行射击。[3]
从当前情况看,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和院校的射击训练,主要以使用军用胸环靶和半身靶居多,这两种靶型作为部分基础射击训练用靶是可行的。但是,实用射击训练必须以实战要求为根据,应针对实战中的各种情况,运用多种靶型如:全身靶(人型靶),致命部位和非致命部位靶,运动姿态靶,人质靶,活动靶,车型靶等进行射击训练,使射手熟悉实战中易出现的各种目标景况,培养实战意识和能力,以提高射击命中率。
还可以以“实战场景中介”为侧重,建立弱光及夜间射击教学与训练模式,在室内射击场对光源进行控制,配合课目进行“夜训”,学会并掌握在弱光及夜间的射击技能。
利用场地条件,利用遮蔽物的变化进行射击训练,模拟如墙角,土包,沟坎,树木,车体,门窗,山坡及建筑物的各个部位等等,锻炼射手养成正确选择、利用各种地形与遮蔽物进行隐蔽和射击的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射手在实战中灵活运用战术动作的能力。
在单元素训练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二元、三元的组合训练,其间,根据不同训练对象,不同训练训练要求灵活设置。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三元组合训练模式是在一个或若干个训练单元中,依受训对象的训练阶段、水平、项目要求及个人特点等因素的差异,科学地运用训练学的原理,合理地选择和安排不同性质和比例的训练内容, 把“受训者主体动作”“实战场景中介”“目标客体”这三个决定着警察实战胜负的基本技术元素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组合训练,以获取最佳整体效应的训练方法。组合训练法不同于“PPC” “ISPC”训练,更不同于模拟实战训练法等,它不是将各种单一训练方法简单地相加,而是以一定的交叉组合的方式,将各种单一训练方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它能灵活地调节训练内容,有利于拓宽训练内容,把“PPC” “ISPC”训练法和模拟实战训练法的优点和功能集中在一起,起到事半功倍的功能放大的效益,是综合运用这些方法的功能的具体体现。总之,组合训练是以实战决定因素作为基本体系,以全面发展的思想作为依据,多种手段互相结合,以达到最佳训练效果的训练模式。
4.2建议
建议对三元组合训练模式在警察实用手枪训练中应用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特别是各元素内容对实战内容涵盖程度以及有待于进一步检验。
另外,需要加强三元组合训练模式的实证性研究,通过大量训练实践进一步检验理论并丰富理论。
参考文献:
[1]赵京华.手枪实用射击教学方法新探[J].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7,(2):40-41.
[2]田麦久.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2000
[3]王镭.警察手枪射击教学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作者简介:
赵京华〔1962~〕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警务技战术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警察战术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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