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用上新“武器”严查爆炸物品
2011-12-29 08:51:42 来源 : 齐鲁法制网春节临近,迎来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消除烟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隐患,严厉打击涉危涉爆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莱州市公安局充分运用高科技警用装备,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隐患排查,对有可能发生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部位逐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全部依法处理、纠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12月27日下午,莱州市朱桥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共出动警力20余人对辖区内具有私制烟花爆竹历史的村庄进行了一次拉网式专项清查。行动前,治安大队民警带来了两台“秘密武器”,据民警介绍,这就是专门用于探测爆炸物品的“摩尔探测仪”。可别小看这两个巴掌大小的黑匣子,其灵敏度极高,各类危险爆炸物品都逃不出它灵敏的“鼻子”,能够准确测出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的存放位置,有效探测距离可达百米左右。只要在有效探测范围内有危爆物品,天线就会自动转动,指向藏匿地点。行动中,当民警来到大兰邱家村,手持摩尔探测仪的民警在村内走动时探测仪出现了警示信号,其金属天线频频指向东方,民警按照探测仪所指方向一路追踪,最后发现,天线锁定了村东王某家果园的仓库小院。民警发现这所无人居住的小院里却摆满了数百个非法制作的烟花(泥锅子)半成品。随后,另一路民警又在同村又一村民家中发现了大量烟花(泥锅子)半成品以及制作烟花的原料100余斤。共查获非法制作的烟花(泥锅子)半成品1000个和制作烟花的原料100余斤。民警随即对两家当事人进行了依法处理。
烟花爆竹属于爆炸物品,存储条件非常严格,必须使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业人员管理。未经允许私自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依法给予打击。严格执法的同时不能忘记宣传群众。为使辖区群众认识到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危害,民警深入辖区在村庄显着位置张贴标语口号26张,制作了永久性的标语口号两条,向群众宣传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危害,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决不能私自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如发现此类情况,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逐户与群众签订不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责任状共13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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