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公安局从“佘案”阴影中涅磐重生
2011-12-29 15:02:43 来源 :6年前,湖北京山县公安局因一桩10年前的错案——“佘祥林案”,多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近几年,该局党委一班人,通过严管队伍,以抓台帐促规范、抓考评促实效、抓整改促提高、抓 “短板”促全面的 “四抓四促”工作强法制,整个队伍的面貌发生了可喜局面。在近年上级部门组织的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中,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逐年上升,创全省执法考评“四连优”。
典型引路,以示范效应带动全局
京山县公安局突出先进单位的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选择有基础、有特色、有代表、有亮点的基层所队作为重点,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典型单位,并以这些单位为现实教材,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荣获公安部“一级派出所”称号的钱场派出所以公安信息化助推执法规范化,在所内实现了执法办案管理“办公办案网上通”,并安装了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全所无盲区立体监控。由此有效防止了留置人员自伤、自残事件,确保了安全。全县各基层单位以钱场派出所等执法先进单位为标杆,展开了执法规范化竞赛。
在打造了钱场派出所等一批执法规范化试点单位后,京山县交警大队被公安部授予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大队”称号,其经验得到县局的进一步的推广,成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新的“排头兵”和全局各单位争相学习的对象。
强化教育,提高执法主体素质
京山公安局在全县公安机关启动了全员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2008年至今,全县执法岗位民警参训率达到100%,执法主体资格考试通过率也达100%。针对基层民警工作繁忙的情况,县局组织法制专家,以巡回开班、送教上门的形式,在全局举办了10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巡回讲座。县局还给每位青年民警指定一名岗位标兵作为“师傅”,用“传、帮、带”培育更多的执法能手。
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大队”,京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门给民警们定制了“法律学习内容”,还专门对行政败诉和经行政复议被撤销的案件进行点评,编辑成册后印发给基层单位学习讨论。县局法制科每季度组织全局“法制员”开展庭审旁听,让执法规范化的教育培训直接面对“庭审”,让他们置身法院,接受律师、检察机关的“考试”。有多年的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经验的民警老郑,在旁听了一场法庭辩论后觉得很有收获:这场法制教育课让他更深刻地体会到公安民警在办理案件证据意识的重要性。此外,分局还安排了执法规范化“期末考试”——年终的执法质量考评,以考评成绩作为年终评功评奖的重要依据。
阳光执法,接受各界监督
京山县公安局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规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各单位的内部视频监控资源已达200多路,局督察队的屏幕墙可同时显示18个监控画面,各执法和服务场所的情况可实时反馈到视频监督中心的监控系统里,通过数字化应用实现了全局执法情况网上实时监控。此外,交警支队等单位为执法民警配备了“数码鹰”现场执法图像记录仪,实时记录处警现场的音像资料,在方便执法民警收集固定证据的同时,也有效规范了民警一言一行。
在规范警车和涉案车辆的整治行动中,京山县公安局利用GPS定位技术以及结合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了可视化调度系统,可以直观地对已安装GPS设备的警用汽车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实现对车辆的历史轨迹进行查询、违规自动报警、越界报警等功能,达到警用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的目的。
京山县公安局还专门了聘请3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组成作为全县公安执法监督员,支持和鼓励他们开展明察暗访,在发现和改进自身不足的同时,也进一步赢得了对群众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涅盘重生,成执法规范化建设标杆
在京山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办公区、办案区等功能区界限分明,规范有序;在县公安局纪委督察队,督察部门可通过视频监督系统对全县公安机关各服务窗口、审讯室、候问室进行实时监督……
京山县公安局全面落实制定了全县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2011年1至11月,全县公安机关共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4829起,查破各类案件4215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万多名,未发生一起违法办案、冤假错案和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成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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