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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实战训练管理 提高实战训练成效

2014-04-10 10:13:12  作者 : 张 兵  来源 : CPS警装网


  自2004年5月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工作以来,全体公安民警情绪高涨,积极投入到了如火如荼的实战训练活动中,尤其是在警务实战训练中,各地在制定方案、计划时间、组织实施与督导检查等方面精心策划,严密部署,狠抓落实;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场地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巨大,并通过逐级考核、随机抽考、比武及演练等各种形式的检查验收,取得了显着成效,为队伍建设、树立形象、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维护社会稳定,收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效果。笔者经过对基层一线单位广泛的调研与考察,认为实战训练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巩固实战训练的成果,必须加强警察实战训练管理,提高警务实战训练成效。


  一.实战训练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一)对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缺乏全面的了解与认识


  由于对《实战基础训练大纲》和《实战集中训练教程》理解不全面,加之各地对技能战术师资力量培训不平衡等原因,部分基层单位在开展实战训练时,训练内容时有偏颇。有的单位对队列训练投入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民警的外在形象和纪律作风的养成来替代实战训练;有的单位将实战训练单纯的理解为体能训练,认为只要将民警的身体素质提高了就是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提高了,重视了基本体能训练而忽视了技能战术训练;有的单位是苦于师资力量薄弱,水平参差不齐,在开展技能战术训练中内容单一,方法单调,与实战需求脱节较大,无法调动起民警练兵的积极性。特别是有部分单位在技能训练时,没有很好的结合实战需求,将实战技能训练套路化、表演化,极少开展对抗训练;在战术训练中,突出了训练的程序化,单纯的将盘查、搜索、车辆查控、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实战行动的基本程序做为战术训练的主要内容,忽略了战术训练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演练起来刻板教条,违反了“技能战术训练的目的是要将民警练活,而不是练死”的要求。以上训练中存在的问题确实令人担忧,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但是对各种训练资源的浪费,也将会在实战中产生很大的不良后果。


  (二)对练兵的形式与方法缺乏研究


  有些单位的领导和民警认为,实战训练只有进行集中轮训的方法才能够有效果,因此,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经费和人力、物力对本单位的民警实施集中轮训,效果是明显的,民警反映也是良好的,但是,却在不同程度上忽视了集训过后民警如何在本岗位上继续练兵,使练兵的形式单一化了,缺乏持续性和连贯性。有的单位虽然已经认识到了这方面的问题,但是又缺乏相应的措施、方法和制度加以保障,这将会使实战训练只停留在表面,而无法继续深入的开展下去。


  (三)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公安部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基地培养的教官,基本都成为了各省市级的教学骨干,在二级教官培训中发挥出了关键性的作用,没有这支教官队伍的建立,实战训练工作的开展是不可想象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在培养教官方面的做法、数量和质量上不尽相同,有的单位因此严重制约了实战训练的质量。以省厅为主直接培养到县、市级教官,其水平与质量相对有所保证,可是经过三级甚至四级的教官培训,其水平、能力则会大大的缩水了。基层一线教官的质量,是关系到实战训练质量的根本保障之一,没有这一级的教官,就无法正常开展实战训练。因此,实战训练也是无法贯彻落实到实处的,对此,基层单位的反映是比较迫切的。


  二.加强实战训练的方法与建议


  (一)明确训练对象与目标


  人民警察的警务实战训练,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民警实战训练和指挥员的实战指挥训练两大部分。在民警实战训练中,根据其层次和警种需求的不同,又可分为基础训练、专业训练和专家型训练。对指挥员的训练可根据其指挥的级别与权限,目前可分为初级指挥训练、中级指挥训练和高级指挥训练。各层次、各级别的训练内容与目标要求,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体现了承上启下的基本规律。因此,在实施实战训练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受训对象,制定不同的训练内容与计划,确定不同的训练目标,并通过训练加以实现。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吃大锅饭,甚至将普通民警当成特警队员、武警战士来训练,防止出现无谓训练、重复训练、跃级训练等现象,从而使有限的训练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二)树立训练服务于实战的指导思想


  实战训练的总目标,就是使民警在“力、技、智”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增强民警在警务活动中的实战能力,减少实战中的无谓伤亡,最终实现提高民警的执法实战水平。公安部有关领导多次强调:警务技能与战术是人民警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每一个民警必须掌握的执法手段,是执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应当牢牢把握训练为实战这一关键,一切从实战出发,一切以实战为最终目的,摈弃华而不实、中看不中用以及“练为看”的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和不切实际的思想,紧紧抓住宝贵的机遇和有限的训练资源,一切从实战出发,一切为了实战需求,做到以练为战,以战促练,战训结合,求真务实的开展训练工作,使警务实战训练能够收到实效,真正成为人民警察克敌制胜的本领。


  (三)全面理解和贯彻《实战基础训练大纲》的总要求


  公安部所强调的训练内容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战术、基本体能、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其中“基本技能战术”即是《实战基础训练大纲》所规定的训练内容,所依据的是《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该教程的总体目标,就是通过训练使民警增强“一要、二增强、六会、五掌握”的能力。一要是指要依法从事警务实战活动;二增强是指增强安全意识和实战行动的程序意识;六会是指要学会徒手防卫与控制,警械使用,搜身带离,武器使用,通信联络和现场急救的技能;五掌握是指要掌握警务战术原则和基础动作,对嫌疑人的盘查,对嫌疑车辆的查控,对建筑物的搜索和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战术意识和能力。上述训练内容是相互联系互为依托的,也是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实战所必备的最基本的能力与条件。因此,各地在制定训练计划和开展实战训练时,应当深刻理解和贯彻《大纲》精神,紧扣实战需求这一主题,全面安排训练内容,合理分配训练时间,精心组织教学训练,使民警的综合战斗力真正得以提高。


  (四)警务技能训练的方法


  警务技能的内容是由徒手能力、技术装备、使用与操作技术装备三个方面组成的。从运动训练的角度讲,人们在学习和掌握一项技能时,需要经过周而复始的生理活动(即训练)这一过程才能成为一种机体的能力。同样,民警掌握警务技能的过程也是如此,所以说,训练是民警获得和掌握警务实战技能最主要的途径。在技能训练中,应当注重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精讲多练,以练为主。在训练中,应当将大部分时间用于学员的实际操作上,要保证训练的密度和强度,使民警在反复练习中逐步掌握技术动作。应当避免长篇大论式的所谓“理论”教学,将要领、要点、原则、要求等应用理论的内容加以精练,溶入到训练的过程中,使民警在实际操作中逐步体会正确的技术动作和实战作用,做到练中学、练中研、练中用。同时,又要注意遵循循序渐进、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的训练规律,尤其是在学习新动作或者技术过程相对复杂的动作时,应当首先从分解动作练起,逐渐过渡到连贯动作,从徒手练习过渡到对人体的实际运用,避免因操之过急而欲速不达。


  二是结合实战,加强对抗。大量的实例告诉我们,在警务实战中,民警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对抗与搏斗是直接的、相互的甚至是残酷的。在很多情况下,对抗的发生、对抗的方式以及对抗的手段等是不以民警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在基本掌握了单个技术动作的基础上,应当根据实战中的各种情景进行对抗训练,以检验所练内容在实际对抗中的作用与价值。实施对抗训练时,可先由简单技术对抗(即有条件实战)开始,逐步过渡到多项技术、复杂技术的对抗训练,增强实战中运用各种技术的能力和激烈对抗时的心理承受能力,使民警在对抗的难度和程度上不断得到锻炼。同时,要在器材、护具、训练方法等方面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防止出现伤害事故。特别需要指出:无论何种技术都是为实战服务的,也都应在实战对抗中加以运用和检验,绝不能只练基本功或者套路的内容,而不进行实战对抗训练,盲目追求花架子、形式主义的东西,把“练为战”变成“练为看”,是极其有害的的做法,也是对训练资源极大地浪费。


  (五)警务战术训练的方法。


  由于我国开展警务战术研究和训练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训练体系,因此,战术研究与训练应当是警务实战训练中的重头戏。对此,笔者就民警层面的战术训练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战术与战术训练的理念。战术是进行实战或者对抗的方法。战术对于一名民警来讲,就是在实战中如何将各实战要素(法律法规、体能、技能、心理等)根据实战需求进行综合应用的方法;而对于一名指挥员来讲,战术则是指挥的艺术。战术的核心是谋略,体现在有针对性的心理活动。从广义上讲,战术没有对错之分,战术的灵魂是“活”,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的具体处置方法,但凡有对抗的情形,都应当有战术的存在。同时,战术也不是万能的,运用战术是需要有相对条件予以支撑的。因此,明确战术的理念,了解其实战作用,就会使我们客观的看待战术应用,准确把握训练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训练更好的服务于实战,并与实战有机的结合。


  二是正确区分实战行动的基本程序训练与战术训练之间的关系。基本程序是实战行动中的基本实施过程,是各步骤、各环节以逻辑关系为主线组合而成的,也是实战现象的基本规律,如:从一般规律上来看,实战行动是由行动的准备阶段、行动的实施阶段、行动结束后工作三部分组成;若具体到每种不同行动类型,其基本程序又各不相同,如盘查行动实施阶段的基本程序为:选择地点、截停、控制、告知、人物分离、盘问、证件检查、人身检查、物品检查等。进行基本程序训练的目的,是使民警掌握实战行动的基本规律,科学、规范和合理的从事实战活动,避免发生低级错误。战术训练,是将实战过程中经常或者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作为专门的课题拿出来进行针对性训练,其目的是使民警增强随机处变的战术意识,提高在面对各种突发情况时的快速反应、灵活运用战术方法进行处置的能力。基本程序与战术运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基本程序体现着实战的过程与规律,战术则体现着针对着每一环节如何进行更加安全、有效的处置,它们既有联系更有区别。在实战训练中,一般应先进行基本程序的训练,在受训者基本掌握之后,再进行战术训练,而重点应当放在后者。两者虽有联系,但绝不可相互替代,否则,可能造成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六)结合实战进行训练


  笔者认为,全国各地的治安形势、案件类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与方式、民警队伍的基础素质以及当地经济与文化发展等状况不尽相同,各地公安机关对警务实战训练内容的需求也不相同。对此,各地在已经完成前一阶段的普训工作基础上,应当根据本地执法实战的实际、执法对象的犯罪特点和队伍本身存在的薄弱环节等具体情况,制定出今后的训练内容、训练计划和训练目标,紧紧围绕本地实际开展实战训练,针对性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真正体现“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练兵要求。比如有些地方“两抢”犯罪活动猖獗,该类犯罪具有实施快、逃逸快、危险大、抓捕难等特点,涉及到警务技能、战术、法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对民警的实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就应在布控、识别、判断、锁定证据、拦截、控制、制服、自我安全防护等各实战环节上进行重点的研究和训练,以专门提高民警打击“两抢”犯罪活动的实战能力。练兵不可能一劳永逸,民警的战斗力是要在不断的训练和实战中得以保持和提高的,因此,应当将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纳入到训练计划中,实施到课堂和训练场上,逐步、全面的提高民警处置各种实战情况的能力,真正体现训练服务于实战,训练与实战相结合,这是保证实战训练走向永恒主题的生命源泉,也是开展实战训练工作的根本目标所在。


  (七)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的教官队伍


  教官是开展警务实战训练的根本保证,没有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的教官队伍,开展大练兵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公安部利用多个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为全国培养了数百名实战训练的教官,在此基础上,各省、市、自治区及地、市、县也先后培训了大量的教官和训练骨干,为广泛开展警务实战训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省市还在前期培训教官的基础上,陆续举办教官提高班,将担任基层训练的教官和骨干再次集中起来,进行更新理念、交流经验、研究教法等培训,并邀请公安部训练基地的教官进行指导与研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从全国的情况来看,教官队伍建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教官队伍的质量不高与数量不足已是制约实战训练质量和继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将教官培训制度化。从公安部训练基地到基层各级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部门,应当将教官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对教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教官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知识技能和教学训练的能力,使教官的各项能力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二是立足一线。应当经常组织教官带着课题深入到基层实战单位中,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或者参与实战,总结、归纳基层民警在实战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搜集和发现实战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依此及时调整训练内容、训练计划与训练方法。三是加强交流与合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与国内、国(境)外同行的交流,放宽视野,开拓思路,不断吸收和更新训练理念、知识与方法,尽量少走弯路,使实战训练不断往较高层次上循环。四是建立教官制度。为了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官队伍,应当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官聘任、使用、培养制度,使教官队伍聘任有标准,使用有要求,提高有保障,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明确相应的待遇,解除教官的后顾之忧,从而使他们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学、训练和研究工作之中。


  练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持续、长久的进行下去是惠民强警的战略目标,也是广大民警的迫切愿望,同时还是党和政府关心爱护公安队伍的具体体现。我们应当把握这一时机,开动脑筋,群策群力,创造性的开展练兵工作,真正使练兵起到降低失误、减少伤亡、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增强队伍战斗力的作用。


  作者简介:


  张 兵(1961~)男、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部主任、副教授;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副主任、训练组组长;公安部警务实战指挥(福建)课题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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