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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路107弄老楼换上崭新灭火器

2012-02-13 10:25:52  来源 : 东方早报


  2月7日,杭州路107弄,4个崭新的灭火器安静地守卫在底楼,灭火器的一侧,还张贴着使用方法图示。


  在此之前,这4栋上世纪80年代的老居民楼里,只有一罐过期30年的灭火器(详见2月2日早报相关报道)。媒体报道后,经杨浦消防支队和当地居委的督促,小区终于配备了新灭火器。


  小区为完全开放式


  杭州路107弄小区,属售后公房。说是小区,实则连个门都没有,完全敞开式,居民楼的底楼也没有安装防盗门。


  小区多名居民称,小区里很不安全,停放在底楼的自行车、助动车经常被偷,入室盗窃事件也时有发生。原来旧的灭火器之所以只剩下一罐,也是因为其余的都被偷了。


  大桥物业接管小区后,在小区内并没有办公室,管理人员只能在远离小区十分钟路程的杨树浦路1877号办公,居民平时有维修需要,要拨打物业公司电话,工作人员再去小区提供服务。


  “小区是开放式的,没有保安室,想放灭火器也没地方,所以就一直没注意要配备这些。”小区大桥物业办公室吉主任说,若要在每一幢楼下都装上灭火器,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物业公司是亏损经营的,要由物业承担,很难。


  “现在安装费用是从维修基金中支出的,我要向各业主解释这个费用事情。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挺麻烦的。”小区业委会张主任则称,要让小区居民都理解并出资购买消防设施,并不容易。


  配灭火器有强制规定


  “居委会统一配发了灭火器,如果是由物业买单,确实很困难。”在采访中,多名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老式多层居民楼必须配备消防设施,所以如果没必要,物业也不会配置,毕竟购买和维护,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在上海,类似杭州路这样的老式居民小区并不在少数,房屋建造年代久远。物业管理不规范,小区内消防设施配备不齐,疏散通道被堵,消防车通道被阻现象时有发生,而物业往往将难题都归结到缺乏资金上。


  就此问题,市消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业委会来说,消防安全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以资金匮乏的借口来推托。”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作为强制性的要求,《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明确要求,“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手提式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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