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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泗水交警加强警车管理

2012-03-14 08:56:56  来源 : 齐鲁法制网


  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警车使用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维护公安部门和交警的良好形象,泗水交警大队按照支队《关于切实加强警用车辆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对规范警车使用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大队负责人安伟结合大队警车管理使用实际对进一步规范使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明确警车使用。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具有警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严禁无警用车辆准驾证的人员驾驶警车,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借用,严禁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二是严格遵守规定。在使用警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严禁耍特权、抖威风,开“霸王车”,严禁非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同时驾驶警车必须着警服,携带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警察证),开启警灯,驾驶警车执行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三是严格派遣制度。严格执行《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警用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对于因公外出驶离泗水的,一律报请办公室开据车辆使用派遣单,由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出发到外地执行任务的必须经大队主要领导批准;四是统一停放地点。所有警车下班之后统一停放在大队办公区划定的停车位,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家属院或其他地方;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大队将随时通过车载GPS定位装置对警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警车的查纠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发现不按规定使用警车的,严肃追究相关民警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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