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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司法局签订警车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

2012-03-28 08:42:59  来源 : 黄山新闻网


  为加强司法行政警车及摩托车的使用和管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的发生,日前,祁门县司法局与21名局机关专职驾驶员及各司法所负责人签订了《警车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六不准”: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出婚车、丧车;不准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洗浴场所;不准非紧急情况使用警灯、警报;不准擅自把警车交给他人使用。局机关作为监督考核一方,监督相关干警严格依法使用警车,相关责任人违反该《责任书》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本单位的警车及摩托车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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