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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启用高清“电子眼” 抓拍开车打电话抽烟

2012-04-12 09:18:01  来源 :


  为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创建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4月10日零时起,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启用全市境内67处道路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摄录道路交通现状。


  据介绍,这67处道路电子监控设备也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高清摄像头。相对于那种一般的“电子眼”来说,这种高清摄像头能够进行360度的旋转拍摄,拍摄角度更全面、画面效果更清晰。“电子眼”是自动的,而高清摄像头是靠人工当场抓拍或记录操控的。


  在交警支队记者了解到,高清摄像头上岗后,如果被它拍到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要罚款 50元、驾驶证扣2分;不按导向行驶,要罚款100元、驾驶证扣2分;抽烟或者接打电话要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


  “增设这些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是为了科技强警,减少警力不足的影响。同时,也是对违章违法驾驶员一种有效的警示。所以,为了自身安全,希望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请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科长毕瑞杰说。


  相关延伸


  电子警察作为一种现代交通管理手段,科技含量高,在交通管理中优势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增强了震慑效果。一些驾驶人守法自觉性不高,“尊警不遵法”现象较为普遍。电子警察通过全天候的实时监控,这种“非现场式”的手段对违法行为人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有利于消除一些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使驾驶人时时都能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迫使其在看不到警察的时候也能对自己的驾驶行为有所约束,从而提高守法自觉性。


  二、延伸了管理触角。在有限警力条件下使管理手段更加多样化,实现了交通执法管理由点向线、由线向面的延伸,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有人值守为自动监控,提高了管理覆盖面,进一步增强了发现、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


  三、钝化了管理矛盾。使用固定和移动电子警察等警用科技设备查纠交通违法,改变了民警执法单一的“面对面”纠违方式,从而钝化了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


  四、强化了路口监控。通过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视频图像,能直观反映路口交通流分布、运行状态及路口渠化状况、便于管理者及时部署警力、处置突发事件、侦破肇事逃逸、调整管理措施,消除道路交通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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