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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学院武力使用教官培训的启示

2014-09-22 10:13:12  作者 : 田守雨  来源 : CPS警装网


  笔者于2008年11月3日前往香港警察学院,参加了公安部为期42天的第六期武力使用教官课程(UFIC)的培训。香港警察学院武力使用教官的培训,在国际上是处于领先水平的,每年只举办四期UFIC培训班,每期十四人,培训对象除了内地和香港的学员外,还为澳门、新加坡、菲律宾等地培训学员。培训内容大体分为三大类:枪械的使用、遇抗控制和战术。通过此次培训,我们深刻感受到香港警方在武力使用教官培训中的先进做法,在训练理念、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培训与考核制度、教官团队建设等方面给我们很多启示,值得我们在警务实战训练中借鉴。


  一、突出安全意识 训练理念先进


  (一)注重枪械训练中的安全意识。在教室、靶场、战术大楼、枪库、空枪练习区等区域,随处可见警示语和警示牌,提醒所有在场人员注意安全和健康。特别是对《安全防御法》的重视,短短六条规定,规范了枪械的使用条件。可以说,在警察学院里,凡是可以接触到枪械的地方都能够在最醒目的地方看到它。训练前,教官要检查学员的健康状况;装备是否齐全,性能是否良好;训练场地是否有危险隐患,特别是截弹区;要特别训示安全事项,场地范围,训练目标等。射击结束后,枪械的回收、枪械的清洁均是特别的规范。此外,所有人员训练结束离开靶场前,必须进行离场宣示:“本人没有藏有任何弹药 。”目的是离开前再次检查一下身上有没有遗漏的子弹。


  (二)训练理念先进、科学。“战术三宝”、“加一理念”、“形式评估”、还有武力使用的“高一级”理论等,无不彰显人性化的训练理念。香港警方认为,只有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对嫌疑人进行控制,继而采取下一步有效措施。香港警方把“有能力保护自己,才有能力保护别人”的信条灌输到各项教学与训练中,是值得内地警方借鉴和学习的。


  1、在射击训练中,香港警方提倡快速射击的命中率和保持射击动作的连贯性,以及决定射击的合法性。他们认为在短时间内有效的击中目标是射击训练的成功标准,要求扣扳机的动作连贯,中途不停顿,这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当警察与犯罪嫌疑人处于对峙情况下,一旦发生枪战是没有时间去仔细瞄准,也没有时间像射击比赛一样先预压扳机,只要把子弹“放”到嫌疑人身上就可以了。此外还要求射击一枪后,继续回瞄,以防止匪徒继续反抗。他们要求警察每打一枪都要合法,香港法律没有鸣枪示警规定,这是符合实战要求的。《警察通例》、《警察程序手册》是香港警察的两个武力使用准则,从保护警察及群众的安全考虑,规定了警务人员可以在下述情况下开枪:


  A、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B、执行拘捕有理由相信刚犯了严重暴力罪行及犯该等罪行后企图逃避逮捕的疑犯。


  2、遇抗控制训练对各种反抗划分了6个层次,根据不同级别的反抗,又制定出了相应的6个遇抗控制的级别,运用时采用“高一级”理论。这也体现出了对嫌疑人的人身安全的保护。遇抗控制训练内容是从战术、法律、医学三个方面综合考虑而设置的,通过实战运用得到了广大警察和公众的认可。动作简单、易学,上手快。


  3、在战术训练上他们特别注重真实性,情景设计不可凭空想象,也不要超出警员的实际能力而故意制造难度训练。训练目的是提高警员实战能力,使每名警员能够每天平安回家,与家人团聚,不是训练“超人”。训练内容设计是警员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的,所以使用真实的案例进行模拟训练是最好的方法。


  二、训练内容贴近实战 训练方法灵活多样


  (一)香港警队枪械训练的内容和计划均是由香港警队的武力使用委员会来制定。委员会的成员是:一位分管训练的助理警务处长、六大总区的指挥官(总警司)、枪械训练科警司一共八个人,他们会开展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在强调训练内容科学性的同时,注重贴近实战,根据每年警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枪械的情况来决定下一年的训练目标、训练重点、训练内容,这样就会使整个警队在使用武力上所存在的问题逐个得到解决。


  (二)互动式教学能够调动学员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教学,是当前普遍认可的先进的教学方法。通过香港教官的教学使我有深刻的体会:


  1、鼓励的方法。鼓励是促进学员积极思考的源动力,使用积极肯定的语言可以让学员增强信心,提高学习兴趣,会自觉努力的开动脑筋,很自然的加入互动教学中。


  2、提问的方法。香港教官经常会问:“你会怎么做?”、“为什么?”、“有什么好处?”、“其他人有什么看法?”、“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 让学员给出自己的建议,效果非常好。


  3、真实案例分析。指出问题所在,违反的战术原则是什么,应该如何做比较合理。但同时,他们也会解释“战术无绝对”、“原则不变,方法千千万”,给学员留下思考的空间。


  三、打造优秀教官团队 保障教学质量


  (一)注重教官的选拔。在香港,要成为一个“武力使用教官”是非常难的,他必须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且是警长职务以上的人才有可能成为教官。一线工作经验是香港教官的一个必要硬件,不然没有“说服力”。而且每个教官都必须接受枪械训练科的 《武力使用教官课程》培训,并通过各项考试合格后才有资格成为教官。


  香港的教官没有射击教官、遇抗控制教官、战术教官之分,而是统称“武力使用教官”,任何教官都可以传授由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的训练科目,这样在教学中就有利于学员的学习和掌握,不会造成训练的脱节和断档。正因为有这样严格的推荐、选拔、晋升、培训的一整套机制,才使得优秀的教官有了施展的空间。


  (二)教官的敬业精神。为期六周《武力使用教官课程》培训中,香港教官的培训计划非常周密,每堂课的衔接很合理,一些道具的使用、场景布置都经过了精心的策划。在课堂做演示的时候,动作干净利落,不怕苦、不怕脏。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地体会到香港教官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他们“导之以诚、尽力而为”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我们每一个内地教官。他们在教学中所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素养,更是一种人格魅力。他们那种“言必行,行必果”、“荣为师范”的工作作风和态度深深感染着我们每个内地教官的心。


  他们认为教官的职责就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每名警员的生命都是非常宝贵的,教官讲授的知识和技能都要对警员负责,所以他们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教官教的每一个动作,每一种理论,都直接关系到一线警察生命,所教的一切知识就要倾尽全力去让学员领会,从而不断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


  (三)教官的团队精神。香港教官通常是以教官组的形式出现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官与教官之间默契配合,团队意识非常强。我们在培训中深深地被香港教官的密切配合、无私付出和敬业精神所感动。一个单位如果没有具说服力的“核心”,就形成不了团队,成绩就上不来。各培训单位能不能具有较强战斗力,主要是建团队、树核心。不仅仅是培养实战高手,更是培养能推动训练、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的领军人物。香港教官团队是一支开放的团队,同时也要注意香港只是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和内地在许多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各地方培训单位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打造属于自己特色的、高效率的团队,从而有效提高各地方公安机关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四、培训、考核制度严格 提高警队战斗力


  香港警方建立了一套完整、严谨的警察武力使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警队有较强的战斗力。


  新警(高中毕业)每年招收1200人左右,每期180人左右,训练27周,枪械(仅限制于靶场内练习)用时98个小时,用弹614发。


  见习督察(大学毕业)每年招收300人,训练36周,枪械训练同上。


  在职警察每年培训3次,其中2次练习、1次考核,用弹量180发,以75%的子弹命中目标为合格,考核内容分别是10米、15米不等。考核的内容每年有所不同,但全香港的考核是统一的,具体考核内容由枪械委员会确定。该委员会通过执法实际以及训练信息的反馈,确定训练内容。改动的依据是社会治安情况和训练反馈。考核成绩由几年前的50%提升到75%后,近几年就再没有更改过,已经被认为是比较科学、合理的水平。如果考核不合格,给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合格,就由枪械训练科通知警员所在单位,不可以配枪给该警员,如果经过专门培训再考核没通过,则只能调到写字楼里做文职人员,升职的机会就会很小了。


  枪械训练教官牌照每3年更换一次,训练教官也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培训。世界上影响最大的枪械协会是“美国国际执法人员枪械教官协会”,每年举办一周的训练会议。很多香港教官都是自费参加这种高水平的培训,以提高自身教学训练水平。


  香港是一个开放的国际化大都市,他们的警务实战训练是结合了东西方的特点,他们的训练水平代表着世界的水平。对于内地警方来说,可以把香港作为窗口,通过同香港警方的交流学习,吸纳国际先进的警务实战训练理念、训练方法及训练内容。结合内地执法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合内地警务技能的培训体系,做到省时、省力、省钱,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便更好的服务于我国公安系统的警务技能培训工作。综上,笔者尝试性的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改进教学理念。教学过程中突出安全意识,规范靶场管理,使受训者能够规范的使用枪械;培养受训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教给学员最安全的处理问题方法,避免莽撞,体现人性化的教学理念。


  第二,改革教学训练内容。从2003年开始,公安部对警务实战教官实行基地化培训,已举办培训班11期,应对每一次遇到的问题和培训中,各地基层教官带上来的问题汇总,进行研讨,制定对策,不断完善公安部《警务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内容,使教材内容更具科学性、代表性和实用性,使之可操作性更强,把徒手技能、射击技能、战术训练与相关法规有机的结合,更好的服务于一线警务工作。


  第三,建立完善的教官选拔和任用制度。目前内地教官的状况:一是院校教官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但受到过良好的培训,理论与实际结合的不够紧密;二是基层教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受到的培训机会少,理论知识不足。笔者认为教官的选拔应该有两个途径:一是让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教官下基层学习锻炼;二是将基层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民警通过培训选拔为教官。建立全国统一的教官数据库,为选拔优秀教官提供依据。


  第四,改革教学形式,促进团队建设,逐步培训各学科的警体教官,使之成为武力使用“综合”教官,全面推广以教官组形式授课。这种形式的授课会使警务实战教官不是某一专项教官,而是“多面手”,还可以发挥教官组中每名教官的专长,这样会使教学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更加贴近实战。


  第五,在现有的在职警察培训制度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尤其注重警务训练中对枪械的培训考核。笔者认为,应建立经过枪械使用培训并考核通过的警察才能获得持枪证的制度,以保证持枪必受训。


  第六,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应定期组织研讨,并借助《警察实战训练研究》杂志这个交流平台,加强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以促进全国警务实战教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作者简介:


  田守雨(1973年1月~)男,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训系 讲师,研究方向:警务实战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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