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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防治艾滋病知识(三)如何预防感染艾滋病

2012-05-15 11:00:15  来源 :


公安民警防治艾滋病知识

(三)

警务工作中如何预防感染艾滋病

三、警务工作中如何预防感染艾滋病
  1.公安民警必须掌握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必要防范措施
  基于艾滋病具有隐藏性、涉及面广、破坏力大、流行遇度快等特点,致使艾滋病防治工作也同样存在着复杂的特殊性。人类与艾滋病的抗衡和斗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与疾病的抗争。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艾滋病巨大的破坏力和给人型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正确认识我们公安民警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中的潜在风险。
  古代思想家孔子曾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说:要想做好某一项事,必须先要充分做好这件事的精神准备和物质准备。毛泽东同志也说过:“不打无把握之仗”。
  艾滋病是不同于一般的“敌人”,决不能对“它”掉以轻心。一定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增强风险意识,在工作中保持应有的警惕,以科学的态度面对和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与艾滋病有关的各种问题,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1)每个民警都应该明白、清楚地了解与熟知预防艾滋病的有关知识,认真学习掌握各种预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常识,使之成为在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中保护自己的盾牌和向艾滋病出击的武器。
  (2)同时,牢牢掌握必要的预防感染艾滋病的各种防范措施和操作技能,保证自己在严峻复杂的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中不会受到伤害
  (3)不断提高民警自身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学会通过各种迹象,来准确观察、判断和处理各种可能有艾滋病感染源的警务现场。
  2、警务工作中要提高警惕,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执行条例和规章进行规范操作
  (1)  面对艰巨、复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公安民警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保持足够的警惕,严肃认真地对待和处理工作中随时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2)  在执行警务工作时,尤其是面对可疑对象的近距离接触、对峙、搜查时,无论现场出现的问题大与小、情节轻与重、时间松或紧、条件好与坏,都要先对现场做全方位的细心观察,通过现场人与物的各个细节、景况迹象等蛛丝马迹进行认真分析,作出正确判断。
  (3)  需要对可疑情况和嫌疑人进行必要的检查时,要严格遵循有关安全操作程序进行规范操作。需要使用防护装备时,决不能嫌麻烦而简单从事   
    3.科学对待与分析来自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恐吓威胁与心理压力
  有关专家认为,由于公安工作存在着各种不可预见性,危险时刻存在,以及高工作量、高心理负荷的工作特性。所以,公安民警在警务工作中承受的心理压力指数无可争议地高居在所有应急性职业的首位。
  公安民警和常人一样,会出现某种心理障碍或心理危机,产生一定心理上的压力。尤其是在当前的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中,由于人们对艾滋病认识的欠缺与偏见,还有艾滋病防治工作确实存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都会给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们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心理压力。这在人的生理与心理上其实也是属于很正常的事,而关键的是公安民警要怎样科学地分析、对待和缓解来自于工作中的各种心理压力。
  首先我们应该分析一下这些心理压力的根源:
  (1)来自自我意识的。由于自身缺乏对艾滋病的足够认识,在置身于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时,难免会产生恐慌、不知所措的心理。
  (2)来自外界威胁的。一些艾滋病感染者因对自己身体与前途绝望而对社会产生逆反、恶意报复心理,故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还有一些违法分子为逃避公安民警地打击,冒充“艾滋病”进行犯罪活动;这两种人在公安民警对他们的执法时,都会公然叫嚣:“我有艾滋病!”
  (3)来自于社会偏见的。由于目前社会大众对艾滋病认识的水平不一,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对艾滋病甚至存在着极强的偏见,从而导致社会上流传着关于艾滋病的各种各样、耸人听闻的传言,扰乱了人们对预防艾滋病正确宣传的关注与理解。根据以上这些根源和原因,、我们可以有针对性的予以区别和正确对待。
  第一种:加强学习,做到真正了解艾滋病,掌握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方法与原则。面对艾滋病,自己心中有数,自然不会毫无根据的恐慌失措。
  第二种:充分应用有关知识和业务技能,先从心理角度安抚稳定有可能是艾滋病感染者的嫌疑人,尽量避免发生暴力冲突。如果局面恶化,要做好防护准备,预防嫌疑人对自己身体的伤害。
  第三种:端正接受预防艾滋病宣传渠道,拒绝收听传播毫无根据的小道消息与传言。那些道听途说、混淆视听的谎言,会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同时以身作则,正确认识和宣传预防艾滋病。
  4、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做好一线公安民警的后勤保障
  (1)建立公安机关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动机制与合作组织关系,在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与特点,双方相互支持,通力合作。
  (2)卫生防疫部门要经常给公安机关提供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最新卫生防疫知识和有关专业技术上的指导。
  (3)各地公安机关要与当地负责掌管艾滋病安全药品的地区疾病控制中心或防疫站,建立起明确通畅的卫生防疫支持供给的绿色渠道,用以保障公安民警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发生意外紧急情况后的及时补救和预防处置。
  (4)卫生防疫部门要保障足够的公安机关专用和必要的预防艾滋病感染的安全药品储备与供给,并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药品情况。
  5、公安机关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战略准备要点  
    (1)各地公安机关要把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做到位,保证每个公安民警都能读到《公安民警预防艾滋病知识手册》或《公安民警打击非法采供血知识手册》。  
    (2)根据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实际条件,设置与普通犯罪嫌疑人拘留室相隔开或独立的艾滋病犯罪嫌疑人专用拘室进行特殊管理。
  (3)公安机关各个(独立的)部门单位,必须配备一至两名以上经过“全国公安机关预防控制艾滋病培训班”培训合格的警员,执证(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上岗。
  (4)公安机关一线的各个(独立的)部门单位,都要配备应急救护药箱,内存够量的消毒剂、药皂或肥皂、生理盐水、碘酒、酒精、橡胶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以备不时之需。药箱由专人负责管理,箱内药品和物品要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5)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民警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和有针对性的应对民警一旦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意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接触到艾滋病病毒感染源的案例参考分析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有所增加,各地时有相关的案例报告,大多数事件发生在基层医院的医务人员和基层一线的公安民警之中,下面列举一些案例,供大家参考、分析、研究,并引为鉴戒。
 

 

[下接:“公安民警防治艾滋病知识(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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