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防治艾滋病知识(四)病毒感染源的案例分析
2012-05-15 11:03:23 来源 :(四)
病毒感染源的案例——参考分析
6.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接触到艾滋病病毒感染源的案例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有所增加,各地时有相关的案例报告,大多数事件发生在基层医院的医务人员和基层一线的公安民警之中,下面列举一些案例,供大家参考、分析、研究,并引为鉴戒。
(1)有关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利用传播艾滋病为威胁掩护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例报告:
仅2002年1-4月份,广东韶关市某区破获的持刀抢劫勒索案中,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作案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其中一名病毒感染者案犯以恶意暴露、传播艾滋病病毒相威胁进行抢劫勒索的作案竞多达20余起。
1997年5月-2003年5月的六年间,杭州市警方在打击吸贩毒品、抢劫扒窃等犯罪活动中,从被依法收容审查的犯罪嫌疑人中间,竞累计查出了1 OO多名自愿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者,而感染的原因居然是为了逃避警察的抓捕。
2003年9月--2004年3月,杭州市公安局破获捣毁一个特大贩毒团伙,其中3人是有着十年以上病史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他们把艾滋病当作自己违法的“护身符”,在杭州公然采取半公开的形式贩卖毒品。
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的无业人员刘丁,在该地区是个“知名度”很高的感染艾滋病的吸毒瘾君子。从1999年{开始,因盗窃摩托车被抓,由于当地对患有艾滋病等重度传染性疾病的犯人没有隔离羁押条件,警方只好放他回家。此后,刘丁变本加厉,在光天化日下就敢明目张胆的入室作案。而且手法卑鄙,一旦被人发现或指责拒绝时,他就马上掏出随身携带的针管,熟练地在自己胳膊上抽出一针管血,然后声称要扎进对方体内,威胁避迫对方破财免灾。刘丁只要缺钱,连收破烂和摆小摊的都不放过。截止到2003年10月,刘丁偷的摩托车至少有六、七十辆,作案范围遍及武汉三镇p至少有八个派出所将其抓捕收审过,都因没有对他合适的关押场所,只好抓了又放。期间,派出所曾把刘丁送往武汉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治疗,结果没两天,他就又拿着抽了血的针管四处威胁闹事,搞得整个医院都不安宁,医院强烈要求派出所将其带回。
2003年11月17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在一次反扒行动中抓获26名以艾滋病作为实施犯罪武器的小偷,这些人在被抓获的一刹那,都声称自己是艾滋病病人。经检测诊明其中1 2人确实属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而其他的嫌疑人均属冒充。他们冒充艾滋病病人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阻挠公安执法人员对他们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杭州警方曾在一个小偷身上查出一封未来得及发出的信,信上让他同乡快来杭州,信上说:“杭州钱多好偷,警察不打人,只要你是艾滋病病人。”
2003年1 2月中旬,四川重庆主城区一派出所抓获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民警从其怀里搜出一本皱巴巴的病历,见病历上显示嫌疑人是艾滋病感染者。民警向其询问时,黄某镇定自若回答:“我真的是艾滋病人呀。”民警立即和疾控中心联系,发现还真有黄某患有艾滋病的档案记录。拘押期满,派出所放了黄某。两个月后,警方在一次行动中抓获了抢劫犯罪嫌疑人沈某,不等审查,沈某就主动声称患有艾滋病。奇怪的是,沈某出示的病历和调出的档案记载竞与前两月黄某的病历是同一份。两个艾滋病患者哪个才是真的?巧的是,黄某当晚作案时又被另一个派出所擒获。黄某故技重施,向民警表白:“我是艾滋病人,某某派出所曾抓住我又放了。”办案民警立即核实,结果两个同一份病历的艾滋病患者被带到一起,原来两人是“兄弟伙”。沈某是真患者,黄某是假冒的。黄某用沈某的病例复制了一份,换上自己的名字,以逃避打击。黄某的行为说明一些不法之徒已经知道并正在利用和钻法规上的这个空子。
2004年3月初,西安市公安局公路交通分局的两名便衣民警在汽车上摁住一个小偷,就在民警即将把其制服时,小偷突然掏出刀片在自己的头上划破三、四道血口子,弄得浑身是血,连喊带叫“我是艾滋病!”并用刀片向民警乱挥。幸好当时两位民警穿的是比较厚的棉服,小偷的刀片只划烂了民警的衣袖。2004年4月2日晚,三名男子在深圳宝安汽车站合伙抢劫一辆长途大巴司机的财物时,被巡逻至此的宝安第一民防大队值勤队员发现,并迅速擒获其中一名劫匪。劫匪被带到派出所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竟拿出一份患有艾滋病的医院诊断书,威胁逼迫警方放他一马。
(2)公安民警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意外事件的案例报告:
2000年某市中心地段派出所民警小孟和搭档在对一个吸贩毒、盗窃犯罪团伙重要嫌疑人莫某实行拘捕时,莫某叫道:“你们别过来,我有艾滋病”。小孟和搭档闻言末加理睬冲向案犯。莫某拒捕,搏斗中小孟的右手被手铐划破出血,搭档的手指甲掀起出了血,而莫某的牙也流了血。莫某被抓捕后被送去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果证实确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孟和搭档也因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去了省疾病防治控制中心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三年后小孟回忆时说“当时我们认为他是在吓唬人,并没多想就冲上去他。等待检测结果的那段日子真可谓是煎熬,别人很难想象我当时的复杂心理”。
2002年3月,某市派出所民警小张接到报案说有一男子当街死亡,遂赶到现场,见一名中年男子躺倒在街边。小张立刻进行检查,发现此人已死亡多时。并见死者手臂及双脚均有很多的针眼,极可能是长期注射毒品所致。小张想从死者身上找出身份线索,便开始搜寻死者身上证据。当他把手伸进死者的衣袋里摸索时,突然感到手掌被衣袋内利器刺破,一阵钻心的疼痛。小张急忙抽回手,只见手掌已被深深地刺破,鲜血很快从伤口里冒出。小张从死者口袋里找出一支已被压弯针头的注射器,注射器里尚残留着一些凝固的血液。随后小张继续进行处理现场工作,在确认和证实了死者是个有多年吸毒史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后,小张这才意识到风险。此时,离被刺伤时间已过去了5个多小时。小张马上赶到当地卫生预防站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处理,并在医生的建议下立刻服用了两种抗艾滋病病毒预防药物。防疫站对扎伤小张的注射器里的残留血液进行了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果显示艾滋病病毒抗体为阳性。此后,于发生职业暴露后的第3个月和第6个月小张进行了两次艾滋病病毒检测均呈阴性,幸亏没有被感染艾滋病病毒。
2003年11月11日,北京丰台公安局刑侦支队缉毒队侦察员杜连义在抓捕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时,被毒贩咬伤左手,后来这名毒贩被查出是艾滋病患者。杜连义在服用了一个月预防药物后,经过当年12月29日和2004年2月中旬两次检查,基本排除被感染的可能。
2004年2月26日,安徽利辛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刑拘在逃的艾滋病犯罪嫌疑人陆吉付正在街上敲诈他人。安徽利辛县公安局立即出警,在公安民警对其执行拘捕过程中,陆吉付拒捕抵抗,先咬破自己的的嘴巴,而后用手将血涂在脸上,并将嘴中的血一口一口吐向公安民警,还疯狂地用自己沾满血污的手抠抓民警的手,用嘴咬伤了民警的小腿。
2004年5月31日,北京西城某派出所在辖区组织了一次蹲点反扒活动,准备对这一地区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晚上十点多时候,一名女性嫌疑人出现,就在她悄悄从两个在地摊专心挑选物品的女孩背包中掏出手机的刹那,被盯住她的便衣民警当场抓获。女贼拼命挣扎,抓伤了这名民警的手部,但民警仍还是坚持将其制服。在派出所审问中,女贼说出自己有艾滋病。随后警方带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HIV呈阳性。被女贼抓伤的民警伤情并不严重,伤口只是出现少量渗血,医生对其伤口进行了消毒处理。这名民警是否会被感染,还需一个月后开始在半年之内进行三次有关检查才能最终确定。医生表示,从伤口情况来看感染的几率不高。
(3)从以往发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引以|为戒,杜绝后患。
以上所列举的案例,只是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近几年工作中陆续遇到和发生的一部分比较典型的案例。但从这些案例中不难看出,我们有些民警在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工作中,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工作实施操作当中,都显露出对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处理经验和各种必要的工作准备。
[下接:“公安民警防治艾滋病知识”(五)积极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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