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二级以上医院将“全副武装”
2012-05-16 08:57:15 来源 : 宿迁晚报收费处窗口需安装防弹玻璃,各科室需配备自防器材,监控图像要清晰且录像存盘时间不得低于30天,配备的保安年龄不得大于50周岁……13日,宿城区公安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宿迁市人民医院、第二医院、儿童医院等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设施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人员首先来到宿迁市口腔医院,发现该院无专职保安,财务室的监控设备配备不齐,也未安装入侵自动报警装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领导表示坚决整改到位。在上海东方医院宿迁分院,检查人员发现该院麻醉药品存放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了入侵自动报警装置,也有专门的警务室,但医院的视频监控系统存在个别图片不清晰,录像存盘时间也未达到30天要求等现象。
检查中记者发现,目前各家医院内大多实现了“无死角监控”,但收费处窗口的玻璃都还未达到防弹标准,各科室也还未配备防护器材。“考虑到成本,本着资源节约理念,也可不安装防弹玻璃,但需在钢化玻璃上贴上防爆膜。”民警人性化执法,得到了欢迎。据了解,需要配备自防器材的医院,可以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拿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方能购买。
在现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安机关向医院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5月24日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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