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灯闪耀保平安
2012-06-13 10:04:59 来源 : 东楚晚报全市公安机关“亮警灯·暖民心”工程启动,今后所有制式警车上路即开警灯,并自动进入路面巡逻状态,随时停车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能够当场处理的,当场及时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相关警种处理。
警车可以用于接处警、进行巡逻和堵截,用于追捕和盘查、护卫和押送等等。我市规定,只要是制式警车上路都必须开警灯,都有义务随时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求助,此举无形中提高了群众的见警率。有警察在身边就意味着安全。受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市的警力分布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按照过去的模式,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或者需要求助,从报警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民警赶来处置,中间转了几道程序,耽误时间,增加群众的抱怨。现在,把路上行驶的警车纳入处警的序列,相当于多了许多流动的派出机构,方便群众报警和求助,能够提高公安机关的处警率,且减少警车“公车私用”现象。
警灯闪耀,除了肩负人民警察的责任,还要面对群众的监督。“如果我们站在了聚光灯下,我们就别无选择,只能尽量表现得更加专业。”开展“亮警灯·暖民心”工程,既能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同时对每一个警车驾驶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按照规定,警车驾驶员着制式警服,携带警官证、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及必须的警用装备,车子开到哪里,接处警工作就做到哪里,做得好不好,是否到位,群众有十足的发言权,通过评议将有助于黄石公安队伍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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