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务合作走向全球化
2012-06-18 10:34:18 作者 : 王君祥 来源 : 法制日报据新华社消息,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等8省市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银行卡诈骗犯罪集中收网行动,捣毁犯罪窝点21个,抓获包括团伙主犯吴某某(台湾籍)、朴某某(韩国籍)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08名,缴获银行卡数千张及大批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账户150余个,涉案金额达10余亿元人民币。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加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力度,破获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中国国际警务合作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有了全新的发展,已形成了一个具有自身特色的中国国际警务合作工作机制。30年来,中国国际警务合作谋求全方位的工作理念和思路,先后与约150个国家和地区的内政、警察部门以及20多个国际组织建立了业务交流合作关系;截至2011年7月,我国和外国共签署了33项双边引渡条约、47项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国还积极缔结和参加了《联合国禁毒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一大批打击跨国犯罪、国际犯罪的国际公约。中国国际警务合作全方位工作局面已初步形成。
尽管中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已经初步健全,成效显著,但是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拓展警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让中国警务合作切实走向全球。
一是在坚持警察执行主体为主导的前提下,中国警务合作需要更多吸纳其他执法力量的参与。跨国犯罪的有组织化、专业化和知识化需要一些专业的执法力量参与,海关、税收、移民、边境管理和反洗钱职能部门等执法力量都有必要参与到警务合作工作机制中来,从而构建一个警察为主导的、与案件侦破有关的其他行政部门参与的立体的警务执法主体网络。
二是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涉外警务执法联络体系。近年来,外籍人员流入我国的数量日益增多且分布广泛,外籍人员犯罪案件逐年增加,因此,在各省区以及外籍人员流入较多的城市设置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机构非常有必要。各地的国际警务执法机构可以随时掌握境内外跨国犯罪与国际警务合作情报信息彼此传递交流,从而构建一套完善的涉外警务合作执法联络机制。
三是继续开拓新的警务合作形式。新刑诉法新增了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和程序等内容,为我国开展案件侦查的警务合作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案件侦查工作是传统的警务合作工作重心,主要围绕犯罪人缉捕工作开展警务合作。而事实上,众多跨国犯罪、像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走私犯罪,具有很强的物质利益性,如何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同时,确保犯罪赃款、赃物顺利移交也应当成为国际警务合作必须关注的问题。中国应当积极争取与我国犯罪人主要潜逃目的地国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建立更紧密的警务执法合作关系,争取和尚未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的西方国家签署引渡条约是警务合作中一个重点和难点。
四是注重将警务合作与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协调起来开展工作。国际警务合作和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同属于我国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重要环节,难以将二者截然分开。为了追求预防和控制跨国犯罪、国际犯罪这一目的,警务执法合作和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应当形成互补性,警务执法合作在合法、有效和快捷的较为宽泛的程序规则下,实现对犯罪案件的预防、稽查和侦破工作显著效果,这为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是继续推动和深化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创新区域警务合作一体化工作机制。未来,上海合作组织和中国-东盟区域协作执法合作这两个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工作重心应当转入到如何促进区域警务合作一体化发展道路上来。建立完善的区域警察执法一体化法律框架基础、建立区域警务执法组织协调机构和情报信息共享机构、组建专业和专门执法队伍等工作都将是中国参与区域警务合作一体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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