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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构建分级分类教育培训体系<br> 提高教育训练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2012-06-29 09:04:58  作者 : 杜亚玲  来源 :



  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公安民警教育训练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构建“大教育、大培训”格局的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分级分类开展民警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幅度提高,民警素质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据我省民调中心调查,公众对社会治安、公安队伍的评价连续三年上升;教育训练处2009年度业务工作考评在省厅机关21个内设单位排名第二,在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作为省直单位唯一的代表介绍了经验。省委办公厅专程调研我厅教育训练工作,并在省委《情况反映》上推介。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纵向三级、横向三块,构建层级分明、职责清晰的“大教育、大培训”体系


  根据部党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构建了纵向三级、横向三块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将任务分解到各级公安机关,将职责明确到各警种部门,将覆盖面延伸到每位民警。具体是:


  纵向三级:即省厅+市局+县局三级,规范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培训对象、组织形式、训练内容、训练目标等。第一级是省厅。培训对象是省厅正处以下民警,市州公安局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县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基层所队长和新录用民警。除新录用民警的初任培训外,按照民警每三年参加一次培训的要求,在征求厅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厅政治部每三年制定一次轮训规划,每年年初下发当年的省级培训计划。主要采取“课堂+案例+研讨”的形式,突出案例评析和研讨互动,培训内容体现系统性、理论性,使领导干部和新民警掌握和提高履行职务、适应岗位的必备技能和系统知识。2010年,省厅计划举办46类74期培训班,培训民警达9000余人次,占全省警力的六分之一。第二级是市州公安局。主要采取轮训轮值的形式,按照每三年轮训一遍的要求,对公安部、省厅调训以外的其他民警进行培训。主要形式是“课堂+训练+实战”,突出实战性、操作性。内容主要包括民警在警务实战中必备的单兵技能、集体战术、临战组织指挥、团队意识、基本体能、警容警姿等。参加轮训的民警同时值班备勤,根据需要随时参加安全保卫、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实战行动。第三级是县级公安机关。培训对象是当年没有参加上级调训的实战单位民警。根据基层工作繁重的特点,不集中办班,主要是能者为师、随岗训练的形式。通过“传授+体验”的方式,突出随时随地,边学边干。训练工作技巧、操作方法,推广特色经验,提高民警单兵岗位技能。


  横向三块:即政工部门+业务警种+训练基地三块。各级都由政工部门牵头,警种、训练基地共同参与培训工作,形成抓教育训练工作的合力。政工部门、警种、训练基地共同研究制定三年轮训规划,政工部门统一下发调训通知。政工部门、警种和训练基地共同研究课程内容,其中公共科目由政工部门和训练基地确定内容和教官,专业科目由警种确定内容和教官。警种参与培训班的管理,政工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


  二、按岗编班,按需施训,提高教育训练的针对性


  一是把专业训练与晋升训练合二为一,按警种岗位调训。过来,省、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一般是按警衔或职务进行调训,不分警种,把晋升同一警衔的民警一起培训,存在“一锅煮”的问题,培训缺乏针对性。同时,警种、业务部门又单独组织业务培训。这样一来,不仅有多头调训、重复培训的问题,而且部分民警又因警衔已不能晋升而多年没有参训机会。为此,我们采取专业训练与晋升训练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即警种、部门根据民警每三年轮训一次的原则,提出专业训练计划,按照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的比例安排训练内容,将岗位性质、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民警统一编班调训,培训基地统一管理,政工部门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二是采取“大班套小班”模式,按民警需求施训。即公共科目将几个警种合在一起培训,专业科目按警种单独编班组织。既合理利用了教学资源,又满足了各警种的业务需求。如长沙市局按22个岗位进行分类培训。衡阳市局按照综合类、侦查类、治安类、社区类、监管类和路面执勤类进行分类集训,针对性明显提高。同时,我们按照“一班一征求,一班一总结”的要求,在每个培训班开班前,将课程表发给广大民警征求意见,培训结束后,又及时总结课程效果,调整课程设置。


  三是将典型案例搬进课堂,使训练和实战零距离。建立了经典案例、失败案例、民警因公伤亡事件跟踪解剖制度。由政工部门牵头,培训中心和有关警种参与,把发生在民警身边的活鲜案例制成电子教案,搬上课堂,让学员直接受到教育和启发。近年来共制作电子教案20多份。


  四是请优秀教官走上讲台,使课堂和战场更接近。教官是培训的灵魂。我们通过警种、部门推荐,政工部门、训练基地考察培养,挖掘了一大批实战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的实战教官。高级教官。近两年,共从实战部门聘请高级教官16名,中级教官212名,初级教官564名,客座教官110多名。同时,按照“训练中的课题就是实战中发现的问题,课堂上的重点就是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教官施训的教案就是民警摸索出来的答案”的总要求,尽量做到训练内容来自实战,训练方式贴近实战,训练目标针对实战,培训针对性大大提高。


  五是把名师专家请到湖南,使素质提升更同步。从2009年开始,省厅利用覆盖全省的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开展“每月一讲”远程教学活动。重点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公安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全国知名学者、教授和部分实践经验丰富的公安机关领导同志来湘讲课,讲授民警心理健康知识、政治理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领导方法与艺术、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的知识,深受各级公安机关的欢迎。这样,通过对重大问题的全省同步培训,使各地水平同步提升。


  三、双向考评,精细管理,强化教育训练的实效性


  一是对下考评与市州排名挂钩。省厅每年对市、州公安局教育训练工作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占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总分的16%,直接影响市、州、县公安机关年终的综合考评排名。教育训练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基地建设、教官队伍建设、培训质量、民警苦练基本功、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等方面。其中,苦练基本功的成绩根据每个单位参加每期培训班民警的入学考试、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核成绩汇总生成,促进了民警学习、训练的常态化。


  二是对上考核与基地和教官的绩效挂钩。省厅下发了《培训班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培训班考核评估制度。每期培训班结业后,由省厅直接组织进行电话回访,根据参训学员对培训班的日常管理、服务水平、课程安排、授课水平等项目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基地等级评定、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挂钩。学员测评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专职教官,停教三个月。排名后三位的兼职教官下次不予聘请。通过以考评为手段的质量监控,管理人员和授课老师的责任心明显增强,培训效果也明显提高。


  三是对学员精细化管理与单位挂钩。在培训过程中,我们按照实战队伍的标准从严从高要求,对学员实行精细化管理,采用“综合性、全过程、数字化”模式的考核。“综合性”是指考核指标的综合性,包括入学考试、结业考试、警务技能考核、警务化管理考核、计算机考核、体能考核等六个方面。结业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入学考试、警务技能考核和警务化管理考核各占20%,计算机和体能考核不达标的不能结业,入学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参训资格。“全过程”是指参训学员从报到开始,其行为举止、一言一行皆纳入考评,直至结业。“数字化”就是全部量化考核,没有印象分。通过有针对性的训练考核,参训学员的体能、警务技能明显提高,规范执法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效解决了战训脱节、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了民警的实战本领。


  四、软件做硬,硬件做强,推动教育训练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理念灌输,形成良好氛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江多次在全省性的会议上强调,不重视教育训练工作的局长是不合格的局长。教育训练工作不管重视到何种程度都不为过, 带头多次到培训班授课。在厅党委的推动下,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将教育训练工作置于公安事业的大局来谋划,置于促进公安队伍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摆布。形成了经常研究训练,时时支持训练的良好氛围。长沙市公安局党委每年的一号文件,就是下发全年的教育训练工作计划。


  二是全面加强机制建设,将软件做硬。2008年,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决定》。不仅进一步强调了教育训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近年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发展方向,而且对涉及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逢晋必训、不训不升”、公务员培训、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大力加强教官激励机制建设。省厅出台了《湖南省公安机关教官管理规定》,加强教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建设。省厅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对高级教官开展课题调研进行补贴;市州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对中级教官开展课题调研进行补贴;县区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对初级教官开展课题调研进行补贴。省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教官、精品课程的评选表彰活动,想方设法给予专兼职教官在政治、经济上的关心,集聚和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学人才从事训练工作。此外,省厅认真落实“逢晋必训、不训不升”制度。专门建立全省公安民警训练电子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全面客观记录民警受训情况。把民警的培训结果与晋职、晋级、调岗、评优评先挂钩,最大限度激发民警学习和培训的内驱力。2009年公安派出所大轮训期间,有11名所长因成绩不达标而被免职或停止执行职务。


  三是全面加强保障建设,将硬件做强。省厅投资4000万元新建了警官培训大楼,可同时容纳600名学员培训。力推全省市州培训中心建设。制定了《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官培训中心考核评估办法》,将培训中心建设工作列入综合考评,并认真组织评估达标活动。目前有7个培训中心评估分数达到了80分以上,被评为A级。同时,省厅从2007年起,落实了“谁调训,谁负责”,率先实行了免费培训。长沙、娄底、怀化等地也参照省厅的做法,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相继做到免费培训。另外,我们加强了教材建设。汇编了《湖南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辅导教材》、《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执法典型案例汇编》等,为学员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提供了教材。

        作者: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 杜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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