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退休干部涉嫌参与办野鸡大学
2012-07-05 09:57:52 来源 : 新京报
虚构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招生办学收取学员学费,四被告人赚取150余万元。昨日,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这四名被告中,包括一名教育部的退休干部和一名黑龙江某大学的退休教授。
无办学资质仍招生
四名被告人中,冯树林74岁、宫森林62岁,前者是教育部的退休干部,后者是黑龙江某大学的退休教授。除了这一身份外,据检方查明冯树林还是北京奈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宫森林则是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称硕博苑中心)员工,而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人丑恩贵和李佳凤是一对夫妻,分别是硕博苑中心的员工和投资人。
据检方指控,自2009年开始,被告人冯树林虚构自身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以授权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为由,骗取宫森林、丑恩贵、李佳凤招生中介费用人民币18万余元。
“我有意见,我有美国内申大学的明确授权,”刚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冯树林就全部撇清,称“我没有参加过学校的事……”
除他之外,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宫森林涉嫌伙同被告人李佳凤、丑恩贵在明知其所在的硕博苑中心未取得招生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仍违反国家规定,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收取学员学费,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50余万元。
退休教授当庭道歉
“我自己缺少法律意识,给学生们造成了损失,我表示歉意和追悔莫及,我愿意接受法院的制裁。”庭审最后,退休教授宫森林说道。其辩护人提出,宫森林不管是实际上的投资人也好、分成比例也好,在整个运作过程中属于从犯的地位,应当从轻处罚。
检方认为,冯树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丑恩贵、李佳凤、宫森林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同时建议不应区分主从犯,建议对冯树林在有期徒刑3年以上量刑,对宫森林等3人在有期徒刑5年以上量刑。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涉案人员基本情况
冯树林(74岁,教育部退休干部,北京奈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
自2009年开始,虚构自身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以授权硕博苑中心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为由,骗取中介费18万余元。
检方认为,冯树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冯树林在有期徒刑3年以上量刑。
从左至右为:宫森林(62岁,黑龙江某大学的退休教授,硕博苑中心员工),李佳凤(硕博苑中心投资人),丑恩贵(李佳凤丈夫,硕博苑中心员工)
检方认为,宫森林涉嫌伙同李佳凤、丑恩贵在明知硕博苑中心未取得招生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以美国内申大学名义招生办学收取学费,非法经营数额达150余万元。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这三人刑事责任。建议对这三人在有期徒刑5年以上量刑。
■ 案情
挂名洋大学名誉校长
“我自己是助纣为虐,但是我也是受骗人,我知道他崔玉斌办学不合法,我跟他吵过多次”。被告人冯树林辩解称。
据他供述,2007年,他与崔玉斌(已被另案处理)签订合作协议,自己担任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的校长,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而据崔玉斌称,实际上内申大学没有直接招收过学员,所谓代表处也主要是咨询、联络、管理,该大学的学位证在中国国内得不到中国教育部的认可,也不可能得到中国劳动部、人事部的认可。
对于这些,冯树林承认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发现了美国内申大学在中国的办学模式违法、存在诸多不正规之处,但是“我受利益的诱惑是存在的”,于是就在其与崔玉斌解除协议之后,仍挂名担任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的名誉校长。
被告人丑恩贵、李佳凤夫妇就是在这种情形下认识了“名誉校长”冯树林。
“美国没有内申大学”
据丑恩贵供述,2008年时他找到崔玉斌商谈美国内申大学合作的事,因此认识了冯树林,冯树林自称是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校长、中国总代理。2009年11月,他们开始合作所谓的美国内申大学金融博士班项目,每个学员学费108000元,共招收15名学员。
在案证据显示,这个项目运行到2011年6月中旬。当时崔玉斌利用美国内申大学诈骗被调查,硕博苑中心的人都慌了神。宫森林当时曾提出美国内申大学肯定是假的,必须给学员退费,且愿意自掏腰包拿出15万元给学员退费,但被冯树林拦下来。
庭审时,公诉人曾问冯树林“你曾在教育部工作过,应该知道国外大学在国内招生需要经过教育部审批和备案”,但冯树林只是称“直到崔玉斌出事我特别震惊,我让在美国的同学去内申大学的注册地考察过,才知道美国根本没有内申大学”。
■ 讲述
教授退休前想创业结果犯法
由于案件涉及四名被告人和大量书证物证,庭审一直从昨日上午10时许持续到下午1时许。在庭审中,62岁的退休教授宫森林话很少,鲜为自己辩解,即便在接受法庭问话时声音也特别小。
拿三万元钱“入伙”
宫森林自称非常后悔,本可以安安稳稳从黑龙江一所知名大学退休,但是没想到退休之前,在2008年时经人介绍认识了丑恩贵。
当时,丑恩贵和王某在一起办了一个内申大学的学习班,“我当时是作为教授被他们聘来给学员上课,后来那个班不办了,丑恩贵和他老婆李佳凤就想办个公司,正好他们没钱想拉我入伙,于是我就拿了3万元钱”。
宫森林称,之后丑恩贵夫妇就拿着三万元注册了硕博苑中心。在这期间,他认识了“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校长”冯树林。宫森林说,“虽然知道个人的公司不可能具备招生开办外国大学学习班的资格,但是在当今社会就是这样,在北京有很多这样的公司打着外国大学的名义开办外国大学的学习班,我们硕博苑中心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聘请朋友给学员讲课
北京某经贸大学丁教授是宫森林的朋友,经常在媒体发表金融财经方面的观点、在圈内也颇为有名。宫森林承认,通过丁教授帮助招生,他们聘丁教授给学员讲课,丁教授挣讲课费,双方都有好处。
丁教授证言显示,一开始和宫森林合作时,曾要求看对方的营业执照等,但直到对方出事了他才看到所谓的营业执照,发现该中心只是个注册资金3万元的小公司,执照上根本没有招生办学的资质,他和几名学员就报了警。
2011年6月20日前后,丁教授曾多次找到硕博苑中心要求退学员钱,2011年7月15日中午又找丑恩贵商量退钱的事,见面时,民警将丑恩贵、李佳凤二人控制。
■ 提醒
警惕以国内外合作办学名义招生
去年年初,海淀警方接到事主刘女士的报案,称自己看到招生简章承诺只需交19万元(学费和报名费14万元,认证费5万元),即便不用上课不用考试也能拿到美国林肯大学DBA(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证书。2010年8月,刘女士交了钱后拿到了这张博士学位证书,并且上面还盖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用章”的钢印,直到后来她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才知道证书是假的。
接到报案后,海淀警方展开侦查,并先后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校内或附近发现存在近10家类似的教育公司,调查发现这些教育公司之间相互勾连。经海淀检察院侦办,仅去年上半年就受理了此类利用国外假学历实施的诈骗犯罪7件,涉及33人,涉案金额达796.8万元,受害人达339人。
据参与批捕的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饶明党介绍,这些教育公司多以国外大学在国内设立的办事处、或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的名义招生,承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经过国际国内认证,也正是因此才能蒙蔽了如此多的被害人。
在具体操作中,7起案件中的嫌疑人一般采用公司化运作方式,以公司名义招聘到员工分别负责招生、培训、论文答辩、颁发学位、学历认证等各个环节,而被告人自身大多具有大专以上的教育背景,还有1人具有博士学历,3人有硕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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