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警用防暴催泪驱散器采购结果
2012-07-10 15:38:49 来源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于2012-06-27 09:30:00就广东省公安厅警用防暴催泪驱散器采购(采购编号:GPCGD112143HT219F1)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警用防护装备
2.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采购公告日期:2012年6月13日
三、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www.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pcgd.com)
四、评审信息
谈判小组名单:陈光杰、罗瑞琪(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刘伟坚(采购人代表)
评审日期:2012年06月27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五、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评审价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报价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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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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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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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丰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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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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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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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其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各报价人如需查询自身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请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拨打以下查询电话:020-62791623,方小姐。
六、定标日期:
广东省公安厅警用防暴催泪驱散器[采购编号:GPCGD112143HT219F1]于2012年07月10日定标。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德丰化工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伍仟元(¥865000)
请成交单位务必于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订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依投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九、退保证金查询。
未获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报价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徐小姐(采购部)
电话:627916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07月10日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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