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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电子眼”上岗非现场抓拍临停车辆

2012-09-13 08:45:41  来源 : 萧山日报
关键词: 电子眼



 

警方在城区5处路段启动监控,进行非现场违停抓拍。


  道路犹如城市的“血脉”,一旦道路上停满了车,城市“血流”不通畅,市民出行会受到严重影响。近日,交警部门列出了一份城区车流人流密集路段的“体检报告”,报告显示一些路段“病”得不轻。针对这种情况,交警开出了治病的“药方”。


  一份特殊的“体检报告”


  姓名:金鸡路加州阳光路段、金城路颐高数码广场路段、杭州火车南站(站前路和站前广场)、萧绍路萧山汽车总站路段、山阴路畈里张路段。


  身体状况:这些路段均是商业或人流密集区,平日里车流量大,全线禁停。


  病史:3月至今,已开出了3000余张临停罚单。仅刚刚过去的8月,这些路段的路面违反临时停车规定、违反禁止停放的违停车辆600余起。


  处方:除了交警现场处罚外,萧山首条廊道金城路8月份开通后,城区全面实施“电子眼”抓拍,紧盯临时违法停车行为。如果人坐在车上,即使打着双跳灯临时违法停车也将被抓拍。除了上述5个路段,这样的抓拍路段还会增多。


  违法临停易堵塞“血管”


  一些收到短信提醒的驾驶员,对交警部门开出的这剂“猛药”有所不解:临时停一下,人又没离开车子,为什么也算交通违法?


  对此,区交警大队城厢中队副队长王勇解释说,“临时停车”与“停放车辆”的区别主要看人车是否分离。如在路边短暂停留,驾驶人不离车,视为临时停车;如驾驶人离开车辆则为停放车辆。


  王勇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的相关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以及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违反这项规定,就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王勇说,车辆临时违停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加重道路拥堵。临停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会导致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如果占用非机动车道,侵占了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行路权。比如说萧绍路,交通流量一直很大,尽管全线禁停,并设置了出租车临时停车车位及招呼点,但临时违法停车现象仍屡禁不止。而金鸡路开通后,白天两边都停满了车辆。


  再如通惠路泰富广场东侧的港湾式公交站,经常有驾驶员将车辆停下后人坐在车上打着双跳灯,与交警玩“捉迷藏、打游击”。


  “其实,每个有监控的路段,都可以启动非现场抓拍,但我们根据市民反应强烈、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先启动了视频抓拍。”王勇说,以前对付路边的违章停车,交警都是现场贴罚单,现在利用高科技手段,一来解决了警力不够的尴尬,二来缓堵效果也比较明显。


  打双跳灯临时违停也将被抓拍


  需要提醒广大车主的是,在监控抓拍过程,交警会从人性化管理出发,允许驾驶员在路边紧靠道路右侧临时停车,做到即停即走(临时上下乘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不予处罚。


  其中,经确认核实驾驶人未离开车辆,哪怕人坐在车上,除了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车辆,即使打着双跳灯临时违法停车也将被抓拍。因此,到这些路段去接送客人,请尽量做到人等车。


  此外,上述临时违停情况,将按车辆临时违停定性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但若确定驾驶人离开车辆的,则按违反禁止车辆停放定性,予以150元罚款、并记3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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