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警犬追踪应强化的“四关”训练

2012-09-26 09:14:13  作者 : 冯玉凡  来源 : CPS警装网


  警犬追踪在整个警犬技术工作中是使用和发展较早的传统科目之一。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警犬技术使用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传统的追踪科目在公安工作中的使用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和影响。尤其是近年来,追踪科目在侦查破案中发挥作用的比例呈现了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客观使用条件的局限,另一方面则是我们传统的警犬追踪训练思维和训练方法的滞后影响了警犬追踪作用的发挥。因此,笔者结合目前警犬技术在公安工作中使用的客观情况和多年从事警犬技术教学的经验,就警犬追踪中应注意强化的四个方面的训练做一粗浅的阐述,与广大警犬技术工作者共飨,以期达到共同提高警犬技术使训练水平和用效益的目的。


  一、“追踪意识培养关”


  在现行传统的警犬技术追踪教学模式中,在训练的初期阶段,我们往往注重培养犬的嗅认能力和把线能力等这些训练的基本程序和形式,而忽略了训练这些能力的本质-追踪意识的培养,这才是训练的关键所在,也是警犬追踪能否在今后训练和使用中发挥作用的首要一关。众所周知,警犬追踪是指警犬依据带犬民警付予的嗅源气味,寻找与之相同的迹线气味,并寻线进行追踪,发现或追获与嗅源气味相同或相关的人或物的过程。在整个追踪训练过程中,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使犬认识到什么是追踪,即追踪意识的培养。如果在追踪训练的初期阶段,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关键而本质的一环,而是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犬的一些追踪嗅认形式的培养上,那么就有可能导致犬形成“服从科目式的追踪嗅认”,看似嗅认很认真,形式也好看,但犬对气味的分化和识别能力则很低,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追踪或对气味不分化,完全是按照主人的强化口令来主导和判断行为的对错,从而误导了犬的整个追踪培养过程。因此,在这里我们要强调在追踪犬的初期训练阶段一定要强化“追踪意识培养关”。通过有效的训练方法将犬的追踪猎物的原始本能,转化为符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需要的工作能力上来,使犬认识到什么是追踪,并形成良好、正确的追踪意识,并以自身的正确追踪意识主导追踪的全过程,而不受外界环境和带犬民警过多的干扰。这样才能培养出优秀的追踪犬,从而提升警犬在不同条件和形式下追踪作业的基本能力。


  二、“追踪起点突破关”


  众所周知,起点突破是警犬追踪能否成功的关键一环。然而在多年的教学和考核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多年从事警犬技术工作的资深带犬民警在追踪犬的起点突破训练上仍然存在很大的认识误区。因此在“追踪起点突破关”的训练中我们要强调几点。首先要强调的是对警犬追踪起点突破的理解认识不深的问题。许多带犬民警在训练初期阶段只要犬能认真嗅嗅源,进而顺利沿直线追出去,他们就认为犬的起点突破能力很好,接下来的训练就是迹线的长度、弯度和把线的训练问题。起点突破往往成为知道重要,反而训练较少的项目。其实他们在训练过程中都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因为他们每次训练的都是已知迹线,因此每次训练突破起点他们都站在迹线和起点的正后方指挥犬进行沿迹线方向嗅认起点,所以犬能顺利上线,一旦犬遇到现场无法识别迹线方向甚至主人就站在嫌疑人逃跑的迹线上指挥警犬反向嗅认起点时,犬就很难突破起点了。这就严重影响了警犬追踪作用的发挥。其次要强调的是突破起点训练方法单一。如上所说,绝大多数带犬民警在起点突破上训练方法基本上都是一样的。虽然大家都认为起点突破很重要,但在训练中很少有人思考,如何训练、识别和检验警犬的起点突破的能力。他们训练方法非常单一,一些好的方法缺少总结应用,如,多角度切入嗅认起点训练法、螺旋式圈踪突破起点法等这些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则很少有人总结和使用。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训练思维的科学性问题。我们知道思想主导行为。警犬训练首先是带犬民警的思想训练。带犬民警只有准确掌握训练科目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并形成科学合理的训练思维方法体系。才能在训练过程中使犬形成正确的追踪意识,教会犬正确的起点突破方法,进而到达事半功倍的训练效果。


  三、“辨踪能力培养关”


  在警犬追踪训练过程中,我们很少使用这一词语。但我们知道警犬“辨踪能力培养”的好坏可以说是整个追踪使用过程中警犬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因此这一关就显得尤为重要。警犬的“辨踪能力”是指警犬在追踪过程中,记忆嗅源气味,寻找、识别和追踪与嗅源气味相同的迹线气味的能力。这一能力的培养贯穿了整个追踪训练的各个阶段,是追踪训练和使用的核心和关键。如何才能使警犬具备较高的“辨踪能力”呢?首先,我们要培养犬形成正确的追踪意识。包括正确的起点嗅认意识,寻找迹线意识,发现物品示警反应意识等。其次是要注重犬辨踪能力的培养。要在训练的不同阶段,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强化犬辨别气味迹线并寻线追踪的能力。最后是要用系统训练的思维来认识辨踪能力培养。它不是一定阶段独有的训练内容,它是贯穿整个训练始终的一项内容,需要我们从一开始就应当强化这种训练意识,进而采用有效方法培养犬的这种能力,达到提高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四、“实战能力训练关”


  警犬训练的最终目的在于使用。因此实战能力的训练成为警犬追踪训练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在现行的警犬追踪训练中,由于客观条件的局限和培训时间的限制,带犬民警在接受集中培训过程中,追踪犬的实战能力训练没有得到强化和足够重视,从而导致了警犬追踪使用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因此,我们在这里强调“实战能力训练关”。其目的在于理清大家对实战能力训练的思想认识。一是不要把实战能力训练认为是追踪犬具备了全面追踪能力后才进行了一个阶段行训练内容。因为,实战能力训练不仅一个宏观的、综合能力的体现,它还可以分解到追踪犬训练的每一个具体的阶段和环节中,关键是带犬民警要有这种实战训练的意识。二是实战能力是起点嗅认能力、气味分化能力、起点突破能力以及断线后接踪能力等的综合体现。因此,在每一个阶段的训练中我们都要注重各个阶段的实战能力培养,而不要等到最后来一起补课。三是实战能力培养还应该强化模拟实战训练。当我们追踪犬具备稳定的追踪能力后,我们应当强化追踪犬的模拟实战训练。直接进行案件现场模拟设置,进行大量未知训练,来提高人犬在现场的作业能力。这样才能够使我们的警犬追踪训练与现场使用实现“无缝对接”,从而有效提高警犬追踪的使用效果。


  总之,在追踪犬的训练和使用过程中,我们只有结合公安工作现场使用的客观实际,树立科学的警犬训练思维和意识,不断调整和创新我们的具体训练方法,使我们的训练更加贴近实战使用的需要,才能使警犬追踪在公安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简介:


  冯玉凡〔1975年10月-〕男,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科研管理科副科长,主持科研管理工作,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警犬技术教学、科研工作。主攻警犬缉毒技术研究、警犬训练及实战使用技术研究。主参编学术专着4部,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主持参与7项部级科研项目研究。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