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线面”原理与实战一体化训练研究
2013-06-19 10:13:12 作者 : 余强生 来源 : CPS警装网警务实战训练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开展警务实战训练进行总结分析及情况调研,发现在警务实战训练中存在许多制约提高训练质量和训练水平问题;实际训练与训练目标和要求存在差距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民警现场执法的能力。本文试图利用“点线面”原理,结合实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对警务实战训练的方式方法以及训练内容进行探讨。
一、当前警务实战训练的现状
一直以来,实战训练的课程安排都是将防控技能、枪械使用、警务战术单独分开,各自为战,把实战执法能力的内在形成规律人为分割,没能真正达到提高民警实战执法能力的目的。
(一)防控技能训练现状
防控技能是各级训练部门培养公安专门人才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警务防控技能教学训练效果来看,民警掌握的防控技能在实战中还是不能正确有效地发挥出来,训练中也存在一定的误区。
一是简单理解为一般的体育教学。警察的防控技能是控制嫌疑人的能力,不是竞技体育能力,也不仅仅是在一定规则的保护和限制下进行单纯的竞技体育对抗。在执法现场,民警面对的是执法对象,而不是参赛选手;民警执法手段是控制,而不是与执法对象进行比赛;民警的执法目的是如何安全、合法、有效地完成执法任务,而不是考虑拿什么名次的比赛结果。所以,防控技能训练与体育教学有本质上的区别,警察防控技能的训练理念是轻打重控,重点是解决民警依据法律、确保安全、合理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
二是当专业运动员训练。在职培训民警的训练学时是有限的,加上他们生理、年龄特点等身体因素,要在教学训练中面面俱到、大而全,培养成专业运动员,实际上是没办法做到,也违背了实战训练的规律。
三是缺乏动态训练。执法对象的抗拒动作是瞬息万变的,在现实中防控技能应以动制动、以变制变。这要求民警必须具备灵活应变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但在当前的培训中,很多是想当然,把对手当做是静态的,一旦情况有变化,往往不知所措。所以,应当将静态训练向动态训练转变。
(二)枪械使用训练现状
传统的射击训练,强调精度射击,这对于初学者来说是对的。但如果民警只掌握精度射击,就配枪执法,其结果就好比要刚学会开车的人,上复杂路面驾车而可能成为“路面杀手”一样,是相当危险的。因此必须明确,精度射击不是枪支训练的教学目的,只是一个教学过程。从目前的训练状况来看,出现了认识上的误区:即把精度射击这种基础训练当作警察职业能力培养的最终目的。枪械使用训练强调的是民警在执法时使用枪支的实战能力。所以,要结合法律、心理干预、技能及战术进行枪械训练,才能真正提高民警使用枪支的能力。如果只为了射击而射击,那就是只会打靶不会使用枪械。
(三)警务战术训练现状
由于警务战术训练起步比较晚,各地对警务战术理解不一,训练内容、形式、方法及效果都不一样。有的训练内容单一,缺乏法律意识和战术意识,把警务基本技能训练等同于战术训练;有的将战术训练成一种套路,把行动程序当成处置行动的方法,思维定势;有的重谋略,轻操作,单纯传授书本理论知识,唯书为上,纸上谈兵,实战性不强。
目前不少训练基地实战训练的教学模式还是按照传统的方法,都是把各项训练科目人为分开,造成学员各学各招,没有针对警务实战的需要而将各科目合成起来、形成整体合力,达到“练为战”的训练效果。
二、“点线面”原理揭示实战攻防的实质
大家知道两点定线,三点成面,而面有平面也有立体面。我们认为这些“点线面”原理与警务实战训练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警务实战的攻防含义,有一个点线面形成与变化的过程。
警察在执法中要有效控制案发现场,必须正确评估危险,发现危险点,做好全面的控制;要有效制服犯罪嫌疑人,必须有能力掌握相关控制点,并形成制服线。当民警受到攻击时要做好防守,表现在行为上,就是要减少被攻击面积,将受威胁面减到最低;当民警主动出击时要保持进攻的态势,思维上要全盘考虑,肢体动作上要有全面的技能运用手段。实践证明,正确理解“点线面”原理,有助于正确理解实战攻防的实质及有效运用攻防技战术。
第一,有助于明确“点”在实战中不是一个简单孤立的位置,而是代表一个攻击或控制的部位,或者是一个危险点等。在攻与防的对抗中,民警如果单独进攻一个“点”,那么成功的系数相对就较低;而民警在受攻击时,能减少到只剩下“点”,甚至连“点”都不存在,那安全的机会就比较多。当嫌疑人向民警打来一拳,民警正面迎拳,其受攻击的面就大,对方容易得手。若能将攻击面变为线或者点,那对方就不容易得手。同样道理,民警想制服嫌疑人,如果只抓住一个位置,那么对方反抗的机会就大,民警成功机会就小;如果再控制多一个位置,那么胜数就较大了。所以,正确理解“点”在攻防对抗中的含义,是行动处置成功的前提。
“点点相扣”的实战内容在行动中是不会单独存在,否则,处置时就会出现顾此失彼情况。例如,香港警察提出的“战术三宝”(掩体、距离、戒备),这三个内容的运用是一步接一步的。当面对不同的威胁,警察会选择掩体、距离、戒备,或者距离、掩体、戒备等方法来保护自己和控制目标,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离不开这三者的相辅相成,这样才能达到有效保护自己和控制目标的目的。如果有掩体,不立即做出戒备,就不能消除威胁;如果能拉开距离,但没有及时戒备,也不能有效控制住对方的攻击。
第二,有助于灵活发挥“线”在攻防中的作用。“线”是由“点”确定的。两点能确定一条直线,一条直线包括无数的点。不同的两点能确定不同的直线,不同的现场情况,会产生相应的控制线。“线”可以划分危险的程度,代表武力使用的某种阶段,它既是“点”与“面”的交接处,也是化解威胁和提高控制力度的实战手段。在进攻时,“线”能发挥压制的作用;而在防守时,“线”会起到收缩的作用。俗话说以点带面,找出有代表性、能形成线的点,以形成的线来压制其余的点,就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进可攻退可守,民警面对攻击退一步,受攻击线就缩短,与嫌疑人拉开距离,安全性就增大。
“线中有点”是要求民警在处置事件中多一份心眼,以求多一份安全。有的民警在处置事件中,有时就因为差一点没有考虑到,结果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因此战术训练常常提到“加一理念”的问题,无论对于实战还是训练都很重要。有时民警临战时经常被眼睛所看到的情景牵引住,而忽略对潜在危险点的考虑,所采取的方法是一条直观的战术线,只用来处置眼前的情况,结果就吃了眼前亏。
第三,有助于把握好“面”在攻防中的实施要领。攻击面越大,就越容易击中;攻击面越小,就不容易击中。在肢体动作控制时,民警要想方设法抓住控制点,形成控制线,扩大控制面。相反,民警要避免被击中,就要尽量采用诸如侧身、下蹲、躲闪、团身等一系列缩小攻击面的技术动作来进行防守。另外,“面”对于处置现场来说,它可以代表一个环境;对于处置警力来说,它可以代表指挥、协调中心、警力配置;对于嫌疑人抗拒力来说,它可以代表危机四伏。因此,民警在实战中要充分估势、组织周密、协同作战,形成团队战斗力,不断瓦解威胁,铲除抵抗势力。总之,执法现场的范围越大,民警考虑的问题越复杂,对能力要求就越高。
“面面相映”,要求从平面考虑到立体空间的控制范围。这不是位置的改变,而是实战思维的转变。例如某地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件:一名嫌疑人从临街楼梯慌乱跑出来,与两名巡逻民警相撞并袭警被制服。这时,一名民警立即持枪在楼梯拐角处控制楼梯上方,另一民警控制趴在地上的嫌疑人。不到2分钟,楼梯上方又有一名持枪的嫌疑人正往下跑,被楼梯口的民警喝令住,又往回跑。最后这名民警同增援队员一起抓获了该嫌疑人,并缴获仿造五四手枪一支,子弹6发,没有人员伤亡。这个案件对战术训练的启发是,对危险源的评估,在思想上要从平面分析过度到立体分析;对目标控制,在能力上既要控制平面威胁又要顾及立体威胁等,从而引出地点选择、掩体利用、确定目标、协同作战、控制技巧等战术内容的综合运用。这就是面面相映与交错的战术综合训练内容,也是实战一体化的训练模式。
警务实战攻防对抗中所体现的“点线面”原理,存在一定的辨证关系。当民警要控制嫌疑人时,需要增加控制点,形成控制线,产生合理的控制面,才能有效达到目的;当民警受到攻击威胁时,需要尽量减少威胁面,破坏攻击线,消除危险点,才能确保行动处置的安全。
三、一体化创新了实战训练的模式
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更好提高民警在执法中的实战能力,是当前的新课题。一体化训练不同于传统训练的一般性改进,也不是训练活动信息化含量的简单注入,而是涉及训练理念、内容体系、组训方式、运行机制等诸领域的创新突破。如果我们仍旧摆脱不了传统思维定势的桎梏,墨守成规,那么我们的实战训练效果还是没办法提高。在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立足于培养学员的能力,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做进一步的改革。因此,警务实战一体化训练模式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创新单科点面训练模式
单科训练是指防卫与控制、枪械使用和警务战术等单项科目的独立训练模式。单科点面训练是以单项科目为训练基点,倚重其它单项科目为训练面而进行点面结合的训练模式。提高单项科目能力是基本,重点要解决的是,在发展单项科目能力的同时,考虑其它科目的知识元素对该科目能力提高的影响及促进,改变传统单项单一的训练模式。遵循“目标明确、以点带面、合理有效”的训练原则,确保该训练模式的有效实施。
(二)创新综合条块训练模式
综合条块训练模式是指为达到确定的训练目标,而设定训练内容及运用合适的训练方法,把实战训练各科目有机结合起来训练的模式。它的内涵是围绕完成行动任务所需各科目知识元素的有机结合,目的是将这些知识元素筑成通往完成任务的桥梁。这些知识元素有机结合明显的特征,就是互相依赖、互相制约。其外延的特征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这是三个科目网织式融为一体的基本形式。如果将各科目应用能力为条的话,那么,所有应用能力结合起来的整体就是块。把条与块有机结合,形成的不是简单的知识平面,而是立体的知识空间,创造出一股更大的知识力量。因此,从综合条块训练模式内涵与外延的情况看,只有条与块综合起来训练,才能构建成一个实战能力的整体,让民警更省时、省力、有效地掌握警务实战本领。
(三)创新训练效果评估模式
对训练效果的评估,应包含两方面:一是感性反映,就是在职民警经过培训后,自身感觉训练是否有效果?这个方面可以通过问卷来实现。目的是通过了解,总结教学训练问题。对于改进教学内容,创新训练方法有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对训练单位和教官训练情况的评估。二是理性反映,通常讲的考查或考核,就是考官(教官)对在职民警培训后的考核。表面看是在考民警,其实,也在考考官(教官)。一个考官能力、水平,直接影响训练效果评估及考核实际性意义。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训练效果评估模式应当看成是实践另一种教学目的的训练模式。所以,为了更合理、客观、真实反映训练效果,必须设计训练效果的评估指标和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确立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指标权重和评估标准。这样,才有利于训练效果评估模式的构建。
实战训练一体化,并不是简单形式上的三合一或四合一,而是把各实战科目的精华融为一体,找准切入点。既要遵循各训练单科能力形成的内在规律,又要找准科目之间外在联系的结合点,更要注重对实战的指导性作用。
总之,开展警务实战训练,是以提高民警实战执法的处置能力为目的。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警务实战训练工作,提高实战训练效果;敢于抛弃不切合实战需要的训练模式,努力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实战需要的训练模式,真正为实战服务。实践证明, 警务实战训练一体化教学模式更适合当前在职民警培训的需要,正确理解、合理运用“点线面”原理,更能提高实战训练效果,对完善警务实战训练及学科建设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
余强生(1966-)男,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副教授,主要从事警务实战训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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