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辆警用电动车昨配发一线交警
2012-10-12 09:40:07 来源 : 三秦都市报昨日下午两点半,20名交警碑林大队民警在南梢门十字,从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海玲手中接过钥匙后,正式成为20辆警用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崭新的电动巡逻自行车,从此成为交警碑林大队民警出警执勤、处置轻微挂擦事故和拥堵的“新坐骑”。
记者现场看到,20辆警用电动自行车功能齐全,和一般的制式出警车配备一样,有闪闪的警灯,有喊话器,时速限定在20公里以内,巡逻时具有轻便快捷和环保的特点。这种新型的警车被交警亲切的称为“保畅小灵通”,给缓堵保畅工作又添一把“金钥匙”。据悉,这是西安市首家配备警用电动自行车的交警大队。
交警碑林大队大队长郑全省说:“碑林大队所处西安市中心城区,人流车流量非常大,辖区主干道达30余条,十字路口40余处,道路密集,极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以往交警执勤方式,主要采取比亚迪警用汽车和摩托车巡逻,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巡逻汽车体积大,很难快速到达堵塞点和轻微事故点。现在有了碑林区花费8万元购买的这批警用电动自行车,可以说为我们民警在以后的处理交通事故中如虎添翼,和提早排除交通拥堵点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刚领到警用电动自行车的民警王杰高兴的对记者说:“有了这样快捷出警的‘保畅小灵通’,不但方便了我们日常及时出警,而且节省了人力和物力,更成为排除交通拥堵和轻微事故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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