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17处新增电子眼下月上岗 超速50%吊销驾驶证
2012-10-18 08:42:41 来源 : 大庆晚报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一律从严的情况下,目前,大庆在交通管理硬件设施上,也在进一步加大投入,又有新设备投入使用。10月16日,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1月15日起,全市范围内,17处改造具备超速抓拍功能的公路卡口将全部开通,全市新增的17处抓拍超速的“电子眼”将正式上岗工作。
开车上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警方从严处罚,但更多时候,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要远比处罚更重要。为此,经过一段时间的开通调试,下个月17处抓拍超速的监控设备将投入使用。
这些“电子眼”具体分布在,春雷检查站、大广高速北二路路口往东路段、大同检查站、东干线三不管、林源去往西干线方向、林源去往盛园方向、七厂南大门至肇源、齐家检查站、铁人桥西侧、西干线三不管、油田乐园、中三路去往黑鱼泡路段、乙烯转盘道龙凤方向、宏伟热电厂、东光电厂路口北侧大广高速路上、龙十路、大广高速五厂收费站出口。
记者了解到,这些路段的超速抓拍设备开通调试阶段,已经抓拍到了一些超速车辆,但并未作出处罚。而从下个月15日起,再超速行驶这些路段被抓拍,警方将依据此设备抓拍数据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一旦超速了,警方会怎么处罚?开车着急,一脚油门超速了,别以为这种违法行为,扣扣分,罚罚款就能摆平,现在起,再猛踩油门,可真得悠着点了。为了全面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10月15日起,警方已经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限速50%的,按照上限处罚,一律吊销驾驶证。“超速”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成为警方的重点整治对象。
在严处超速违法行为的同时,从10月15日开始,另有其他9种违法行为也一律严惩。对无证驾车的,一律拘留;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一律处5000元罚款、拘留15天、记12分;对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对驾驶报废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驾驶拼装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扣留;对货运车辆超载30%以上的(运送鲜活产品除外),一律扣车;对客运车辆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粘贴、安装反光标志的,一律强制粘贴、安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大队大队长王春泉提醒驾驶员,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行驶路段的限速要求,而这17处即将正式开通的抓拍设备,附近路段各种交通辅助设施已经齐全,过往车辆应注意查看限速要求,同时也要注意瞭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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