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2013-12-18 10:13:12 作者 : 刘峥 来源 : CPS警装网当前,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正处于探索起步的初级阶段,需要进一步找准课程建设定位、理清课程建设思路、正确把握课程建设的关键问题,提高刑侦指挥员训练课程建设的质量水平,更好地为公安机关刑侦指挥人才培养服务。
一、正确界定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的基本定位
公安机关刑侦指挥员培养采取的是院校教育与警务实战相结合的融合式教育训练方式,公安院校在刑侦指挥员培养中,主要承担刑侦基础理论与基础技能的前期训练任务,以及后期的概括侦查实践经验以改造刑侦指挥员思维方式,进一步提高其侦查指挥能力的任务。这就决定了公安院校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必须做到既关注侦查实践的现实与前沿发展,又要在基础理论与基础技能的上不断充实侦查实践崭新的实践内容。
一是着眼与大刑侦格局相融合。从实践观点看,刑侦指挥员培养首先是一个运用公安机关诸个主战警种专门手段的全程培养、逐级递进的过程,需要公安机关刑侦、技侦、网侦、禁毒、经侦和其他侦查部门通力配合。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必须着眼刑侦指挥人才的知识能力需求,以及与大刑侦体系的有机衔接,加强课程体系设计,做到内容全面、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相互补充,既避免“小刑侦”视野和“小刑侦”方法,又避免交叉重复和空档遗漏。
二是着眼公安分(县)局层次。作为实战性很强的刑侦指挥员岗位,其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和分(县)局的刑警大(中)队长。因此,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必须突出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这个层次,强化“五种知识”和“五种能力”教学训练。“五种知识”,即:刑侦“四战”理论、主战警种专门手段及运用理论、规范刑事执法理论、主侦案件应用侦查理论、刑侦训练理论;“五种能力”,即:网络化警务信息系统运用能力、情报信息综合研判能力、指挥决策能力、指挥协同能力、组织刑侦常态化训练能力。
三是着眼一体化管控体系构建。当前,打、防、控、管、服“一体化”警务管控体系正在深化构建中,刑事侦查板块作为该体系的基础和拳头,正在有机融入“一体化”管控体系。刑事侦查活动向“一体化”警务体系深层次延伸,“小刑侦、大管控”已成为刑侦发展的显着特征。刑侦指挥员在“一体化”警务体系编成内,于重要时机、重点方向组织专案侦破战役和破案战役成为常态化活动。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必须适应这一趋势,在重点班次、重点方向、重点时节加强专案侦破、破案战役等等前沿课题的教学研究,提高学员组织指挥大项侦查活动的能力。
二、切实理清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的基本思路
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不同于普通的刑侦教育训练课程,仅仅依靠公安院校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放宽视野,拓展空间,汇聚资源,探索系内与系外、院校与警局联合建设的新路子。
一是打破学科专业界限共同建。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涉及到侦查、指挥、治安等等公安机关所有警种业务。从公安院校现行的编制体制看,任何一个学科都难以承担起课程建设的任务,必须打破学科专业界限,调整力量、整合资源、合力建设。在课程设置上,要适应多警种联合侦查需求,加大课程之间的整合力度,对性质相同、内容相近、机理相通的课程进行优化重组,构建以侦查基础、警种运用、信息化侦查和区域侦查协作为主干,以疑难刑事案件、典型刑事案件和多发刑事案件研究为拓展的新型课程体系;在教员选配上,要按照“能力优先、效果第一”的思路,打破学科专业界限,在全院(校)范围内精选力量,优先选择具有主战警种经历、精通侦查破案尤其是专案侦察的专家担任授课任务;在资源整合上,要打破院(校)内部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做法,集中人才、物力、财力建设刑侦指挥的专业教室、实习基地和信息资源,做到刑侦指挥教学训练设施合力建设,共同使用。
二是整合主战警种资源联合建。当前,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对于任何一所公安院校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应该确立“不求所有、但为所用”的思路,立足公安内部统筹,盘活现有资源,一体化联合建设。对于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涉及相关主战警种的基础理论教学,可聘请公安机关相应警种的专家授课前沿发展问题;对于涉及数个警种信息互联、互通、互操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可邀请情报信息中心专家现场教授、共同研究为主;对于综合教学中实践性较强的课题教学,应与其他相对应的警种加强沟通协调,采取联合确定教学背景、联合编写教学方案和联合现场导调的方法,真正将警务实战专家的力量纳入课程教学的全过程,提高课程建设的实战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同时,应在公安部刑侦局的指导下,加强刑侦指挥员基础与应用教材的编修力度,规范刑侦指挥员教育培训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三是坚持警务实战导向协同建。刑侦指挥员培训课程,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对抗性很强的课程,仅仅依靠课堂教学是不够的,难以将侦查指挥原则转化成组织指挥侦查破案的具体力,必须坚持以警务实战为导向,强化现实斗争对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的牵引作用。为此,应将课堂延伸到侦查破案主战场,与一线侦查部门共同建设刑侦指挥员任职课程体系。要由院校独立组织培训转向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联合组织,坚持教育培训方案与侦查部门联合拟制、训练课题与侦查部门联合确定、训练实施与侦查部门联合组织、培训效果与侦查部门联合评估。要由观摩见学转向直接参加,把听与讲、看与练结合起来,重点突出“三个转变”,即:由主要参观刑事技术装备及刑侦信息化系统向运用这些装备和系统转变,由听侦查部门介绍案例向直接参与侦查破案转变,由阶段性参与向全过程参与转变。要由刑侦单一警种训练转向多警种联合训练,在训练条件的构想与设置上,由以往以刑侦单一警种为背景转向以诸警种联合为背景,在作业内容上由围绕刑侦警种组织多警种协同转向诸警种以并列关系全程参与侦破。
三、准确把握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的关键问题
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是公安院校在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又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
一是全程把握课程建设的总目标。课程建设的目标决定着课程的内容。只有准确定位课程建设目标,才能构建科学的课程内容体系。刑侦指挥人才是公安人才的“塔尖”,具备相应刑事侦查素质能力的刑侦人才则是“塔体”,这是高水平刑侦指挥人才的主要来源。必须统筹好刑侦指挥人才与刑侦人才课程建设目标与内容的关系,牢牢把握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做到刑侦指挥员培养目标定位明确,普通的刑侦人才通过努力能够达得到;刑侦指挥员训练内容与刑侦人才训练内容合理衔接,普通的刑侦人才通过指挥员课程体系的培训能够顺利完成向刑侦指挥员的转变。
二是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想定作业。要强化案例想定教学和专题侦破想定作业,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和重点难点课题,组织学员进行案例剖析、案例想定作业和侦破课题想定作业,诱导学员从侦察指挥员的角度收集研判情况、定下侦查决心、布置侦查措施并展开系列处置,以此加深对侦查基础理论和侦查指挥原则的理解。组织学员从专案内勤的角度深化对专案侦察、破案战役和专项整治行动筹划和组织细节问题的研究,促进刑侦专业知识和其他知识围绕侦查破案向实际工作能力转化,提高学员谋划和展开侦查指挥的理论水平与实际能力。
三是从主战警种中精心选任教员。从当前公安院校担负刑侦指挥教学任务教员的整体结构看,基本上是以院校生长起来的干部为主,而在这些院校生长起来的干部中,只有极少数人具备一线侦查指挥岗位的经历。这种单一化的教员队伍结构很难适应刑侦教育的需求,更难以胜任侦查指挥教学培训的重任。在这方面,军队指挥院校的做法值得借鉴。初级指挥院校的指挥教员,基本都具备营以下分队指挥的经历。中、高级指挥院校的指挥教员,大都具备参与组织相应级别合同战术演习以及联合战役训练的经验,这实际上反映了培养对指挥人才对教员队伍建设的规律性要求。应采取有效措施,从公安机关主战警种指挥员和业务干部中精心选任教员,以改善刑侦教员队伍结构单一、侦查指挥经历缺乏的现状,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统配平衡、阅历丰富、具有实战创新能力的侦查指挥教员队伍。
四是强化警种联合侦破应用教学。诸警种联合侦破训练是培养刑侦指挥员的高级训练形式,也是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课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环节。可采取编入专案侦察、破案战役和治安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班子,以想定作业形式展开网上分布式联合训练,邀请公安机关主战警种参加刑侦指挥员任职教育训练等多种方法,探索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共同组织诸警种联合侦破训练的组训路子,充分发挥联合侦破训练的集成训练功能,切实锻炼提高学员组织指挥诸警种联合侦破的实际能力。
作者简介:
刘峥 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研究室副科长、重庆市警察协会副秘书长、重庆市委政法委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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