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却屡遭谩骂殴打 交警不能承受之痛
2013-05-07 09:05:59 来源 : CPS警装网综合整理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在固有观念中,警察是作为国家机关的执法人员出现,是人们眼中的强势群体,很少有人注意他们在执行公务当中所付出的辛劳,甚至遭受到的不公正、不文明的待遇。警察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在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也只能选择默默的承受。我们眼中所谓的强势群体就处在这样尴尬的境地之中。近年来,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被无端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轻则受到言语侮辱,重则遭遇暴力抗法,有的甚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交警执法屡遭人身侵害
闯红灯女子骂交警15分钟:不是上班我骂得更凶
2013年4月25日,浙江宁波一路口,一位女士闯红灯被交警拦下,听说要罚款10元,该女士张口就骂,“我就是不知道怎么过马路。我告诉你,我是今天上班着急,不然我骂得更凶。我走都走过来了,你还无理取闹,要么我再去走一遍给你看……”该女士一直骂了交警15分钟。
盘锦两男子寻衅滋事 3名女交警胸部受伤
2010年6月18日下午,浙江盘锦石油大街石油交通岗处,正在执勤的女交警听到,两名男子在岗亭外打赌:“你敢亲她(女警)一下,给你50元……”
随后,一名男子上前调戏女警,并开始谩骂,另一名男子将手中的可乐扔向交警执行岗亭,泼到了女交警的警服上。
两名女交警走出岗亭与其理论,在路上执勤的女交警小王也赶了过来。两名男子与三名女交警撕扯在一起。在撕扯中,男子用手乱摸女警上身,警服也被扯坏。
事后,三名女交警来到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过诊断,女交警小齐的胸部软组织挫伤,右前臂软组织挫伤;女交警小王的胸、双上肢外伤;女交警小刘的头、胸、双上肢外伤。
民警亮明身份制止斗殴遭到暴打 血染警官证
2006年4月5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民警肖天树与同事驱车途经解放大道宗关路口时,发现两名司机因行车纠纷大打出手,二人赶紧停车上前。肖天树当时身着便衣,遂亮出警官证制止,不料却遭到轮番殴打,同事孙海滨上前制止,也挨拳脚。事后,肖天树被送往医院,经确证其上嘴唇被打穿,左眼青肿,左肋、下体多处有伤。
江西一男子无证毒驾疯狂逃窜 逞凶挥刀砍交警
2013年4月23日,江西省余干县一吸毒男子驾驶套牌车被执勤交警发现,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放接受检查。为躲避交警追查,男子加大油门疯狂逃窜,值勤交警驾驶警车紧随其后,男子被逼停。
“都给我死出来,再不出来砍死你们!”男子从车辆后备箱里拿出一把长约70CM的马刀对值勤交警喊道。他一会儿把马刀抽出刀鞘,一会儿又把马刀插进刀鞘,威胁值勤交警。
“的姐”殴打两交警15分钟扇40耳光
2006年4月26日,吉林德惠市一名女出租车司机因无法拿出行车证,而被交警要求扣车时,当场殴打两名执勤交警15分钟。有目击者称:“该女子抡起双手左右开弓,正在扇一名双手背在身后的交警耳光,而旁边一名交警脖子、脸上都是红红的手印,看样子刚刚被打过。”一名围观男子说:“警察是为百姓执法,咋能这么打呢?”
两名被打交警曲佳松和王兴盛随后被送往医院,德惠市医院外科刘医生说,两人送来时面部红肿,伴有头痛、头晕、恶心的症状,初步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货车路遇检查加速闯红灯 撞毁警车交警受伤
2013年4月23日凌晨,黑龙江哈尔滨街头,一辆涉嫌多项违法的“疯狂大货”拒不配合交警取缔,在疯狂逃逸中将巡逻警车推撞出百米,导致交警邓镭肋骨骨折、面部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交警刘国韬面部挫伤、脚踝严重扭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警车后备厢被撞入驾驶室,彻底报废。
湖南一名交警在执勤中被撞牺牲
2012年10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民警李晓峰与同事在沪昆高速湖南潭邵段双峰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大货车有超载嫌疑,于是打手势示意停车检查。但该车拒不服从指挥,将李晓峰推行10余米后突然加速,并将李晓峰撞倒碾轧,致李晓峰当场殉职,年仅24岁。
民警的委屈向谁诉说
蔡建家委屈落泪
交警,本就是一个辛苦的岗位,每天在马路上风吹日晒,忍受各种恶劣的天气环境和汽车尾气。但是既然选择了交警这一职业,很多民警都恪尽职守,用自己的行动守护行人、车辆的安全,保障道路的畅通,他们无怨无悔,然而面对群众的不理解、侮辱、谩骂甚至殴打,他们却是一肚子的委屈无处诉说。
德惠交警曲佳松和王兴盛忍受了“的姐”40个耳光,他们解释说“不躲开是为了让群众不误会”。
合肥交警小吴在查套牌车时,被车主殴打,身为擒拿高手的他始终背着双手,有意识地克制自己。直到男子将他的警帽摔开时,小吴几乎克制不住,“那上面有着国徽。”在他心中,自己受点委屈不算什么,可是警察的尊严却容不得半点蔑视。
海口交警蔡建家在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时,遭到人身攻击,致使颈部等多处受伤。事后,身为“最美交警”、“感动海口”候选人的他数次流下委屈的泪水,“工作这么多年,我还没有受到过这种侮辱和殴打。” 当被问到为什么在被打的过程中一直没有还手时,蔡建家说:“我是一名警察,穿着警服就代表着国家的光辉形象,如果还手的话,就会给警察抹黑。”
……
在一个个案例中,交警显然已经成为了“弱势群体”,他们受到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群众受到侵害可以找警察,但交警受到伤害,谁来保护?
早在2000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率先成立了人民警察正当权益保护委员会,2005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民警维权工作也全面启动。这其中,山东历下公安分局为民警设立“委屈奖”引来众多关注和热议。
历下公安分局负责人解释说,“民警委屈奖”是为执法中受到侵害的民警设立的一个奖项,发放奖金给予受害民警精神安慰。
然而一个事实是,除了给予精神上的抚慰之外,民警维权的尴尬在于:国内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
晚治不如早预防
对于这种肆意交通违章,被查后又暴力抗法的恶劣行为,如何从根本上杜绝它们?社会专家表示,关键要从根子上着手,不能等火烧起来了才跑过去灭火,晚治不如早防。
着名社会学者王开玉先生曾对交警、协警执勤屡遭暴力事件表示过自己的态度:打蛇打在七寸上,方能治根。闹事车主身上散发出的“崇钱不崇法、拜金不拜理”的思想,实际上是对法律与执法的蔑视和公然挑衅。
另外,王开玉分析发现,交通违章和暴力抗法事件大多出现在私家车主身上,出租车司机相对较少,而关键的原因就是出租车行业实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考核常态化”。为此,王开玉认为,对私家车主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应该要像出租车行业一样实行终身化、常态化,管理部门不能发个执照、搞个年审就了事。
如何推广这种常态化交通安全教育,专家也给出了几点建议。比如,发证部门要对车主进行长期的交通安全知识考核培训,考虑到车主分散不易集中的特点,可以尝试通过书面或者网络形式进行。
其次,在车辆年检或者驾照换证的时候,审核部门可以考虑增加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考核的内容。
加强民警自我保护意识
此前,本网曾发起网络调查“执行公务时,警察受辱怎么办?”,这一调查在腾讯微博上被浏览、转发2.1万次。
网友在对暴力抗法者谴责的同时,也纷纷给民警“支招”。有网友提出:“警察本身,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随机应变,学会怎样预防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有网友建议:“单位应在平时加强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保护警察的利益。有法可依,一线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才能少受屈辱。”还有网友呼吁:“警察作为高危职业群体,不论身体和心理都应该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关注。”
小编快评:每一个个体都需要被尊重和关怀
屡屡发生的交警、协警被袭,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人对社会规则和国家法律的蔑视和挑战。面对挑衅,警察基本上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文明的方式扞卫了法律的尊严。但这并不意味着,警察的生命和尊严可以被肆意践踏。
任何一个生命的个体都有权利幸福而有尊严地活着,被赋予执法全力的警察也不例外。脱下警服,他们是社会普普通通的一员,他们也同样需要被尊重和关怀。每个人所处的岗位也许存在差异,但每个人幸福而又有尊严活着的权利却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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