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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实战校局合作训练模式探析

2013-11-07 14:19:33  作者 : 佘军奇  来源 : CPS警装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提出的公安教育必须创新教育训练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公安工作实际、具有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以及公安院校的教学重心必须由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向以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为主转变的工作思路,2008年以来,云南警官学院在积极探索与基层公安机关构建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警务实战院局合作训练模式”的实战教学理念,先后在全省筛选了三个基层公安局作为警务实战校局合作训练模式推行的试点合作单位,通过多年的友好协作,为警务实战校局合作训练模式的构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构建警务实战校局合作训练模式的背景及意义


  校局合作源于校企合作,是指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院校与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将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与用人单位的生产需要紧密结合,强化实践教学及科研成果转化,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道路。“校企合作” 是世界各国高职院校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一条成功经验。警务实战训练“校局”( “校局”合作中的“校”指公安院校和民警训练学校,“局”即公安局,在本文中泛指除公安院校和民警训练学校以外的公安机关实战单位)合作是警务实战训练质量与民警实战能力提高、学科专业建设与警务模式革新、科研项目开发与实战成果凝练、警务实战训练与公安基层执法实战理念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警务实战训练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训练作为警察职业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是提高基层民警的实战能力和公安机关队伍的整体战斗力。长期以来,理论与实践脱节、训练脱离实战的问题一直是民警的强烈声音,也是广大警务实战教师的最大困惑,如何改变现状,真正做到警务实战训练贴近基层、贴近实战、贴近民警,必须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真理。只有通过紧密的校局合作的工作关系,才能使教师及时有效了解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实战的现状问题,真实掌握民警缺什么、需要什么,更好的转变教师实战经验不足的现状,不断提高警务实战训练服务基层实战的能力,实现合作双方的警技互补、业务互帮、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建立警务实战训练校局合作机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院校可以利用师资、器材设备、科研成果、图书资料上资源优势更好的服务基层民警的学习、训练和实战;二是公安机关可以依托校局合作平台,及时掌握警务实战方面的先进理念,优先使用院校的科研成果,优先得到实战训练和实战执法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实战能力和整体队伍的战斗力;三是院校可以依托校局合作平台,提高教师的实战能力,完善和丰富教学资源,获取科研素材,验证和推广科研成果;四是院校和公安局可以扬长避短,在合作中实现互助提高、互促发展和互利双赢。


  二、推行警务实战校局合作训练模式的可行性


  (一)警务实战训练“三贴近”原则客观上要求院校必须加强与基层公安机关的合作


  随着警察教育职业化的提高,警务实战训练贴近基层、贴近实战、贴近民警的要求越来越高。警务实战训练要贴近基层,就必须从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及时了解基层实战执法的新变化和新发展,获取基层积累的新经验和新认识,使训练工作更好的适应基层公安工作的新发展;要贴近实战,就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执法实战的特点、规律和原则,在训练的内容、方法、形式和要求上做到“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突出训练的实效性和真实性;要贴近民警,就必须了解基层民警的整体素质现状和个体素质差异,按照不同个体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来安排不同的训练内容和确定训练目标,解决好训练的针对性问题。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训练要实现“三贴近”,就必须加强与基层公安机关的紧密深入的联系,也只有在高度合作的协作关系中,“三贴近”才能实现。


  (二)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课程教师的实战能力只有通过校局合作关系才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课程的任课教师多数来自公安院校、部队和地方院校,由于缺乏在基层一线的工作经历,导致实战经验匮乏,对警务实战的认识多半是从书本上获取,教学都是跟着教材走,用纯理论的“经验”训练学员(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教的不是用的,而基层民警常用的在训练中又得不到训练。尽管有的警务实战课程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和短期锻炼,但是由于调研是一种理论研究活动,虽然能获取较多的信息,但还是不能形成实战经验,只是教学资源的补充。而短期的锻炼由于时间短和身份的特殊性,加之基层一线各类案件发案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时段性,所以在锻炼期间很难参与到具有提高实战经验的警情和案件的处置中。校局合作训练模式的构建,为院校教师提供了长期的锻炼平台,不需每次锻炼都要通过层层审批和单位间的协调工作,较为关键的是,在院校合作单位发生值得研究的警情和案件时,可以第一时间得到信息,并及时让警务实战教师参与其中,这避免了有些教师在短期锻炼中碰不上案件,参与警情处置少,得不到有针对性和有效的锻炼。


  (三)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课程内容只有在校局合作中才能得到不断的完善和丰富


  当前,许多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课程的内容一直沿用公安部2006年出版的《警务实战基础训练教程》,该教程改变了警务实战教学缺乏教材的现状,为公安院校警务实战教学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纵观多年来的教学实践,反映出该教程存在严重的脱离基层、脱离实战的问题,并且没有较好的体现出警务实战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其指导性受到基层民警的较多质疑。所以完善和丰富警务实战课程的内容,是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之一。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要使公安院校的警务实战训练教程贴近基层和实战,就必须加大对基层警务实战执法的研究力度,而校局合作的训练模式,可以根据当地的人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民风民俗和治安特点等,有针对性地提炼适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实战训练的内容和方法,使之在特定的地域和群体中更具有实用性,更好的实现训练内容贴近当地基层、贴近当地实战、贴近当地民警需求的目标。


  (三)公安院校的科研工作只有在校局合作中不断创新才能更好的体现科研工作的价值


  公安院校的科研工作是公安工作发展的智力支撑,应当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才能较好的为公安工作服务。当前,公安院校的科研工作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前瞻性不够。主要反映在科研工作滞后于实战工作的需要,其原因是公安院校缺乏与基层实战单位的横纵向的紧密联系,基层最需要、最紧迫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研究,例如,公安院校对民警伤亡的对策研究,往往是民警出现伤亡以后,才引起重视。二是指导性不强。主要反映在公安院校的科研成果对实战工作的指导性不够,其原因是科研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的调研,基层民警的意见建议不能及时给科研教师反映,使得公安院校的科研成为两张皮,各吹各打,缺乏指导性。警务实战校局合作训练模式的建立,能够广泛的了解基层实战单位的需求和问题,为科研工作开展指明方向,同时也为科研成果的实践提供必要的土壤。


  (四)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的警务实战训练只有在校局合作中才能全面深入的得到发展


  在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的警务实战训练工作中,影响训练质量提高的瓶颈还是师资问题。多年来,公安部和各省公安厅虽然为各地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兼职教官,但是,受基层教官身份和工作特殊性的影响,大部分基层教官对组织警务实战训练工作缺乏兴趣和必要的深入研究,导致组训和施训的能力不够强。在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的警务实战训练工作中,基层兼职教官表现出的不足:一是结合工作需要的训练内容提炼不出来;二是训练的方法不能贴近工作的需要;三是理论上达不到民警需要的高度和深度;四是总结能力不高,往往与训练对象形成对立情绪。以上基层兼职教官的不足恰恰是院校实战教官的特长,如果实现警务实战训练校局合作专兼职教官共同授课,就能够解决专职教官实战经验不足,兼职教官组训施训能力不强的短板,更好的做到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警务实战训练校局合作构想


  警务实战训练校局合作应坚持以培养实战能力为核心,以服务基层实战为宗旨,以满足基层需求为导向,凸显警察职业化教育特色为指导思想。在合作中要大力整合“校”“局”优势训练资源, 建立“校”“局”之间人员互派、课题共研、信息互通和成果共享等多层面、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框架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训练对基层实战工作的理论支撑、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实战对警务实战训练的导航、检验和促进作用,切实增强警务实战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更好的实现“校”“局”之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进警务实战训练与基层实战的和谐发展。


  (一)建立长效、稳固的校局合作运行机制


  通过我院四年来的警务实战训练校局合作模式的实践探索证明,公安院校选择好校局合作的对象,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固的工作机制,是推进校局合作关系发展的关键。首先,合作双方必须明确校局合作机构的领导及人员保障,参与人员要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并有一定的决策权,避免工作运行中凡事都要报告和请示,影响工作的效率;其次,合作双方要明确合作的范围和方向,特别是双方的需求要明确;第三,要明确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开展步骤,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要合理结合;第四,工作要有检查和监督,不能光有计划没有行动,相关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计划进行核查,年底要有总结,并及时把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合作双方,以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校、局人员互派交流制度


  人员互派交流是丰富院校教师实战经验和提高公安机关民警理论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局人员双向交流,能够更好的实现理论服务实战、实战促进理论的合作目标,弥补校局人员各自的不足。公安院校要定期组织警务实战课程的教师深入基层一线,以挂职、顶岗或锻炼的方式,参与基层的实际工作,通过跟班作业和随岗锻炼,加强院校教师对基层实战执法工作的了解,提高对警务实战的认识,丰富实战经验,掌握违法犯罪的发展趋势和基层民警的需求,提炼基层民警的宝贵经验,开拓教学思路,创新教学方法,增强警务实战教官“教、学、练、战”一体化的能力和本领。合作双方要定期选派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基层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担任兼职教官,承担一定的警务实战教学任务,并与院校警务实战教师开展实战专题研究,进而加强院校的警务实战课程师资队伍力量,改善院校警务实战课程师资结构,提升被选调人员的理论研究水平,丰富其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促进理论发展的合作目标。


  (三)建立校局合作课题研发团队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警务实战科研工作对公安机关执法实战的引领作用日趋凸显。当前,承担警务实战科研工作的力量主要集中在公安院校,但是,公安院校的科研人员由于缺乏警务实战经验和对基层实际工作的全面了解,对基层警务实战所进行的课题研究不深入、不全面,研究脱离基层、脱离实战、脱离民警需求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理论研究没有生命力,不能很好的服务于基层实战执法工作。而基层一线由于工学矛盾突出和专业人员匮乏,面对工作难点和热点问题,尽管积累了较多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但是无法进行提炼研究。针对目前公安院校和基层公安机关在课题研发上的现状,应充分发挥公安院校在理论研究上主导作用,以及基层公安机关的辅助和对研究成果的检验作用,建立一支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课题研发团队,加强对基层实战需求研发工作,把基层工作机关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切实增强科研团队的应用研究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理论研究服务公安实战的水平。


  (四)建立校局信息互通机制


  警务实战训练要做到“三贴近”,需要校局之间加强通力合作,特别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公安院校要把省内外、国内外先进的执法理念、实战经验、器材装备和科研成果及时反馈到基层公安机关,并帮助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必要的培训,让合作单位的民警能够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实战信息和资源。合作单位在工作中,一是要注重把遇到的问题、新的犯罪动态和手段,以及理论脱离实际的新问题及时通报公安院校,使之尽快进行理论研究;二是要注重从公安院校毕业的新民警掌握的警务实战知识是否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公安院校,使公安院校在教学中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三是要向公安院校及时通报发生的典型实战案件,以便公安院校的实战教师能够第一时间参与案件的处置和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只有通过校局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才能更好实现合作共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五)建立校局合作成果共享机制


  警务实战训练校局合作的成果包括合作双方研究总结的实战经验和方法,开发的实战器材装备,编写的案例和教程,以及课题研究成果等。为搭建良好的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无论是校还是局主导的合作成果,都应视为双方拥有,公安院校可以对理论成果的享有优先发表权,公安局可以对合作成果享有优先使用权,对合作成果产生的经济价值,视为合作双方业务运行的共同经费。通过明确合作利益的分配机制,可以更好的促进合作关系的和谐发展,促使大家积极为警务实战校局合作训练模式的深入研究和创新提供大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傅国良. 校局合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公安教育,2009(1).


  [2] 张海新. 公安教育的战略抉择——兼论校局合作.公安教育,2012(10).


  [3] 李艳青. 加强校局合作,促进公安教育发展.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9).


  作者简介


  佘军奇,男,1971年8月生,云南警官学院警察体育与实战教学部(云南省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650223)战术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警务实战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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