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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临战语言控制嫌疑人方法探讨

2014-05-14 10:13:12  作者 : 王振华  来源 : CPS警装网


  警察现场控制嫌疑人的方法很多,按照武力层次可以划分为使用临战语言控制、使用徒手控制、使用警械控制和使用武器控制。但执法成本低、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是使用临战语言控制嫌疑人。巧妙使用临战语言,有时可以在不使用更高武力手段的情况下,通过语言方式沟通交流,瓦解其斗志,使执法对象服从警察意志,自动放弃抵抗行为,放下凶器,缴械投降,从而最终达到有效控制住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但在实践中,使用语言控制往往是民警容易忽视的问题,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对警察执法活动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一策而转危局,一语而退千军,一计而平骚乱,数言而定国基。”可见合理使用语言的重要。因此,在加强警察武力控制嫌疑人手段的同时,也应注重现场临战语言控制的研究。


  一、警察临战语言控制的概念


  警察临战语言控制,是指警察在执法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中,依法使用语言引导、指令、警告,要求嫌疑人保持或做出某一行为,以达到控制其反抗所使用的语言方法。警察临战语言控制是警察执法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务技能战术运用的前提和基础。


  警察临战语言控制具有三个特性。


  一是强制性。警察执法活动中对抗性是最强的,警察与嫌疑人是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警察要将嫌疑人绳之以法,要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而嫌疑人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和反抗行为随时存在,尤其是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反抗有一定的随机性和随意性,采用的袭警方法也多种多样,或徒手,或持械,或用枪,不像警察使用武力与之对抗有个层次之分。可见,警察执法风险无处不在,某一个环节稍有疏漏,都有可能犯致命错误。因此,现场使用语言控制嫌疑人,必须有较强的强制性,要及时、有效地警告嫌疑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怎么做,以及不配合警察行动将面临着怎么样的后果等。


  二是突发性。警察面对嫌疑人,能否合理、有效、安全控制嫌疑人,是警察与嫌疑人整体素质的博弈。警察面对嫌疑人要进行观察、分析和判断,细心打量后作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嫌疑人何时反抗,何地反抗,怎样反抗,以及反抗的激烈程度如何,警察无法把握,主动权也不在警察手上,这就是博弈双方在智慧、装备、技能、战术、心理上的较量。同时,也受现场环境的影响,事态的发展难以预料,对警察的执法行动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因此,在临场使用语言控制上存在无法预知的难题,往往容易造成个别警察在执法现场出现语急意乱、用词不当、含糊不清、重点不突出、缺乏威慑力的现象,影响了执法行动的实施和效果。


  三是程序性。程序是使警察行为合法和保护自身安全的基础。在战术原则和法律规定上都有一定的要求。在战术原则上,要求警察控制嫌疑人时,注意语言控制的先后秩序。否则,就会给自身、群众以及嫌疑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险;在法律规定上,要求正常的警务活动,警察应当做到持证执法,主动出示并表明身份,这是规范操作,消除执法对象对民警身份的猜测,以及对执法程序合法性的质疑。在突击抓捕、行动紧急的情况下,应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或事后及时告知警察身份,并出示人民警察证表明身份。避免违法犯罪人员无视法律的权威,公然挑战警察,殴打、谩骂警察,阻挠警察的正常执法活动。避免被抓获后狡辩“不知道是警察”或借口“以为是假警察”。如2012年1月,广东深圳民警到东莞长安传奇夜总会对一宗涉黑案件重要嫌疑人实施抓捕时,遭到保安持刀阻拦。6名民警被打伤,其中1名民警重伤,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12月2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16名保安分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出庭受审。多名被告人辩称,当时不清楚办案警员身份,以为是假警察,才持刀阻拦。


  二、警察语言控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警察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使用语言控制:


  一是表明警察身份。警察在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向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现场群众表明警察身份,确有必要时,还要出示警察证件;


  二是发出控制命令。面对执法对象,要在一定的安全距离或安全空间内发出语言的指令,要求嫌疑人作出相应配合动作,服从警察的处置。警察根据警情需要,用命令的口气,说出要达到的目的和控制的具体内容。可以通过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命令其按照要求的姿势接受检查等方法实现。这样警察可以减少因近距离接触而可能带来的伤亡危险,嫌疑人也避免了因警察使用武力控制而带来的伤痛;


  三是使用其他级别的强制手段时,语言可以作为辅助的强制手段。对于涉嫌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对其进行抓捕或者秘密抓捕的,以及情况紧急使用语言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相应级别的强制手段,语言只作为辅助的强制手段?。


  四是依法履行强制手段程序。警察在异常激烈的执法现场,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嫌疑人,随时有可能使用警械武器等强制手段,要求警察在每个步骤和行为都要依照法律,遵守法律。警察在使用强制手段前,要依法作出警告,通过语言告知嫌疑人不服从指令将会面临的后果及采取相应措施,这是基本的程序要求,也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


  三、警察临战语言控制注意事项


  警察临战语言控制是一线民警执法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强制手段,其主要内容有命令违法犯罪嫌疑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命令违法犯罪嫌疑人按照要求接受检查、告知违法犯罪嫌疑人拒不服从警察命令的后果,根据警情需要,要求在场无关人员躲避等几个方面。


  一是语言控制用语应准确。准确,是指民警使用语言确切清楚,不含糊,要准确表达思想、要求、命令、警告等,不能含糊不清,又互相矛盾。


  二是语言控制用语要精练。用明确、简洁、易懂的语言,表达最丰富的内容。


  三是语言控制用语要有力度。要求、命令、警告声音要大,让被控制人员和在场群众都能听到,没有商量的余地,形成震慑作用。


  四是语言控制用语要规范。要使用普通话,多用法言法语、警言警语,少用俗语、俚语,让对方听得懂,严禁训斥、粗暴待人,切忌说粗话、脏话,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五是语言控制要注意使用时机。语言控制使用的时机,主动权掌握在警察手里。执法现场警察要根据现场情况,认真观察对手和周围环境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同时注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然后在最佳的时刻发出最恰当的命令,随时做好武力控制手段升级的准备,使现场处置的态势朝着有利于和平解决方向发展。


  六是语言控制要讲究实效性。警察说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要控制音量和语速,根据场合、对象、目的、表达方式等差异,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恰当的内容,要起到一定的停止作用。


  七是语言控制要不亢不卑。警察执法即使遇到不公平和不礼貌待遇,也要心态平和,不气、不急、不燥,不亢、不卑。


  四、警察临战语言控制的运用


  (一)评估形势,视情用语


  民警到达执法现场后,通过望、闻、听等及时观察,进行危险评估。确定嫌疑人所在的具体位置,分析现场的危险程度和嫌疑人基本心理状况,判断嫌疑人反抗的可能性,掌握携带凶器情况,预测周围环境对警察行动的影响,为下一步采取的战术行动和使用的控制语言,提供最真实有效的分析判断依据。


  (二)协同作战,合理分工


  两人以上的民警执法,就要注意协同作战的问题,临战语言控制的使用也要符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对参与行动的民警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谁指挥,谁警戒,谁使用语言引导、指令、警告,约束嫌疑人的一举一动,使现场处置有条不紊地进行。一般情况,主控人员根据嫌疑人的特点,语言控制嫌疑人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或该怎么做;协同人员负责警戒,配合主控人员开展工作,协助主控人员控制现场的嫌疑人,并对现场和现场周围的危险因素进行警戒,疏散围观人员。在实战中,要做到有效的协同,最根本的是相互间要及时沟通,特别是警察在缉捕现场锁定目标采取行动时,语言不仅能够作为一种指令来威慑控制嫌疑人,同时,这种指令也能让队友明白你的行动意向,采取行动的方式、计划、内容。及时做好协同,才能为行动做好准备。


  (三)利用弱点,把握战机


  警察要充分有效地发挥语言控制威力,重要的是要善于抓住嫌疑人的心理弱点,及时把握好战机,准确地使用语言控制住嫌疑人。警察执法活动中,利用嫌疑人的心理弱点实施攻心战术,通常从三个方面把握战机。一是充分评估,寻找嫌疑人存在的薄弱点,确定使用语言控制的突破口。二是充分利用嫌疑人与环境及其他人的矛盾关系或利益关系,寻找可利用的、可攻击的薄弱环节。三是设法营造一种态势,发挥控制用语,影响或迫使嫌疑人自乱阵脚,为我所用。警察只要抓住机会,合理、科学地使用控制用语,就能够控制或影响对方,使执法行动取得成功。


  (四)注重技巧,区别对待。警察在执法现场使用语言控制时,要注重技巧,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的恐惧心理,突出重点,合理有效地控制嫌疑人。预防反抗,才能确保公众和警察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当嫌疑人配合接受语言控制时。警察在用语和语气上应当尊重对方,语气应缓和,用语应平等,如“我是某派出所民警,找你了解一些事情,请你配合一下。”以引导的方式让嫌疑人接受你的要求,按规定作出相应动作,服从警察处置。


  二是嫌疑人消极接受语言控制时。这种消极行为在一定程度是存在反抗意识的,容易升级为袭警。警察要保持安全距离,始终注意对方表情、动作反应,加大语言控制上力度,命令要果断威严。命令嫌疑人按照要求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如“警察,别乱动,否则使用警棍(武器),把刀放下,两手抱头,慢慢往后退...。”切记要先命令嫌疑人放下凶器,再下达下一指令;命令嫌疑人先远离危险物品,再让其蹲下接受检查等。


  三是同时控制多名嫌疑人时,警察一定要遵循先近后远,先重后轻的原则,协同配合,逐一控制。一般情况下按照先控制反抗可能最大的人员,先控制所持凶器威胁最大的人员,先控制距离最近的人员的原则。


  四是出现反抗时,警察一定要注意安全,不仅要果断采取语言控制措施,还要及时通过语言与战友沟通,迅速拉开距离,寻找掩体,利用手中武器装备,充分做好战斗准备。同时大声告诉队友有危险,提醒队友做好防卫。


  五是出现嫌疑人逃跑时,集中优势警力追击堵截容易控制的嫌疑人,避免警力不足时分头追击,被嫌疑人各个击破。


  六是语言控制嫌疑人上手铐时,在没有彻底控制住时,危险是依然存在的。危险没有大小之分,细节决定成败。在语言控制上要注意细节问题,全面考虑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如控制嫌疑人所在位置,嫌疑人与某些物品、人员要保持的距离,嫌疑人这时候手部、腿部、眼神等等。一步一步地将嫌疑人控制住,不让其做任何一个危险动作,不给其留任何反抗的机会。另外,警察应注意发挥用词和语音的辅助作用,语气上一定要有威严又不失尊重,让其明白只有配合警察行动,否则就摊上大事了。


  (五)展现优势,威慑瓦解。在激烈的警察执法对抗中,展现优势警力,在精神上让嫌疑人产生畏惧、害怕、紧张、压抑等威慑心理效应,瓦解嫌疑人斗志,降低其对抗信心,最后放弃反抗行为。展现优势是一种有效地造势,这种“造势”是通过有形战术手段来完成的,在对抗的执法环境中,积极营造能够充分反映自身能量优势的格局或态势,比如具备人力、物力、财力、装备、技术等物质实力优势,占据空间优势,抢得时间先机,精神上有压倒一切的气概。使客观上达到外在的造势强大而不可抗拒,主观上战斗对象身受既定态势的冲击而产生畏惧、悔罪等。尽可能展现自身的实力,提升语言控制威力,实现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胜利的执法目的。实战中,警察展现优势方式:一是未接触性的力量展现,就是故意造势,让对方看到警灯闪烁,警力严阵以待,先进的武器装备随时都可以使用,对其形成一种无形的威力,只有选择放弃反抗。二是接触性的力量展现,就是警察在用徒手或利用警械控制嫌疑人时,动作娴熟有力,让其自感不是对手,任何反抗都是徒劳无功。


  总之,警察在执法现场使用语言控制嫌疑人,是使用武力级别最低、最常用、最基本的控制方法。警察在执法行动中,要善于运用语言控制,充分、合理、有效地使用语言控制嫌疑人,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参考资料:


  [1]陈鑫.人民警察临战防卫与控制技术[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4-5


  [2]黄庆贵.浅谈警察缉捕现场的控制用语[J]公安教育,2009(3):(52-55)


  作者简介:


  王振华(1964.2--),男,河南淮阳人,重庆警察学院反恐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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