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枪训练须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
2014-04-24 09:08:12 作者 : 余强生 来源 : 人民公安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目前,一线民警存在枪支使用不规范、用枪信心不足、心理负担沉重、开枪时机研判不准确等问题。因此,规范公务用枪,正确掌握枪支使用方法与技能,对提高民警用枪能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树立安全理念 规范公务用枪
枪支是民警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群众及自身安全的利器。民警必须做到“敢用枪、会用枪、用好枪”,而不是“谈枪色变”。
规范民警用枪并不是要限制民警使用枪支,而是要让民警善于使用枪支,果敢履行职责。我国法律法规对民警使用枪支的情形、原则作了明确规定,民警必须正确理解、准确运用。
1、可以使用枪支的情形:一是为了保护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免受伤害;二是有理由相信某人犯有严重暴力罪行应当拘捕或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企图拒捕;三是平息骚动或暴乱。民警必须是在不能以较缓和的武力来达到目的时,才能在上述情况下使用枪支。
2、拔枪或举枪的条件:民警相信出现可以合法使用枪支的情形时,可以拔出枪支或举起枪支以作防范。明确拔枪或举枪的条件,更有利于保护民警的安全。
3、警察开枪后报告的内容:明确民警开枪后报告的内容及程序,有利于警队规范枪支使用,有助于避免滥用枪支等问题的发生。
民警敢于依法用枪,可以增强警队的战斗力,产生巨大的威慑力,对净化治安环境、震慑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突出实战 创新训练模式
要提高民警在各种复杂局面中正确用枪的能力,就必须强调训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必须分层次进行系统训练。
首先是基础射击训练,包括武器基本常识、枪支使用规范、良好用枪习惯等养成训练。其次是实战射击训练,包括现场情况评估、选择射击目标、利用掩体、交替掩护射击、快速射击以及连续射击等能力的训练。再次是结合警种特点的射击训练。
把法制教育融入技能训练中。用枪技能训练不能单纯停留在技能动作的掌握上,还必须提高民警面对危险迅速判断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的能力。大家都知道,“红灯停”是交通法规的要求,“踩刹车”是技术动作,遇到红灯就踩刹车说明驾驶员能够将交通法规与驾驶技术很好结合起来,经过训练,民警用枪也应达到这样的熟练程度。
“五位一体”的用枪训练。实战离不开平常训练中的基本技术动作。因此,用枪训练应该结合防控技能、行动战术、临战心理、法律法规进行“五位一体”的训练,将静态训练转变为动态训练,强化实战意识。
落实保障制度 完善训考机制
建立训考长效机制。必须完善强制性训练考核制度,使每名民警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枪支训练,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能配枪。
优化民警警用装备。民警伤亡数量不仅是社会治安状况的反映,更是警察装备及国家财力的综合体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应尽力加强基层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保障。
进一步完善用枪规定。虽然我国现有法规对民警使用枪支有严格规范,但开枪适用条件的规定仍显笼统,容易造成理解和执行出现偏差。特别是应完善“鸣枪警告”的相关规定。从实战角度看,“鸣枪警告”带来很多不利后果:浪费有限的配弹量;使民警对危险目标产生控制盲区;鸣枪方向的安全考虑,包括可能伤及无辜;不利民警掌握战机等。总之,应借鉴国外经验,制定科学、切实可行的枪支使用规定。
——作者简介——
余强生:
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副教授,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部级精品课程《实战一体化》负责人,广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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