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使用消防记录仪作为执法证据
2014-06-07 09:33:11 来源 : 中工网-工人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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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仪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山东烟台消防支队组织调查农民烧荒引发绿化带烧毁案例中,用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了行政处罚的过程,虽然出现违法嫌疑人现场承认违法事实、后期予以否认的情况,但面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证据,违法嫌疑人接受了处罚。
今年3月以来,山东消防总队在烟台、泰安、莱芜、德州支队开展消防执法记录仪试点应用工作。截至目前,已检查单位258家,固定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证据380余处,处罚单位38家。
执法记录仪具有摄录等功能,可连续工作8小时,工作性能稳定,是执法人员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的好帮手。
山东消防部门还将执法记录仪投入运用到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现场检查、消防产品抽封样、重大火灾隐患现场检查等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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