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邻居同意 装监视器赔1万
2014-07-02 09:18:11 来源 : 台海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张姓男子不满王姓邻居未经同意,私自在住处装设监视器侵害隐私,告上法院;王虽反驳曾被恐吓,加上社区出入复杂才会装机自保,但法院认为装机须经其余住户同意,不仅判王须拆除,还要赔偿张男1万元新台币精神赔偿。
王男反驳,过去他曾建议管委会保全公司人员不得担任社区委员职务,被保全公司找麻烦,也曾被张男威胁,才会在走廊装设没有主机的空镜头,希望起到吓阻作用。
后来他又被人恐吓,还经常有人反覆按他家门口按电铃骚扰,加上住户出入复杂,不堪其扰才会装设主机自保,没有侵害隐私权的意思。
法院指出,从监视器装设位置,拍摄范围涵盖走廊及电梯出入口等公共空间,确实会侵害他人生活隐私权。
王虽辩是安全考量,但法院指出该大楼有管理员登记管控,且一楼大厅及电梯内皆装有公共监视器,且该社区大楼安全管理,系属管理委员会权责,最后判不仅判王须拆除监视器外,还须赔偿张男1万元新台币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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