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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电子眼将拍逾期未年检车辆

2014-08-26 09:05:27  来源 : 长江商报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9月1日起,武汉市交管部门将使用“电子警察”抓拍逾期未年检车辆,第一次抓拍会短信通知车主,不处罚,以后每月记录一次,每次扣3分,罚款200元。


  电子眼抓拍没年检车辆


  9月1日起,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将正式实施,并试运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


  “如果车主是2012年8月1日购买的非营运轿车,还是得上线检测。”武汉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车主可能存在误解,以为我拖到9月1日之后,就不需要年检了,其实不是这样。


  为配合《《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从9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严查“逾期未年检车辆”,使用电子警察抓拍。第一次被抓拍到,不会被处罚,交管部门将通过短信通知车主及时去年检,如果30天后还未年检,再次被抓拍到,将被罚款200元,扣3分,而以后每个月都会记录一次,仍未年检,继续处罚。


  交管部门介绍,抓拍对象不包括6年内不需年检车辆。


  扣留车辆将拖至检测站年检


  9月1日起,汉版道交法也将正式实施。《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预期未年检车辆将如何处罚,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放置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依法扣留机动车;被扣留机动车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将该车拖移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拖车及检测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车辆,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但对经查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没有考虑车辆被扣留后,车主无法驾车上线办理车辆检验手续的问题。


  为此,《办法》对相关程序进行了细化,规定被扣留机动车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将该车拖移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这样就避免了车辆违法状态未消除就再次上道路行驶的情况。


  交管部门解释,未年检车辆不允许上路,因此通知车主拖至检测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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