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让违法车辆“无处遁行”
2014-11-04 09:42:28 来源 : 福建日报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 9月11日开始,厦门市10辆流动执法车正式运行,这些和普通轿车没有区别的执法车一运行便引来广大车主关注,有些市民还戏称其为隐藏在社会车辆中的“卧底”,认为厦门将迎来“史上最严”抓拍。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流动执法车主要对枋钟路、成功大道、鹭江道等多个市民反映强烈的路段进行了执法,已共采集交通违法26536起,而其中有22452起是违法变道。
一方面,是交通警情下降,执法成效显着,另一方面,是部分市民发出质疑声音:在这样的流动执法模式中,上路的执法车辆合不合法,警方如何确保拍摄的图像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处罚条件?更有部分人在网络上火速公布了10部流动执法车的车号,“提醒”车主规避。对此,交警部门不仅就市民关注的问题给予了解答,更是在公布车号的同时提醒广大车主,通过处罚吸取教训,促成自身养成自觉地文明行车习惯、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才是根本目的。
流动执法车上路 填补传统警务模式空白
不随意加塞、变道……这些字眼,可以说每个开车的人都了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少等待几秒,不少人还是选择冒险犯规,而满足一己之利后很有可能造成车辆刮擦等轻微交通事故,进而影响某个路段的车辆通行。据统计,上半年厦门警方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47万余起,60%以上道路安全事故由违法变更车道等动态性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这样的情况最近有了一些转变。9月11日起,随着10辆流动执法车的上路抓拍,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了全新警务模式——交通流动执法。执法首日,市区道路就有共797起交通违法行为被流动执法车“收入眼底”,其中有689起变道加塞行为。
据厦门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新做法很大程度上填补了传统交通警务模式的空白,比如说在执法过程中,与固定岗位执勤、视频监控巡查无缝对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有些驾驶人通过车载导航等装备的提示功能逃避固定监控的问题,让市民感觉到查处公安交通执法无处不在。
记者看到,首期推出的10辆流动执法车,外观为普通私家车,车顶并未悬挂警灯,车牌也是普通蓝牌,车身上也未喷绘任何警察标识。唯一不同的是,在车内车头位置配有一套抓拍设备,类似行车记录仪,并附带一黑一白2个比平板电脑略大的仪器。流动执法警务车采用的是人工抓拍方式,快速连拍10张图作为有效执法照片,随后仪器便会自动将车辆违法照片传输给市交警警务系统,并发送交通违法提醒短信至车主手机上。据介绍,为保证执法的权威性和公开性,每次上路执法,执法车内必须配备一名警察和一名协警,且规定必须穿警服。目前,抓拍的路段为厦门市主城区,时段为7时至22时。
据介绍,除了可以抓拍行驶中的车辆违法变道、掉头、加塞、恶意违停等动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流动执法车还可以提前介入路面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理,随时抓拍黑车载客。
执法行为遭质疑 交警部门及时作出回应
流动执法模式经由媒体报道后,市民们纷纷表示,“因为担心被隐藏在私家车车流中的‘卧底’执法车拍到,会时刻注意文明行车。”然而,在这些声音中也存在着其他观点。更有甚者,在全新执法模式公布后几天时间里,在网络上发出了一份明确列出10部流动执法车的车型车照的帖子,“提醒”广大车主要小心规避,帖子在微博、朋友圈一经转载,随机引起热议,很多网友们就提出疑问:网传的车型车照是真的吗,流动执法车成流动“收费站”?对此,交警部门也及时给予了回应。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忠全坦言,目前首期推出10辆流动执法车确实包括了网传的车型、车牌,但也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过程观察周边是否流动执法车,这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哪怕一秒钟的驾驶注意力分散,都可能存在不可低估的驾驶风险。
“驾驶车辆观察过程网传的车型、车牌是非常没有必要的,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极端不负责,也与自我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和打造厦门市文明交通文化的意旨背道而驰。”刘忠全说。
对于网友提出的关于“流动执法车是否成为了‘流动收费站’”的疑问,交警部门也表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罚款的处罚是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对法律和社会来说,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以及创建文明交通文化,因此违法者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另外,厦门市的公安交通执法经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没款统一缴交国库,执法经费保障统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罚款上缴数额毫无关联。
“流动执法是为了完善执法系统。而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教育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习惯。”刘忠全说。
未来将扩大规模适应道路交通发展需求
未来将扩大规模适应道路交通发展需求
道路交通伴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更新变化,创新公安交通管理模式与之相适应是厦门市公安机关必然面对的问题,也是一项重要课题。
数据显示,上半年,厦门市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警情92636起(日均515起),其中6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加塞、违法变更车道、掉头等动态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发,而上半年全市查处的此类动态性违法行为,仅占总违法数的11.7%,执法力度和效率明显偏低。
“流动执法具有让执法对象不知道执法者的具体位置,有效解决‘见到警察、探头就守规,不见就肆意妄为’问题,提高查处动态性违法的能力,打击驾驶人侥幸心理。”刘忠全指出,加塞、违法变更车道、掉头等动态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也严重影响驾驶人的正常驾驶心理,而文明交通文化是靠每一个规范驾驶行为累积而成的,如果驾驶人一次侥幸心理的不良驾驶行为没有被发现和查处,久而久之可能演变成习惯性的不良驾驶行为,进而对周边的亲戚朋友和在旁边正常行驶的驾驶人产生心理作用,对整体文明交通文化将产生结构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流动执法车不仅让交通违法行为抓拍更具有针对性,在资金投入方面也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按传统模式通过固定式执法进行路面全方位覆盖,资金和人力投入都将是非常巨大,在当前技术条件和建设节约型政府背景下是不现实的,而且受设备完好率影响,能达到100%覆盖也是不科学的。如今,一套流动执法装备随处可移,无形中对驾驶人产生了全覆盖的心理作用,结合固定执法方式,既节约了经费,又提高了有效覆盖面,充分利用了有限的资金。”交警部门表示。
交警方面还透露,下一步,流动执法技术设备将在年底前逐步推广到公交车、救护车、消防车、校车等特定车辆,以及部分公务用车、社会志愿者车辆等,初步确定为400部左右,基本上处处有装备技术设备的流动车辆,形成全社会监督,而不仅仅限于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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