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行动中警犬战术运用的探讨
2014-11-10 10:04:28 作者 : 王旭 赵波 王刚 来源 : CPS警装网
抓捕是对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过程。使用警犬抓捕是刑事侦查的手段之一,临场使用警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势必会形成对抗。它是一种战术手段,也是一种武力工具等同于“警械”和“武器”装备。
警犬装备配发为临场行动中警犬战术的运用提供了可能。本文将警犬在抓捕行动中的使用提升到战术层面,并对抓捕行动中警犬使用的战术方法进行探讨,以及抓捕行动中应予以重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深化和丰富了警犬使用和警务战术的内容。通过对警犬在抓捕行动中战术运用的研究,丰富警犬临场使用的理论依据,更好地指导基层公安机关使用警犬合法、规范、有效地采取抓捕行动,充分发挥警犬的作用,从而提高警犬的使用效益和执法效益。
一、抓捕行动中警犬战术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装备层面分析
2002年6月6日,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同志《在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继续加大对警犬技术的投入,把警犬作为装备配发,逐步实现按一定民警比例配置警犬数量。在充分发挥警犬技术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警卫、禁毒、边防等各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不断拓宽警犬在各警种的使用范围。"
2002年10月30日召开的全国警犬技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同志指出:"警犬技术工作管理上要有一些新机制,比如说,可以将警犬作为装备配发。"此后,警犬作为装备在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开始配发,为临场行动中警犬战术运用与研究提出了指导思想。
“把警犬作为像枪支一样武器,配发给基层一线民警使用”。这是对警犬作为装备配发工作的通俗解释。在临场行动中警犬装备在控制犯罪嫌疑人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基层带犬民警在临场行动使用警犬与犯罪嫌疑人对抗过程中普遍接受了警犬作为一种“警械”,或是是一种“武器”,并应用到执法活动中,这有利于临场行动中使用警犬控制相应的对抗情形。经过执法实践总结实践经验,对警犬装备属性的界定,有利于警犬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最终达到警犬在法定情形下使用。势必会对临场行动中带犬民警使用警犬的战术运用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构建临场行动中警犬使用的战术控制模式和相应的训练标准,依据犯罪嫌疑人对抗级别制定警犬的控制级别,更好的规范临场行动中警犬的使用。
(二)法律控制层面的分析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带犬民警使用警犬执行职务的行为是警察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带犬民警使用警犬进行临场控制是警察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一个行为内容,它是受法律保护的。警犬作为警用装备在使用中一定遵循法定程序,警犬的使用一定合法。
当前,公安部正在制订《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同时并对相关细则进行修订包括《警犬技术装备标准》、《警犬训练工作规则》、《警犬使用工作规则》、《警犬技术专业分类教学计划》等。完善和修订警犬使用的相关工作规则,将会规范临场行动中警犬的使用。
在抓捕行动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形我们要采用相应的控制级别。在行动中使用警犬的直接依据就是《警犬使用工作规则》。
在执法实践中根据警犬控制级别,基层带犬民警和警犬工作者对警犬装备在临场行动中属性界定在 “警械”或“武器”的层面上。但是,目前还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在执法中要真正理会法律精神,依据法律原则中的比例原则(必要性的原则)在当使用警犬实施抓捕行动时,当犯罪嫌疑人的对抗的情形与《人民警察警械与武器使用条例》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定情形相适应时,我们可以果断使用警犬进行控制。
(三)对带犬民警的分析
我国现有带犬民警7000多人,使用警犬的基层机关有600多个,带犬民警75%以上的有大专学历,90%以上的经过专业警犬技术部门的培训,并取的相关的证书。从现有的带犬民警数量和他们的学历来以及专业技能来看,都为警犬战术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只要基层部门使用指挥得当,可以节省警力,充分发挥带犬民警和警犬的作用。
二、抓捕行动中警犬使用的战术方法
(一)战前准备
1.现场指挥者和带犬民警对犯罪情报的掌握,判断是否使用警犬。对犯罪活动情报的掌握,是开展抓捕行动的首要前提。没有准确、及时、可靠的侦查情报,抓捕行动的组织和实施都难以进行。即使有一些情报,但不准确、不及时,也会给行动造成相当大的困难。如果勉强行动,虽然有时也可因指挥得当、应变有方而取的行动的成果,但毕竟容易造成行动失误。因此抓捕行动,情报第一。现场的带犬民警也是整个行动的参与者,在获得情报后对情报作出认真的分析研究,并结合案件、现场特点,和嫌疑人的具体特征,确定是否使用警犬。
2.分析临场的特点。在确定使用警犬后,就对现场作出自己的分析,作为带犬民警应该有针对警犬使用方面的在不同的抓捕现场所呈现出的特征也不相同,正确分析临场的特点对制定抓捕方案,成功完成抓捕任务有很重要的作用。但临场又有一定的共同特征,现场有无使用警犬的干扰因素,如遇到干扰因素采取什么样排除的方法。
3.战术保障。战术保障是抓捕行动取得成功的最基本保障,只有在警力、武器装备、车辆、现场突发事件处理的工具,警犬扑咬需要的物品,医疗救护警械、等都得准备完备。特别是抓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警察在武器装备上的优势会在心里上给对方施加一定的压力,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作用。武器装备在关键时刻对警察的安全起到保护的作用,对加速抓捕进程、对提高抓捕行动的成功率起到保障作用。
(二)战术控制
1.按犯罪嫌疑人的对抗级别采取的警犬分级控制。对抗级别的划分是依据《警犬使用工作规则》和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所要遵守的必要性原则制定的对抗级别。
一级对抗(黑色对抗):犯罪嫌疑人犯有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抢劫、抢夺等严重的暴力犯罪进行武力对抗的,经警告无效后,选择时机放犬进行扑咬,迅速制服犯罪嫌疑人。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和现场其他人员的配合,确保行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级对抗(红色对抗):犯罪嫌疑人犯有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抢劫等严重的暴力犯罪,无武力对抗;或者,犯有盗窃,故意伤害等非严重暴力犯罪,且犯罪嫌疑人负隅顽抗,在对我方群众和公安民警没有造成安全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先口头警告,并令犬吠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降。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的不用再放犬,可以使用警犬警戒然后搜身,在搜身完后可以用警犬进行押解。
三级对抗(白色对抗):犯罪嫌疑人犯有非暴力犯罪,如盗窃、诈骗、故意伤害、强奸等罪行,在整个抓捕的过程中,只是逃避公安机关民警的抓捕,没有明显的反抗,在这样的抓捕行动中就要发挥警犬搜索的能力,而非扑咬。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后,首先口头警告让其束手就擒,在犯罪嫌疑人主动投降后,可以使用警犬警戒和押解,防止警犬扑咬犯罪嫌疑人。
2.几种情形下的用警犬抓捕的程序、方法、注意事项
(1)居室抓捕
居室抓捕的过程中,抓捕行动的队员可以分为三大组和一个现场指挥中心。各组选定一名组长,负责本组的行动指挥,组长负责接收指挥中心的指令并指挥本组行动。充分考虑到我国警力不足的现实问题,在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在警力配置上做出如下安排。按照犯罪嫌疑人的对抗级别划分在一级对抗时警员比犯罪嫌疑人的比例不低于9:1.;二级对抗时不低于6:1;三级对抗不低于3:1。行动分为抓捕组、掩护组、警戒组和一个现场指挥中心,各组行动队员人数相当。
抓捕组按三人小分队的形式组成,1号队员用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2号队员带犬民警配有手枪一把,负责警犬的使用,必要时放犬扑咬,在火力交锋的时候可出枪进攻;3号队员负责联络和上铐控制犯罪嫌疑人。在明确对抗级别的情况下必要时穿好防弹衣,带好头盔。掩护组按三人小分队的形式组成,1号队员在抓捕组需要增援的情况下随时增援,并注意控制现场情况,防止其它人员的出现影响现场抓捕;2号队员主要负责现场其它人员的控制及疏导;3号队员负责联络和断后。外围警戒组按一个民警一个犬一组的形式组成,1号带犬民警负责门口警戒;2号带犬民警负责楼道门口的警戒;3号带犬民警负责窗户口警戒。
在人员分工明确,队员到位的情况下开始抓捕行动。在行动开始后各组恪守职责,在进入前,带犬民警应该选择避开射击角度从死角处接近入口,进攻的路线是靠墙边迅速前进,一屋搜毕再搜一屋。在室内搜索中,遇到可能藏匿犯罪嫌疑人的天棚、衣柜、暗壁、阳台、地下室、坑洞等,带犬民警和配合人员必须做好应急措施、指挥犬进行抓捕,发现犯罪嫌疑人后根据事先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采取相应的控制手段。在抓捕中警戒组如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跑可根据对抗级别采取相应的控制手段。在抓捕中如果使用烟雾弹时要保证警犬的安全。
(2)野外抓捕
进行野外抓捕时,要制订行动抓捕方案,把行动组分成若干,每个抓捕小组最少由三组成(一名带犬民警、两名抓捕队员)。选定带犬民警为行动组组长。抓捕行动开始时警犬在最前,使警犬对目标的气味保持敏感。带犬民警紧跟警犬,眼睛紧盯正前方,但不要与警犬距离太近,以免影响警犬的注意力。在保证警犬的生命安全的同时,观察警犬对周围环境的反应。另两名抓捕队员的其中一名队员与带犬民警保持左后侧10米左右距离,随时注意左侧的动静。另一名队员的距离带犬民警再远一些,保持右后侧15米的距离,注意右侧动静和负责断后。这样的队形从站位上看如箭头型,可以发挥每个点的作用,辐射四周,确保小组对四周360度的有效搜索,这一战术队形对空阔地和在密林深处时的巡逻跟踪任务十分有效。
在搜查中如果正前方出现意外情况,带犬民警在快速做出隐蔽战术动作的同时,命令警犬卧下,并伺机进行反击。发现目标后,组长要迅速利用手势通知其他组员,指出目标所在的位置和搜索行进的路线。一旦目标先开火,带犬民警与警犬会成为火力的目标,必须寻找遮蔽物等待其他组员的火力支援的同时向目标所在位置射击控制犯罪嫌疑人。其他两名队员分别从左、右翼采用半包围或平面推进的战术进攻理论。
(3)街巷抓捕
街巷的含义和概念外延比较广,既包括镇的大街小巷,也包括乡村的街道,人员密集具有复杂场所的特点。收集与分析情报。犯罪嫌疑人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社会交往情况,街道所处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带犬民警一定要掌握这些情况,在使用警犬抓捕的过程中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犬在抓捕中的表现。
确定行动的路线和抓捕方案。行动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隐蔽和控制。行动时机未到来之前,隐蔽行动意图,采取突袭战术往往能够收到非常理想的预期效果。对于一级对抗的犯罪嫌疑人处理时,在犯罪嫌疑人没有发现伏击的带犬民警和警犬之前,可以突然放犬进行攻击,在犬控制犯罪嫌疑人后,由带犬民警控制犬后,让其他抓捕队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在整个抓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周围的群众,因为街巷属于人员较密集的地方,防止犬误伤群众。
(三)战后处置
1.及时通知外围,向上级汇报行动结果,听取下一步的行动指示。
2.清理现场,收集犯罪证据(包括对抓捕现场周围的搜索、检查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搜查),搜查时要有证人在场。特别是对嗅源物的提取,将来的嗅源物在认定犯罪嫌疑人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3.如情况需要,可以组织现场突审,扩大侦查线索。在现场突审的过程中带犬民警也可以参与审讯,带犬民警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审讯时的警戒工作。
4.在整个抓捕行动结束后都得对警犬使用的结果作出合理科学的评价,填写相关的警犬使用记录。对在抓捕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对日后的警犬训练提供指导性意见。随着法制的健全和人民法制意识的提高为了避免日后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起诉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犯罪嫌疑人被警犬扑咬的伤口必须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
作者简介:
王旭 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 硕士 从事查缉战术教学与研究
赵波 王刚 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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