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2个路口设置右转信号灯
2014-11-11 10:15:28 来源 : 半岛都市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为方便行人通行,青岛市在香港西路与太平角六路交会处等12个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同时,还在山东路与东海路交会处等30余个路口设置了“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文字提示牌。据介绍,在这些路口限制机动车右转的原因是,近年来随着岛城人流量、车流量的不断增加,右转车辆经常和行人产生‘冲突’,导致一些行人特别是老年人过马路困难。记者了解到,如果在右转时不按信号通行,将被处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有的路口,设置了右转弯信号灯,到底是直接右转呢,还是按照信号灯指示呢?”近日,市民刘先生在经过香港西路和太平角六路路口时,看到右转信号灯为红色。在等待红绿灯时,后面的车一直按喇叭催促。刘先生表示,因为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等信号灯变绿后右转,还是应该直接右转。
对于这种情况,11月8日,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副处长蒲东进行了解释。
蒲东表示,右转弯车辆一般都要两次通过人行横道,与行人产生两次冲突。“由于以前的交通流是间断性的,人流也不多,这种矛盾并不明显。但是,近年来随着岛城人流量、车流量的不断增加,右转车辆经常和行人产生‘冲突’,导致一些行人特别是老年人过马路困难。”浦东说。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交警部门在一些车流量、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通过信号灯来控制右转车辆。“一方面,能给行人过路留出一定的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避让干路直行车辆的效果。”蒲东介绍,目前,在福州路与延吉路路口、太平角六路与香港西路路口等12处设置了右转信号灯。此外,还在一些路口设置了文字标志。“内容是:‘红灯亮时,禁止右转’。”蒲东告诉记者,这些标志往往都限定在早晚高峰,并设置在人流量较大的路口,比如:东海路与山东路路口、东海路与福州路路口等地,目前在市区内的30余个路口设置了此类标志。
记者了解到,在设置右转信号灯的路口,如果不按照信号灯指示右转,驾驶员将被处记6分 、罚款200元的处罚。蒲东表示,在一些路口设置的右转信号灯或文字标志,并不一定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还是需要靠驾驶员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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