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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投毒犯罪心理分析报告

2014-11-17 09:28:01  作者 : 陈利  来源 : CPS警装网


  【案件背景】2013年12月30日,事主报称:当日15时许,其所经营的舞厅客人的多杯茶水里被他人投放农药类东西。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公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画面中可清晰地看到,一名男子进入舞厅后不点茶水、不找空位坐、也不跳舞,只在别人的茶杯周边转悠,当他人进入舞池后,他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东西倒在别人的茶杯里,看到有人过来马上收起来,还有一个擦手动作,向水杯投完东西后,半小时之内该男子并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站在附近偷偷观察。


  通过对监控分析,警方判断,嫌疑人投放农药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此次投毒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很可能还会再次作案。警方加大了对事发舞厅的巡察。两天后,警方发现这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舞厅,于是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搜查,在其驾驶的电动车后尾箱内,发现了两包剧毒鼠药。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一、一般资料


  1、人口学资料。徐某,男,汉族,1970年2月1日出生在江西省丰城市白土镇白土村,小学文化程度。身高1.70米,体态瘦小,无重大躯体疾病历史。


  2、家庭情况。徐某父亲生前健康,在其一岁时突然发病死亡;母亲为一般家庭妇女,家里全靠母亲一个人扶持,家庭一直十分贫困,如今,母亲已经80多岁,身体一直不好,常年卧床;有两兄长,大哥53岁,二哥49岁。经询问调查,父母无人格、精神上的异常,家族无精神疾病历史。


  3、个人成长史。徐某自幼丧父,7-13岁于小学就读,15岁后在外打工至今,现于南昌市从事家装、油漆、刮瓷工作,未婚。平日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为人老实,家庭贫困,成长过程中常受人欺负,读书时同学说他没有爸爸,欺负打他,只会向大哥告求,大哥要他凡事让人三分,形成内向性格,胆子很小。


  二、个人陈述与他人观察


  1、嫌疑人个人供述:因为家庭穷,我也没读过几年书,长大之后,一直在工地打小工养活自己。几年前,来南昌做房屋装修,从不跟别人杠嘴,有时候被拖欠了工钱,也就是哇几声,都不敢找老板接,就转过一家。


  我会经常到这里玩,不要钱。也不会跳舞,就是喜欢到这里看人。20多天前,在玩的时间踩到了一个人的脚,一个年轻男子,不小心踩到他人的脚之后,我还主动道歉了,他却还是踢了我两脚,我打不过他,心里好恼火。过了两天,我带了把刀来找他,看他在不,还没进门就被保安拦到,还收了我的刀,我当时就认为老板和那个人是一伙的,在欺负我,我总要搞一下老板,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2、嫌疑人大哥陈述:当时公安打电话到我,我哇不可能吧。老弟好老实,他在家里是老小,自打去打工以后,什么都不讲,在外面受了什么委屈从来不会跟家人讲,有什么话都放在心里头。一年到头难得回来一两次,送些钱看老娘,每次回家从不在我这里吃过饭。我娘一直好挂记啊,经常要我打电话到老弟,她要哇事。老弟没有责任意识,常年在外面飘着,没有什么沟通的能力,也没有能力成家,家人老早就想给他哇个对象,他自己不同意,他相当幼稚,一心想讨个有文凭、有文化的老婆,他自己的问题,他怕去履行这个责任,他又觉得大家在骗他,别人和别人是一起的,只有他是孤立的,性格比较孤单的那种。如果国家能宽待我弟弟,我一定会掐着老弟的头,正经做人,不能犯一点错误。


  3、嫌疑人房东描述:他平时性格比较内向,比较沉默寡言,租住我们这2年了和我还有周围的邻居都没有什么事说。


  4、办案警察反映:当时我们抓获他后,首先对他进行身体检查,在他身上,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当时他狡辩:我到这里来跳舞,你为什么抓我。我们把监控录像,他是怎么来的,都调取给他看,证据面前他哑口无言。拘留后,我们找到他居住的地方,从跟他接触过的人了解到这个人性格比较孤僻,平时很老实,经常受欺负以后憋在那里。


  5、心理咨询师观察:徐某面色暗黄、身体瘦弱、多数时间沉默,不主动说话,低头,很少看人,情绪低落,面无表情,两只手在一起搓来搓去,显出焦虑的神情。


  三、心理诊断与评估


  (一)诊断结果


  徐某为一般心理问题。


  按照心理诊断标准,一般心理问题是指近期发生的,内容尚未泛化,反映不太强烈的情绪问题,常能找到相应的原因,思维合乎逻辑,人格无明显异常。


  1、有现实刺激。由在舞厅冲突现实因素产生,内心冲突,体验到不良情绪;


  2、有时间延续。不间断地持续满1个月、间断地持续2个月。徐某是20天前发生的冲突;


  3、有度。可控:不良情绪反应仍在相当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终能保持行为不失常态;社会功能正常:基本可以维持正常生活、工作、社会交往但效率有所下降;未泛化:不良情绪的激发因素仅仅局限于最初事件,即便是与最初事件有联系的其它事件,也不引起此类不良情绪。


  (二)诊断依据


  1、生理因素:无器质性病变,可以排除躯体的原因。


  2、与精神疾病鉴别:根据病与非病三原则,徐某的主客观统一,知情意协调,个性稳定,自知力完整正常,自动交流,无幻觉妄想,无显着兴奋和活动异常等精神病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3、与抑郁性神症经相鉴别:根据许又新教授内心冲突的性质,徐某没有出现与精神易兴奋相联系的精神易疲劳的症状,情绪的强烈程度和持续时间与生活事件相关联,无过度紧张,因此可排除神经症。


  4、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引起徐某投毒行为的原因只是在舞厅的常规冲突,不是较为强烈的、对个体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从产生痛苦情绪开始,没有持续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不存在遭受的刺激强度越大,反应越强烈;反应内容没有泛化,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


  徐某心理冲突的常形,不影响正常的社会功能,主客观一致,知情意协调,人格基本完善。因此可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


  四、犯罪心理分析


  (一)犯罪心理问题症结的确认


  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的观点,犯罪心理问题可以分为人格问题和心结问题两类。心结问题有三种:意结类犯罪心理,知结类犯罪心理,情结类犯罪心理。徐某属于知结类犯罪心理。知结类犯罪心理有5个特征:


  1、犯罪动机明显具体。这类犯罪动机具有明确指向,不存在犯罪动机模糊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和审判阶段都会明确告诉他们的犯罪理由或发生仇恨的根源,而且这些原因并不复杂也不令人难以理解。


  2、嫌疑人具有正常心智下的认识狭隘性。徐某是一个认知正常的人。他有正常社交的渴望,希望在公共场合得到释放,来到酒吧等公共扬所,“可以看到很多人,我只需要看到他们,不需要跟他们说话,我只需要看他们喝酒,看他们蹦的”这种单向交流也是人际交流中的一种。


  3、犯罪行为多带有报复性质。当徐某拿着刀具来寻仇被舞厅保安拦下之后,他的矛盾所指就发生了变化。由当时跟他发生冲突的顾客转向为舞厅这个场所,包括这个场所中不特定的人群,这就有非常明确的社会报复行为。徐某之所以选择投毒这种方式,一个是因为投毒行为十分隐秘,他认为自己可以控制。


  4、人格大多具有偏执特点。他们的偏执认识并非体现在一件事情上,而是带有一贯性,恰恰是这种偏执认识决定他们生活中经历的挫折量。徐某缺少父爱,缺少家庭的温暖,以致于到成年以后产生偏执,因为认识偏执而出现报复犯罪,从投毒后并没有马上离开可以看出,他真正的目的是想看到投毒结果发生之后,别人中毒倒下,急救、舞厅那种慌乱的场景,以达到心理平衡的偏执特点。


  5、心结多与日常挫折有关。真正导致他们出现愤怒反应的不是某个“一次性刺激”,而是日常挫折的刺激积累。某一明确的刺激源只是导火索,这不是危险所在,真正的危险是他们自身心理,即一种积累的挫折感受。


  (二)犯罪心理形成过程分析


  犯罪心理学知识告诉我们,每个人的犯罪都能从他的成长经历上找到原因。这个案子所呈现的犯罪的结果和他的成长经历,甚至包括童年生活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童年是人的性格生成、发展、定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在家庭教育中,父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然而,犯罪嫌疑人徐某生活在一个从小没有父亲,缺失父爱的家庭,这给他性格的形成带来了缺失,于是,成长过程中,缺少了阳性刚强抗争,这样一些父亲所必须传承给他的性格因素。而比他大7岁同样处于弱势的哥哥也更多地教育他逆来顺受、忍让、隐忍,没有让徐某看到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具备的角色特质,使他在整个成长过程中,没有完成青春期的叛逆。这种性格一直到他工作以后,包括结不到工钱,跟别人交往过程中不知道该怎样争取自己的利益。这种情绪的积压一直到了40多岁。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通常会有两次叛逆期,第一次是在两、三岁的时候,第二次则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青春期叛逆。而徐某的第二次叛逆,在长年的隐忍过程中被推迟了。其实,这一次投毒伤人只是一个导火索,那么,他在这个生命过程中,或30岁或40岁,甚至50岁,必然会有一个完成性格跨越的过程。


  正是这种长期的隐忍和压抑造就了徐某懦弱的性格。当在舞厅踩到他人脚后,徐的第一反应是主动赔礼道歉。但当他的道歉却仍换来对方的踢打时,多年的隐忍在这一刻终于爆发,以致于2天之后,徐某拿着刀具前来舞厅找那名顾客寻仇。这一次,他认为我40多岁了,已不是10多岁、20多岁的羸弱,瘦小男子了,我有能力抗争。于是,他终于拿着砍刀想去实施报复。


  从他第一次跟人发生冲突之后主动跟人道歉,依然是他性情压抑的一种表现,虽然我们在礼仪上,可以把他视为一种社交礼仪,两个人有磕碰,于是一方主动道歉,说对不起。那么,每一次道歉都是他,包括工头对他克扣工钱,包括他和他人交往过程中的冲突,每次都是他主动道歉,这种压抑使得他长期形成一种很懦弱的性格。


  可以猜度,在前后20多天时间里,他的作案手段选择有一个反复过程。徐某首先想到的是用带刀正面冲突的行为来复仇,可被保安拦截并殴打后,他认为打架是自己不可控制的,于是只好选择自己可控的隐秘投毒方式复仇。通常情况下,投毒行为更多的是一些弱势群体,比如妇女、老人,在自己没有能力武力解决的情况下,以隐秘方式害对方的选择,他选择这种方式复仇依然是懦弱性格的延续。


  徐某投毒后按常态行为应该设法逃跑,逃避警察对他的打击,但是他很冷静地在墙上擦拭手上的残留物,半小时之内没有离开,从从容容地一直站在附近偷偷观察。之所以没有走,他的目的不在于毒死谁,而是在于想看造成混乱、造成悲惨的过程。就犹如纵火犯,不在乎的是烧掉一间房子还是烧死一个人,或烧了多少财产,他在乎的是别人救火过程中的慌乱和着火后心中的快感。同样,徐某在投毒后希望看到别人中毒倒下和慌乱抢救的快感,以达到自己报复的平衡。


  (三)犯罪心理原因分析


  1、个人性格发展的缺陷。通常人们容易认为嚣张、愤怒、侵略等是严重心理问题的表现,其实过度的隐忍、压抑自我、敏感多疑等也是性格问题的表现,人一旦有性格缺陷,会导致生活当中挫折感增多,小时候受欺负,打工时不敢讨工钱,对情绪的把控和情感的控制压抑到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自己和哥哥、朋友、房东社会的关系。只觉得自己也没有用,觉得周遭的人都看不起他,外在的眼神、舆论、压力和内在的对自己悲观、沮丧、放弃,使得他自己内心积压了很多负面的东西。积压的这些东西,他一直希望能有一个好的宣泄的渠道,他希望通过在舞厅欣赏他人的过程中,释放一些心理压力。当与人发生冲突后他用隐秘投毒的方式,来舒缓自己这种压力。


  2、家庭支持系统问题。从徐某家庭来讲,父亲早亡使得他在家庭成长过程中缺失了一个重要情感,如果母亲能担当起这种角色,可能他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也能够有一个正常的心理发展过程,但母亲对他没有能力约束,15岁就脱离原生家庭的束缚自由散漫成长。在散漫成长过程中,没有依恋,没有牵挂,没有一个爱他的人,也没有一个他爱的人,他没有稳定的家庭,于是就变得非常内向和木讷。如果家庭亲人之间相互扶持、帮助,排解负面情绪,也许不会出现如此疯狂的行为。


  3、社会化过程中挫折处置失当。在南昌几年的时间里,徐某以小学文化程度及做家庭装修工为业,进入青春期以后,没有谈过恋爱,又没有办法和更多的朋友沟通。希望寻找一位有文化的大学生为妻,在愿望上是没有错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很难匹配,包括工作上、人际关系和恋爱问题,并不完全是学历问题,最重要的是有没有人爱他?而这根本上要归于一个人的性格。


  五、咨询师的反思


  本案徐某有一般心理问题,符合知结类犯罪心理特征。徐某在社会化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其性格缺陷,这种性格使其走上社会后屡次受挫,加之缺乏家庭支持系统,所以他会很痛苦。当一个人把所有的痛苦都归咎于外归因,就会憎恨外面的世界,很容易导致犯罪。我们认为,童年的不幸、生活的磨难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这种影响,未必一定导致偏激的心理和扭曲的心态,生活中也有很多从小身处逆境的人,在苦难中经历磨砺走向成功。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是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


  各种有心结问题的人,绝大多数都有性格缺陷,徐某和家人关系不是特别好,对家庭也不是非常依恋,没有很好的家庭支持系统。但如果他还有一个很好的朋友、邻居可以述说排解压力,有社会支持系统,可能也就疏导了社会矛盾,但现在很多社会支持系统也开始淡漠了。再退一步,即便发生了矛盾冲突,还可以报警或者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至诉诸法律,这些说明我们社会结构、社会系统有问题。从犯罪防控的角度解析犯罪人行为与犯罪心理现象,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特别是我们心理咨询师应该担当起心理疏导的重任,为每个生命的成长和社会安宁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M]北京:民族出版社 2011年版


  2、心理咨询师(操作技能二级)[M]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5年版


  3、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5年版


  4、李玫瑾,犯罪心理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


  陈利  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  教研室主任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高级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学  查缉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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