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自我防护意识的培训方法
2014-12-22 11:09:57 作者 : 张谦 来源 : CPS警装网一、影响警察伤亡的五个因素
从近期的警察伤亡情况来看,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到警察在执行警务工作中的伤亡数量(一)是国家法律强制力对警察的保护作用。(二)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三)警察防护装备的状况。(四)警察的自我防护技能和战术水平。(五)警察的自我防护意识。 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会对警察的伤亡产生或多或少影响。
但由于前四个因素受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执法环境的影响,不同国家或地区会存在很大差异,也不可能达到同等水平。因此,减少警察伤亡的一个基本途径就是切实提高警察的自我防护意识。笔者认为,警察的自我防护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应放在是第一位,一名警察即使有了精良单警防护装备,如果没有强烈的自我防护意识,在执法过程中一样会受伤甚至牺牲。
二、造成警察伤亡的五个特点
大量警察伤亡案件都有着共同的特点:一是警察伤亡事件都是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突然发生;二是警察在遇袭时,没有任何防护意识和准备;三是犯罪人持械、持枪、持爆炸装置等全部属于非法;四是发生伤亡的地区环境,都是人们认为比较安全的;五是在执行任务时没有相互保护意识,更没有发挥相互保护的作用。
从根本上讲警察自我防护意识差是导致其伤亡的重要原因。警察自我防护意识的强与弱,常常决定着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生与死。如果警察在执行日常警务工作时,自我防护意识强,随时保持戒备状态,上述情况就可以提早预防或避免伤亡;如果同事间的相互保护意识强,也可以减少或避免伤亡;如果警察在执行警务工作时,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在突发情况时,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局面保护自身安全。所以说,进行自我防护意识的培洲是每一名警察训练的必修课。警察的自我防护意识不是通过一、两次培训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人们的注意力常常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转移或分散,需要在不间断的培训中得到不断的强化和提升。德国一位叫海尔穆特.胡伯曾经做过这样一个调查,2000年当时一名警察在执行公务遇袭牺牲后,有80%的警察在执行警务工作时穿上了防弹背心,但半年过后就只有50%的人还穿着防弹背心。随着时间的推移穿着防弹背心的人越来越少。更为糟糕的是,有很多从事二、三十年工作的老警察说他们干了几十年警察,也没遇到过袭警,这种误导对年轻警察来说影响更大。有此可鉴,自我防护意识的培训一定要做为警察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以不断强化每个警察的自我防护意识,减少警察遇袭伤亡的情况发生。
三、自我防护意识培训的方法
(一)强化领导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培训。
为了强化自我防护意识的培训,培训部门除规定把自我防护意识列为警察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内容外,还特别强调对领导者自我防护意识的培训。因为,在警务工作中,一个领导者自我防护意识的强弱,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他所领导警队的人员安全。领导的自我防护意识强,就会随时检查提醒他的下属是否按规定佩带装备,就会在布置任务时进行明确分工指定专门负责安全保护的人员,就会在每次完成任务后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就会把好的防护经验传授给年轻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执行警务工作中危险的发生。总之,警察领导者自我防护意识的增强,将对其下属人员树立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意识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所有晋升高级警官的人员的培训中,应将“ 警察自我防护意识 ” 作为晋升培训的专题内容,占到培训总课时的 15-20%。
(二)进行自我防护判断能力的训练。
自我防护意识的提高,还需要有准确的判断能力。如果一名警察对情况判断错误,就会导致两种结果发生,或者造成自身伤亡,或者致使无辜者伤亡,带来法律后果。在袭警情况发生时,应当使用什么样的警械武器来应对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要保证使用的应对手段在法律上、战术运用上是正确的,这种准确的判断能力,需要通过模拟情景的对抗训练来解决。可以在训练中假设了五种场景,1、假设警察最有可能遇袭的情况;2、假设日常执行警务工作中潜在的危险;3、假设的突发情况往往超出你的预料之外;4、对假设突发情况采取防守还是进攻;5、假设最有可能攻击警察的人包括醉酒人、吸毒者、精神病人、有自杀倾向的人、被警察处理过的人、非法携带枪支的等人群,把上述各种情况混合编排成模拟场景情况,对受训警员进行准确性判断能力的训练。通过这种假设场景的训练方法,即可以提高警察对各种情况判断的准确性又可以提高警察在使用警械武器时的把握能力。
(三)进行队组技战术动作配合训练。
警察队组之间的技战术配合训练是保证警察安全的又一重要方面。一般情况下,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多为两人一组或三人一组,警察遇袭大多是在进行盘查、车辆查控、超速驾驶检查、抓捕、押运人犯、处理纠纷和突发的暴力犯罪中发生的。在日常的警务工作检查中,要求警察把握好以下工作原则:1、法律规定有权还是无权进行检查;2、行动前在战术上有没有充分的准备;3、检查过程动作操作规范正确。特别还要强调在警察两人一组或三人小组在执行任务中,进行例行检查时应遵循的战术原则:1、要提早亮明警察身份,检查时占位一定要正确,保持在安全距离以外,必须有一人专门负责安全保护,一支手必须做好随时使用警械武器的准备;2、无论是在进行人身检查,还是进行车辆检查时,一定要控制住被检查人的手。在检查行动中专门负责保护职责的人员,要始终监控住被检查人的手。如让被检查人两腿叉开站立,双手交叉抱头;如让司机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车后座上的人把手放在车窗上,然后依次下车接受检查等方法来控制住被检查人等。3、遇到嫌疑人分散逃跑时,只追1人,不要分开追捕,以免遇袭。4、遇到黑夜、地形不熟的情况,不要穷追,应立刻请求警力支援。在组织战术训练中,必须对每一名警察进行分工原则和战术原则意识的灌输和强化。
(四)进行防护装备熟练操作训练。
每一名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装备(防护装备有:手枪、手铐、警棍、胡椒喷雾器、防弹背心等)。但先进的装备还需要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相配合。警方要求,手枪、手铐、警棍和胡椒喷雾器等装备,必须放在随手就能拿到的地方,并且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范、合理、熟练地使用。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对每一名警察进行模拟实战操作训练。如:射击训练科目,应包括警察依法可以使用枪支的情况、枪支的构造及杀伤力、出枪速度、射击部位、射击时机判断、射击距离选择 (7米、10米、15米)等;警棍训练主要是击打有效部位(不能击打危及性命的部位);胡椒喷雾器的训练,主要是在有效距离内准确喷射案犯的眼睛部位,使其在瞬间失去反抗能力。同时,还要进行上铐方法等训练。这些熟练使用防护装备的训练,对保护警察自身安全极为重要,是自我防护训练中绝对不可忽视和缺少的内容。
四、结束语
只有通过强化警察自我防护意识的培训,才是减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伤亡的有效途径。就目前我国警察受袭伤亡,虽然原因很多,但是由于警察的自我防护意识差而导致的伤亡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训练部门,在提高警察装备水平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长期不懈地坚持对民警进行自我防护意识的强化培训和防护能力的训练。只有不断地提高警察的防护意识、防护能力,改善防护装备,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警察在遇袭中的伤亡,增强警察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赵玉申、李伟生。暴力袭警应对战法的探索与研究(J)公安教育2009年7月
作者简介:
张谦(1973-)男,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体训练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擒拿格斗、查缉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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