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人质犯罪动机及处置方法
2014-12-24 09:56:37 作者 : 王体亮 申开钒 来源 : CPS警装网犯罪动机是推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驱动力,它直接决定了犯罪行为的方式和危害程度,在反劫持人质行动中,及时准确判断劫持人质者的动机是公安机关进行决策与指挥的关键环节,有着特殊的意义。根据美国特警队处置的一些典型劫持人质犯罪案例,总结出以下五种典型的劫持人质犯罪动及主要处置方法,希望能为我国公安机关成功处置各种劫持人质犯罪提供有益参考。
一、“借刀自杀”型
“借刀自杀”型是指行为人想自杀但自己又无法下手,于是通过劫持人质并做出一些极端的举动迫使警方将其击毙,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通常产生这种动机的原因有的是对生活失望不想活下去,有的是因某件事受过严重刺激,或者曾经受过什么不公正的待遇。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劫持人质犯罪时,可以在谈判中进行识别。一是一名企图自杀的人会在与谈判人员进行交流时明确表达出他的这种愿望,例如,他们直接要求警察开枪打死自己;二是劫持者透露他在实施该行为之前已经算清了他所有的帐并且处理了他所有的财产,甚至将其亲人杀害。例如,在纽约若彻斯特,威廉·杰费尼杀害了他家中的一名工人和母亲之后,来到当地的安全信用银行挟持了一些人作为人质。当警察赶到的时候,他要求警察杀掉他。当时处置这一事件的美国特警队没有及时判断出劫持者的自杀动机,所以没有照他所说的将其击毙,于是威廉·杰费尼命令其中的一名人质走出银行,并在她迈出门的那一刻开枪打死了她。之后,威廉·杰费尼走出来站在一扇窗前,一名SWAT特警队狙击手抓住时机,将其击毙。很显然,从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处置此事件的SWAT特警队及时而准确地判断出劫持者的动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就不会造成一名人质被打死的严重后果。通常,“借刀自杀”型劫持人质犯罪是很难通过谈判和解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只有一个--想死。所以,公安机关在处置时只要准确判断其有此动机,就应打破常规,灵活处置。
二、“模仿场景”型
“模仿场景”型是指劫持者对已发生过的或者暴力电视影片、文学作品、电子游戏中描述的某个劫持人质犯罪的行为方式、实施细节、行为结果产生“敬佩”和“向往”,而去实施相似的行为,以寻求心理的满足。产生这种动机的原因主要有二种:一是劫持者心理严重变态,把劫持人质当作一种乐趣,再现他们认为的壮举;二是劫持者的“英雄情怀” ,即利用看到听到的“成功经验”,想通过此而出名。劫持者的实施犯罪过程往往会与其模仿的相似,要求特殊,虽然有可能“水平更高”,给人似曾相识之感。1997年,斯特夫克用笔名瑞查德·保士曼出版了一本书名为《疯狂》的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高校学生谋杀老师、劫持同学的经过,在签名的情况下卖出了许多本,由于书里的“刺激” 情节引人入胜,销售量很大并进行了再版,之后,一系列与书中情节相似的事情发生了。在加州的库巴城,那里一个前毕业生谋杀了他的历史老师和三名学生并劫持一个班作为人质;在加州阿纳海姆高中,一个年轻的学生,向其他同学射击并劫持学校戏剧班的同学;在达科他瑞皮城,一个学生提着枪走进上述学科的一个班,劫持人质等等。圣蒂娜的城治安负责人杰姆斯马革和安布杰说,在《疯狂》的热销后,恰好在加州发生了五六起事件,他们虽然不能确定是这本书激发的,但是这些事件都与这本书的情节相似。
模仿犯罪在美国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并不常见,到了六七十年代,便开始“盛行”起来。其具有一定的社会原因:一是新闻媒体的推波助澜。当时美国新闻媒体对犯罪报道不是简单犯罪事实的叙述,而是侧重血淋淋的细节描写,并且犯罪消息不再由警方发布,而是在受害者血迹未干时就被各媒体扩散出去,常常激起一些偏激分子想去实施这样的行为。二是受文化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影视文化的暴力倾向影响较大。青年们特别青睐好莱乌暴力影片,一些暴力影片将他们引入歧途。大量“模拟场景”型犯罪的发生,使得美国警方不得不采取措施加强警察与媒体的合作,从源头上遏制这种犯罪。如今,美国已实行电影分级制度,对这方面犯罪的控制起到很好的作用。我们公安机关应对此加以关注,必须未雨绸缪及早消除暴力化娱乐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是要善于总结以往的经验,及时限制“暴力血腥”内容宣传;二是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及时在公安内部范围内进行案件情况通报,便于把握可能被模仿犯罪的基本形式,为成功地处置类似事件打好基础。
三、“打击报复”型
“打击报复”型即行为人的某些权益受到侵害后,不知或不用法律手段和其他合法手段处理,而是以暴力劫持侵害其利益的人或他人作为人质的方式解决其问题。劫持者产生这种动机有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自身实际利益遭到损害,使其认为只有通过这种“鱼死网破”的方式来处理;二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使个别人达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以极端方式来了去自身的折磨;三是人与人之间在生活中发生摩擦,相互仇恨愤怒,在一些导火索式的事情刺激下采取这种极端的行为解决。在此类劫持人质犯罪中,有的劫持者目标不但直接指向侵害劫持者利益的人,还可能转向其夫妻、子女、父母等。警方在与劫持者谈判时很容易判断这种动机,因为这类动机的劫持者往往直接向警方说明自己受到什么样的委屈才这样干的。例如,印第安那波利丝市的一名地产商托尼·克瑞迪斯因为抵押公司公司提供了13万美元抵押贷款,试图通过操纵开发商离开他,使他破产。克瑞迪斯忍可忍,便持枪劫持了抵押公司的经理哈尔。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抵押公司向他公开道歉,并要求检察院对他的违法行为赦免。最后,警方在满足他提出的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后,寻机成功将其抓捕。
警方在处置“打击报复”型动机的劫持人质犯罪时,有的是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的,因为他们所提的要求一部分警方可以满足,进而使劫持者对警方产生一定的信任,提防意识减弱,警方便可寻机抓捕。美国警方在处置上述事件的成功做法之一,就是在判断出劫持者动机后,不断调整部署,尽力满足犯罪嫌疑人当时的要求而缓解危机。但是,也有的无法通过谈判解决,因为劫持者在劫持中直接将暴力的行为矛头指向整个社会,肆无忌惮,残害无辜,制造混乱。他们往往会提许多苛刻的要求,一旦这些要求不能满足,其后果是很严重的,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就应迅速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作战部署,寻机处置。
四、“宣扬主张”型
“宣扬主张”型是指劫持人质者对国家、社会事务等方面的个人主张和建议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发表,或者通过正常途径发表没起到作用时,便劫持人质,宣扬自己的主张,或表示强烈抗议。产生这种动机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劫持者比较自负极端,对国家的某些政策或决定不满意;二是对某种社会现象深恶痛绝,想通过极端的方式引起关注。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事件时,常常通过劫持者提出的要求就可以判断出其动机,因为他们把矛头直接指向其不满的地方,并宣扬自己的主张。1992年4月12日,来自加利福利亚桑·鲁瑞兹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欧文·查伯林的女儿兰尼·刚斯驾驶着她的白色福特货车穿过纽约联合国大院大门,她将车停在距秘书处30码的地方,在车里她把汽油浇在自己身上,手中拿着打火机,威胁要将自己点燃。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抗议官方将税收用在军事上。警察立即封锁了整个区域,同时一名谈判人员开始和她交谈。在谈判时,其他警察将她的车子后面吊了起来,并把三角铁放在车下,以免被其点燃。最终警察在劫持者亲人的帮助下将其说服。
为了宣扬自己主张的劫持人质犯罪,其根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冲突。国家和社会的决策损害或满足不了某阶层或人民的利益,便促使他们实施此行为;二是文明冲突。在美国,各种族、民族信仰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他们对其他人所做出的一些行为不满意,或者因为相互之间的歧视,促使一些人通过劫持人质宣扬自己的主张。如一个名叫米瑞得·达斯提的加利福尼亚大学30岁伊朗学生在杜兰特大街亨利酒吧劫持35名人质,并射死一名受害者。他指责她们将腿暴露得太多、穿紧身裙,从而引诱像他这样的男性。他说她们应当受到惩罚。
“宣扬主张”型动机劫持人质犯罪,劫持者所提出的要求往往是要求国家有关部门直接表态改变某项政策、制度,或者要求他们采纳自己的意见。所以警方是无法满足他们要求的,通常通过谈判周旋,不断对劫持者进行灵活开导,说服他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解决。
五、“吸引目光”型
“吸引目光”型是指劫持者在一些情况的刺激下,便想通过劫持人质的方式来使社会去关注他们,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或者通过劫持人质将整个社会的焦点转向他们,使自己臭名昭着而扬名。产生这种动机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这类动机的劫持者大部分长期生活在国家和社会的底层,当他们的利益遭到破坏或者某一愿望无法实现时,不想沉默于现实的生活状况中,想通过劫持人质的“有效”方式,也使得社会关注这个群体的利益;二是一些社会“愤青”,他们想通过劫持事件,为自己在整个社会中造“声势”, 体现自己的“生命价值”。在犯罪过程中,此类劫持动机的劫持者常常想方设法与警方周旋,不断变换所提的要求,甚至他的目的是什么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可能经过一段时间的周旋后“交枪投降”,也有的可能在犯罪疯狂幻景中失去理智,与警方“火拼”。1991年4月4日,位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市南部费瑞英购物中心的电子大楼内,四个年轻的亚洲裔男青年从前门闯进了商店并开始向天花板射击,并劫持了40名人质。在警方与他们的谈判过程中,他们的要求不断变化,先是要400万美金的现金,其次是要可以容纳50人的巨大直升机和各种武器,后来又要用来泡茶的千年人参,其中一名持枪者说,由于他们4人在美国生活得不够愉快,他们要去东南亚打越共。经过长时间的周旋,警方被迫采取强攻的办法营救人质,最后,三名劫持人质者被当场击毙,11名人质在事件中受伤。处理此事件的SWAT特警队在谈判中判断出他们的动机后,迫于40名人质的安全,果断作出这样的决定正是因为谈判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一旦延误了时机,更多人质的生命将面临重大威胁。多起案件表明,警方在处置此类劫持人质犯罪时,关键是要在与劫持者周旋的过程中找准时机,及时抓捕或将其击毙,因为这种劫持人质事件随着时间的拖延,将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参考文献:
1、罗大华主编:《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张保平编着:《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Robert L. Snow. SWAT Teams [M]. New York: Plenum Press 1996.
作者简介:
王体亮:(1966~)男,河北廊坊武警学院边防系教师,军事学硕士。
申开钒:(1983~)男,河北廊坊武警学院边防系三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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