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有法可管
2016-12-12 11:38:46 作者 : 欧汉华 徐宏伟 陈育斌 来源 : 南方法治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为吸取近年来全国各地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汕头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汕头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已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治理该类建筑的消防违法行为。
资料图
针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意见》对高层建筑使用、管理等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并对多产权、多家合用的建筑强制推行统一管理模式。针对消防安全管控方面的问题,《意见》对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救援场地等均作出明确要求,并对违规划定停车泊位、设置固定隔离桩,妨碍消防水源使用、占用消防扑救场地和广告牌、店牌设置等影响疏散、防排烟和灭火救援行动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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