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竟被人烧毁 通过监控设备涉嫌司机很快被找到
2017-01-10 10:18:52 来源 : 中国江西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深夜驾车将人撞伤后,迅速逃离现场。令人惊讶的是,这辆肇事车在事后竟被人为损毁,烧得只剩车架。1月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青山湖交警大队很快找到了这名司机。
4日20时30分许,青山湖区昌富路与东泰大道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廖某骑电动车经过路口时,被过路车辆撞飞。待交警在接报警赶至现场后,肇事车辆已不见踪影;廖某因头部遭重创,被送医进行开颅手术,至今没有醒转。
“肇事司机可能没想到,这个路口有监控,把当时情况全摄录下来。”5日,青山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刘雨在调看监控后发现,这辆肇事车在撞人后,只在现场停留了七八秒钟。司机没有报警,也未下车察看,倒车后迅速逃离现场。
“事发当晚没有下雨,路口能见度不错;加上撞上一辆电动车,一定会发出剧烈声响,肇事车的震动感也会很强烈。换句话说,肇事车司机不可能不知道发生了事故。”刘雨说,因肇事车司机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导致伤者在事发后的近10分钟时间都未被人发现,直到过路群众发现后报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监控录像将事发情况摄录得一清二楚,还清晰地记录下了肇事车的车牌号。民警按图索骥,很快联系上肇事车车主——39岁的南昌人王某。
“王某接到我们电话后,承认这辆车是他的,但称事发当晚将车借给了朋友。”但这个借口很容易被警方戳穿:道路卡口的高清照片证实,事发时的司机就是王某本人。刘雨说,经民警上门询问,并与王某家属一道做工作,王某才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按办案程序,找到肇事司机后,下一步工作就是对事故车辆进行司法鉴定,查明事故原因。可当王某将民警带往停放肇事车的地点时,大家不禁大吃一惊——这辆小车已被烧得只剩一副车架了。刘雨告诉记者,王某否认自己放火烧肇事车,但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有足够证据证明,这辆小车是“人为”毁损。据警方推测,王某可能为逃避法律惩处,在肇事当晚将车辆停放在偏僻处后,放火焚烧,以图毁灭证据。
9日,因王某涉嫌肇事逃逸并导致对方重伤,青山湖交警大队已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据了解,本案还在继续审理中,王某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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