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交警总队要求必须佩戴记录仪执法
2017-01-19 15:08:07 来源 : 法制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春运期间,为了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2017年1月15日,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一步规范执法要求,并指出,执法执勤交警和交通协管员未按规定及规范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一旦遇当事人投诉其执法及服务态度问题,将被视为有效投诉。
春运期间极易出现低温、冰雪、雾霾天气,道路通行情况复杂,交通流量增大,疏堵保畅、应急处置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执勤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工作强度加大,容易产生烦躁情绪,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生风险的概率增大。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防范风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梳理了春运期间执勤执法中容易发生的风险和进一步规范执法的要求,记者了解到,执法执勤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应佩戴单警装备、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未按规定及规范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一旦遇当事人投诉其执法及服务态度问题,将被视为有效投诉。
执法执勤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在开展交通安全监管、路面巡查执法等工作时,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单位,督促整改,不得安排交通协管员单独上路执勤。严禁交通协管员从事扣留车辆、证件、罚款、收缴物品、操作执法装备、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遇暴力抗拒执法行为时,应严格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进行处置。
为了保证执勤安全性,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肢体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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