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2017-02-23 11:04:36 作者 : 吴梦媚 来源 : 阳江日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 前日,阳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警力,在市区石湾路与漠江路交汇路口处附近设置卡点,重拳整治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当天下午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9起,其中无佩戴安全头盔55起,查扣违法摩托车65辆。
当天下午3时许,执勤民警在市区石湾路与漠江路交汇路口附近摆好路锥和警示牌,对驶经该卡点的摩托车及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采取定点值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查纠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整治中,记者发现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没有随车携带安全头盔的意识,有的虽然车上有安全头盔,但没有佩戴,放在尾箱成为摆设;有的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是根本没系下颌带;只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无法起到防护作用。当问及为什么不佩戴安全头盔时,驾车人或称“骑车目的地比较近,太麻烦,没有必要”,或推诿“忘记带出来”,或辩解“车速比较慢,不戴头盔没事”……这些都表现出了摩托车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不重视和对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通过整治和教育,摩托车驾驶人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主动接受处罚。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扣2分,罚款200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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