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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援助洛浦552万元消防车辆装备

2017-03-07 10:59:18  作者 : 刘家友  来源 : 新疆和田公安消防支队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 2月26日,对于和田地区洛浦县公安消防大队全体官兵来说是一个喜庆而又难忘的日子,三辆城市主战、排烟消防车及一大批灭火救援装备顺利抵达洛浦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此次车辆装备的抵达标志着由北京市对口援助洛浦县的552万元消防车辆装备全部到位,洛浦县公安消防大队车辆装备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力弥补了洛浦县在交通事故救援、地震灾害救援等方面的空白,灭火救援作战能力将得到显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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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下午16时,大队全体官兵整齐列队在营区两侧,在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三辆崭新的消防车缓缓驶进大队营区,全体官兵兴高采烈,热烈鼓掌欢迎三位“新战友”的到来。支队、洛浦县两级验收组对车辆及装备型号、性能等逐一对照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了核查验收,供货商对车辆及装备器材进行现场展示和讲解,并向大、中队官兵详细介绍了车辆、装备器材的操作要领和日常维护保养方法。车辆验收交付后,大队立即组织官兵对车辆及救援器材装备的性能参数进行了熟悉,并将灭火救援中常用的装备器材添置到位,使车辆装备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到当前繁重的战备执勤工作中去。



  近年来,随着洛浦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日益增多,面对消防车辆、装备器材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严峻形势,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在总队党委、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帮助下,洛浦县消防大队积极作为,主动与县委、县政府、发改委、洛浦县对口支援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协调,争取消防援建项目。根据洛浦县对口支援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援洛项目【2016】122号)关于转发《关于下达2016年北京市对口援助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将洛浦县消防大队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列入对口援助项目投资计划。2016年11月16日,经县政府公开招标,明光浩淼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552万元的中标合同总价中标,其中采购的车辆装备包括水罐消防车2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排烟消防车1辆,空气压缩泡沫消防车1辆;基本防护装备343件,特种防护装备384件,抢险救援装备85件,防爆装备130件,两站一室装备26件,其他装备253件。



  目前,由北京市对口援助洛浦县的552万元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已全部服役上岗。洛浦县公安消防大队由16年的两辆水罐消防车越升至包含水罐、抢险救援、排烟、空气压缩泡沫、举高喷射等多元化列装阵容。据了解,此次服役的排烟消防车在和田地区尚属首辆,将为“灭大火、打硬仗、打胜仗”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有效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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