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 无人机监管体系
2017-03-10 09:45:14 来源 : 温州商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 无人机频闯禁空区,尽管尚未酿成与飞机相撞等重大事故,但给空域安全已造成了很大的隐患。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前天向大会提交了5个建议案,其中一个就是关注当下无人机随意飞行的乱象。
资料显示,去年中国从事无人机行业的企业有1200多家,总产值超过320亿元,目前全国无人机保有量达10万架,并保持每年20%-30%的速度增长。无人机市场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消费级无人机爆发性增长,给空域安全监管带来了难题。王均金认为,虽然民航局已出台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但因规定不具体、不全面,不足以管控整个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弊端。他认为,应由国家工信部、交通部和民航局牵头,建立健全民用无人机的监管体系。
王均金建议:一是要制定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的国家标准。可考虑从无人机重量(自重及载重)、飞行高度、飞行距离、用途等维度,厘清无人机的种类,根据种类制定国家标准,强制执行诸如飞行高度、飞行距离、障碍探测、智能返航、载人飞机的预警避让以及限飞区域感知等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坚决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使用。二是建立责任追溯机制,政府应从产品设计、元器件生产供应到成品组装、销售、维修服务等整个产业链构建责任追溯机制,杜绝产品来路去向不明,出现问题查不到责任主体,被不法分子利用的乱象。三是建立民用无人机编码及用户实名注册制,对无人机生产实行一机一码编码注册,在流通环节,用户必须实名注册购买;在使用环节,必须持有执法管理部门的使用许可证,明确用途和使用范围。四是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强有力的空、地监管体系。国家层面应成立无人机空警执法机构,负责辖区内无人机登记备案,使用许可发放。同时加强无人机空管技防建设,设立禁飞区域、禁飞时段、禁飞高度、禁飞距离,从源头上杜绝影响民航运输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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