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货车“掐点儿”上快速 电子警察24小时摄录
2017-03-27 14:18:24 来源 : 城市快报(天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依据相关规定,每天4时至22时,本市快速路限行中、重型货车驶入。然而,近期,交管部门在查处中发现,总有一些“掐时间”行驶快速路的中、重型货车容易出现闯限行违法。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驶出快速路,重型、中型货车应尽量避免“掐时间”驶入快速路,选择国省道行驶。
堵了快速路3小时
上周五6时,黑牛城道中石油桥附近十分拥堵,主要是因为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故障。由于故障车车体庞大,几乎横向占据了两辆小客车的行驶空间,四车道变为两车道,其后方的黑牛城道全线压车。交管部门紧急联系清障车对故障车进行了清拖。9时40分许交通陆续恢复正常。
事后了解到,故障车司机是一名山东人,姓张。据张某称,他受雇于老板孙某,从事天津到山东的货运工作,他于当天凌晨2时许驾驶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快速路,一心想着能在4时之前驶出快速路,没想到3时40分,该车行至中石油桥口时突然发生故障。
昨日从交管部门获悉,目前,大货车驾驶人张某因车辆故障后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车后放大号不清晰、故意污损车辆号牌3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被处罚款450元,其驾驶证因违法被记15分后从“A2”降级为“B1”。这意味着今后大货车司机张某不能再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丢了“饭碗”。
电子警察24小时摄录
交管部门提醒,本市持续严查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违反禁货规定行驶违法行为。快速路、外环线沿线均设置有货车时间性限行禁令标志(外环线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快速路每日4时至22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通行),同时还有电子警察全天24小时对违法车辆进行摄录,“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将面临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此类货车驾驶人的A2或B2准驾记录,如果因发生多次违法导致记分在一个周期内达到12分,其可能因降级面临失业后果。因此,如果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驶出快速路,重型、中型货车应尽量避免“掐时间”驶入快速路,选择国省道行驶。
还要提醒驾驶人,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例如在快速路行驶时车辆发生故障,就要移动车辆到快速路辅道;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通过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同时联系清障部门尽早拖移车辆进行维修,必要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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