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2017-06-08 09:19:11 来源 :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日前,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质检总局全面启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
今年1月1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质检总局法规司前期推荐的辽宁检验检疫局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记录监督制度建设经验,法规司第一时间印发《质检总局法规司关于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多次与辽宁检验检疫局就试点项目、试点范围、试点工作进度安排等进行讨论协商,共同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以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突出上下联动为抓手,全面启动国务院试点工作。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注重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试点任务。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秉承“不贪多、不求全,突出问题导向,做一个成一个,再陆续铺开”原则,围绕“三个明确”开展试点工作。一是明确执法类型。选择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5类执法行为的部分项目开展试点。二是明确试点单位。分别在大连、丹东、辽阳、大窑湾检验检疫局以及辽宁检验检疫局卫生处、认证处6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辐射沿海口岸、沿边口岸、内陆地区和机关处室等不同执法地域类型,且针对各单位不同工作实际与业务现状,各有侧重,各有分工。三是明确记录方式。围绕“建立以规范全程执法文书记录为基础、以执法记录仪和视频监控为前端、以全程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为平台的全方位执法记录监控体系”的指导思想,研究全过程执法记录管理办法及具体执法类型的全程记录实施细则,明确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格式,探索执法信息的采集、存贮、分析、归档等制度,以及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规则,统一建设标准、明确记录流程。
同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注重突出改革创新,协同推进落实。按照“以点带面、协同推进”要求,抓住全过程执法记录试点契机,统筹兼顾,致力于融合各项改革要求,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全力打造“智慧口岸、阳光口岸、效能口岸”。一是梳理执法依据,二是优化再造流程,三是整合信息化系统。将e-CIQ主干系统、移动快检系统、无纸化报检、“双随机”系统等衔接起来,努力推进“申报无纸化、抽查随机化、作业标准化、记录电子化、监控可视化、放行自动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此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还注重突出上下联动,全面加强领导。一是明确领导机构。按照试点要求,成立以辽宁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3个保障组,专门负责协调试点工作中机构、人员、装备、宣传、平台开发等保障措施。设立6个专家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关键节点的指导审核,确保试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二是明确推进步骤。按照“四步走”进度安排,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法规司指导辽宁检验检疫局及各试点单位迅速行动,针对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以树立全过程记录工作标杆为目标,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全面梳理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瞄准试点经验能在全系统、全国推广的目标,通过先行先试,进一步推动检验检疫系统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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