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辆标识
2017-07-19 10:06:39 作者 : 管熙 来源 : 中国建设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 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对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门楣和执法车辆标志标识式样进行统一规范。此举旨在大力加强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更好地服务群众、管好城市。
门楣和执法车辆标志标识式样标准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门楣及车辆标志标识式样标准》的规定执行。
关于门楣悬挂,具有独立办公楼、单独门栋或独立门面等悬挂条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要在楼宇大门的上方中间位置悬挂门楣。其他办公场所不具备悬挂条件或不适合悬挂门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可不悬挂。
关于执法车辆标志标识喷绘,考虑到各地执法车辆的品牌、款式等不尽相同,车辆的尺寸、样式差别较大,因此,只对基层使用比较普遍的几款车辆的标志标识进行了设计。其他不同类型尺寸的执法车辆参照落实,喷绘标志标识时,要注重整体效果。
关于执法车辆车身编号,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第二位和第三位之间用“—”连接,如“01—021”。
第一、二位为市(州、县)编号,第三、四、五位为车辆编号,由市(州、县)城市管理部门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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