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无人机管理规定 看国外无人机法制法规
2017-09-27 09:37:37 来源 : 中国安防展览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科技井喷式发展的今天,如何合理利用技术、管理技术是关键问题。无人机作为一种新科技,在给经济发展、民生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效益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正确对其施行管制不仅关系着安全问题,对无人机行业未来的发展也至关重要。
当前,无人机进入迅速发展阶段,成果引人瞩目。然而,由此引发的干扰民航飞行、坠落伤人、“黑飞”等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继江苏无锡、四川之后,9月7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民用轻小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无人机立法管理与问题再次成为热议焦点。
统一立法迫在眉睫
近年来,中国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军事、民用和科学研究领域,发展前景和发展价值备受关注。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无人机销售量近10万架,市场规模近3亿元;2016年达到39万驾,预计2019年销售量将突破300万架。
与此同时,随着无人机行业的迅猛发展,带来的负面问题也不断涌现。中国民航部门公布的数据指出,2015年全国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共发生4起,2016年23起,2017年上半年已超过40起。除此之外,无人机目标小、速度快、易操控、隐蔽性强等特点也会威胁居民隐私,或造成军事目标暴露等情况的发生。
目前,中国与无人机相关的管理规定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仅限于部门规章,行政强制效力不足,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为更有效管理无人机行业,完善推动无人机立法的任务迫在眉睫。
多国积极立法应对无人机事件
无人机目前拥有广阔前景,但在其不断发展过程中也开始出现诸多问题,“无人机事件”不断发生。对此,多国积极立法应对。
美国
2016年6月,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正式宣布首部专门针对小型无人机的管理规则Part 107,这份长达600多页的规定,把美国领土上的所有无人机置于管辖范围之内。具体来讲,它对无人机“合法”的裁决标准是重量低于25KG,飞行高度不能超过120米,飞行速度最高为每小时100英里。
在管理条例中,除对飞行区域有明确规定外,还要求商用无人机的操作者需至少在16岁以上,持有相应证书并通过美国交通安全局的审查。此外,申请执照者仍需通过美国政府的安全背景审查,每两年参加一次航空知识笔试。
同时,美国政府或将批准一种“反无人机防卫系统”(AUDS)。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将很快对其进行试验,来侦查和确认在机场附近有潜在威胁的无人机。AUDS使用热成像相机追踪无人机,再向“黑飞”的无人机发射高功率射频信号,阻断无人机通讯。只需要8秒的时间,AUDS系统便可以在大约6英里的范围内确认并击落无人机。
德国
德国对于无人机的管制立法较早。德国《航空管理法》第16条规定,所有重量超过5公斤的飞机都必须持有许可证才能飞行。带有照相、录像等拍摄功能的飞机,不得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个人或其私人领域,如房屋、建筑等等。
早在2011年12月,德国议会专门就无人驾驶飞机问题对航空管理法进行过修改,进一步严格了无人机的使用管理,除了联邦一级的法律,各个州和地区也有着自己的管理办法,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无人机者将根据具体情节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
2017年初,德国拟定了一份新的法律草案,加强对无人机等小型飞行器的管理。新法有以下几个核心内容:牌照制、驾照制、飞行许可制、敏感区域禁飞制。其中,牌照制要求任何重量超过250克的飞行器必须在醒目位置上写有其所有人的姓名以及住址。目前该法还需经德国联邦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将会正式生效。
日本
在日本,无人机事件频发:2015年9月曾有无人机撞上日本名胜姬路城城楼;2015年10月一架无人机掉在了新干线旁,险些导致发生严重事故;2016年3月,一名留学生在京都未经许可拍摄樱花被捕;2016年7月,一男子在东京某烟火大会上空未经许可使用无人机也被移交检方调查。
2015年7月,日本众议院表决通过《小型无人机飞行管制法案》,首相官邸、国会、皇宫等重要设施以及外侧近300米的地区被列为禁飞区。9月,《航空修正法案》颁布,规定禁止未经许可在影响航空安全、人口住宅集中的上空,集会、展览会等人员密集的上空飞行。12月修订《航空法》对无人机的定义、飞行路线等出台了更详尽的规定。
2016年3月,日本制定的《无人机规制法》更明确了核电站、军政设施等敏感区域上空禁止使用无人机,并且在机场、人口集中区域及150米以上空域使用无人机需事先得到交通省许可。这些区域基本上包括了日本大部分城市。
从根本抓起 注重源头监管
科技井喷式发展的今天,如何合理利用技术、管理技术是关键问题。无人机作为一种新科技,在给经济发展、民生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效益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正确对其施行管制不仅关系着安全问题,对无人机行业未来的发展也至关重要。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胜军指出,无人机治理应注重源头监管,即积极完善无人机技术研发、制造、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大规范检查力度,从而减少无人机技术性上的安全问题以及非法利用。
立法是手段,不是目的,科技的发展使得法律监管任务任重道远,但在加强法律监管的同时,也要注重航空分类管理、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做到多管齐下,全面有效地应对信息时代所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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