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无人机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17-11-23 16:07:03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17年11月21日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无人机采购
项目编号: XF-17-05
采购预算:682.4万元
采购内容: 20架无人机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等其他伴随服务,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质 保 期:无人机全套设备质保期3年;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3.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
3.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 13日。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7年11月21日
4.2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1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振义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4588880.00元)
交货期:5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5年
联系人:郭颖
联系电话:13598882025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鹤洲恒丰工业城C3栋二层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郑州市福元路158号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371-66615335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371-55001515、0371-55001765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所投产品制造商确认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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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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