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全过程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
2017-12-15 10:21:18 作者 : 陈玺撼 来源 : 解放军报警用装备网讯: 船锚在让船舶“安定”的同时,却也可能是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的“凶器”,上海管辖海域近年来年均发生约10起相关事件,护缆形势严峻。为此,上海海洋监管部门多年来联合各相关部门,积极练兵,依托信息化技术,通过模拟实战反复检验执法资源调度、实时指挥、应急处置和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的保障能力。
近日,一次练兵就在上海管辖海域上演。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通报,有渔船进入海底通信电缆路由保护区域作业,属于亚太2号通信电缆路由保护范围。接到通报后,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立即启动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发现中国海监6011艇正在附近海域巡航,立即向该艇发出指令,要求其前往事发现场核实情况。
然而,海监船只尚未抵达现场,“问题”就已发生——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发现某段通信电缆发生故障,通信中断,立即向上海市海洋应急办、上海市通讯管理局报告。上海市海洋应急办发布海底电缆管道保护Ⅲ级预警,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接预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联系上海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上海市渔政管理处、崇明海事局等应急联动部门,通报情况,协调现场协同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车、船、飞机待命,出发前往现场。
15分钟后,警航1号直升机飞抵现场,直升机上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记录设备拍摄的事发现场画面通过指挥系统实时传回指挥中心。现场见一艘渔船正在作业,执法人员向指挥组汇报现场情况后,向作业渔船喊话,要求其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接受检查。经喊话劝说,渔船停止作业。10分钟后,指挥系统中的画面显示,海监、渔政、海事执法艇已抵达现场,并开展协同执法工作。整个过程中,指挥组在指挥系统中实时了解和掌握执法现场情况,现场音视频通过指挥调度系统实时传输回指挥中心,实现了可视化指挥调度,为今后的执法实战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保障。
我国《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明确,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海上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依规对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进行定期巡航检查,有权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四支队队长黄翔介绍说,今年截至目前,对于违反《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的船舶,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已及时发现并喊话驱离1600多艘,有效保障了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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