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18-01-08 16:58:08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的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关于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关于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洛吉采代2017-11-1597号;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YHZB-201767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吉采代2017-11-1597号;
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无人机
大疆M600PRO
1
132240.00
132240.00
2
GPS
大疆DGI-G
1
17900.00
17900.00
3
可见光高倍变焦相机吊舱
大疆X5
1
45290.00
45290.00
4
操作手安全防护系统
新乡神户FCBX-01
1
360.00
360.00
5
无人机视频监控设备
警翼F1
1
2560.00
2560.00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7年12月26日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2018年1月5日,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周山路交叉口西北角白玉兰城市酒店二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毛武军、冯树枝、李明。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河南金佰利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7幢2层5号。
八、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92000.00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2018年1月8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成交结果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839号
联系人和电话:张女士 0379-6691191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105室
联系人和电话:仝女士 0379-69916939
十五、附: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关于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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